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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焦作新区作为科学发展示范区,是焦作市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
全面推进焦作新区建设,有利于推进焦作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对构建全省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总体方案》是指导焦作新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有关重大规划、布局和建设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
二、焦作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强力推进《总体方案》的实施。
要通过改革创新、探索试验、实践示范,实现率先发展,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把焦作新区建设成为焦作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和对外开放示范区。
三、焦作市要切实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健康地推进焦作新区规划建设。
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体现“三规合一”(新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合一)、功能复合、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的原则,编制新区总体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
当前,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以焦作市工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抓紧组织实施相关项目,为《总体方案》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四、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焦作新区建设的支持和指导。要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焦作市解决《总体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焦作新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五、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焦作新区建设总体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指导意见》(豫发〔2009〕29号)和焦作市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焦作新区的优势和条件
焦作市是国家“一五”到“三五”时期建设的以煤炭、电力、化工、机械为主的重化工业基地之一。近年来,焦作市坚持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并举,加强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西部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向南、向西发展格局逐步形成。
按照新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合一”的原则,结合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产业集聚区布局,高水平规划建设焦作新区,有利于进一步拓展焦作城市发展空间,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增强与郑州向心发展的合力;有利于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有利于探索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协调发展的新机制,激活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焦作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在构建全省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规划建设焦作新区具有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一是交通优势明显。郑焦晋、济焦新、焦温三条高速公路贯穿新区,与全国高速公路网有效对接。随着郑焦城际铁路、桃花峪黄河大桥、焦作黄河大桥等重大项目的逐步实施,可进一步增强焦作与郑州、洛阳、新乡、济源等周边城市的经济联系。
二是产业集聚发展态势良好。焦作市工业集聚区现有规模以上企业77家,风神轮胎公司、焦煤集团、多氟多公司等重点企业新上项目均已开始入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韩国工业园、厦工工业园、中国兵器焦作光电产业园建设正在积极推进。
三是生态环境良好。新区内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新河、大沙河、蒋沟等多条河流,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条件良好,能够建设现代产业集聚、“三化”协调发展,体现经济、人居、生态功能复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综合功能区。
四是科技创新资源丰富。焦作市现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5家以及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大学、焦作师专等3所普通高校和多所中等专业院校,可为新区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和人力资源支撑。
二、焦作新区空间范围
焦作新区是体现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融合发展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空间上涵盖城市、农村和生态用地。
规划区空间范围以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西部工业集聚区为基础,逐步向外围拓展,西至中站区与博爱县阳庙镇、苏家作乡西边界,东至规划建设的东海大道,北至西部工业集聚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边界,南至济焦新高速,远期规划面积180平方公里。在行政区划上,焦作新区共涉及中站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爱县、武陟县和修武县。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45平方公里;中站区面积24平方公里;
博爱县面积50平方公里,包括阳庙镇和苏家作乡部分区域;武陟县面积20平方公里,包括宁郭镇和三阳乡部分区域;修武县面积41平方公里,包括高村乡、周庄乡部分区域。
三、焦作新区功能定位
焦作新区的功能定位为“五区”:焦作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和对外开放示范区。
焦作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按照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一和节约集约发展的原则,促进产业向城镇集中,实现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统筹城市、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为“三化”协调发展提供示范。
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以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西部工业集聚区为载体,促进生产要素向园区集聚,重点发展以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等成套装备、汽车及零部件为主的现代装备制造业,以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以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物流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形成辐射豫西北的区域经济增长极。
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组团式发展,成为涵盖城市、农村,产业复合,经济、人居、生态功能复合的功能性区域。
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把城市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编制示范区村镇体系规划,深入推进城乡文化、教育、电信、卫生、科技、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率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对外开放示范区。采取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围绕现代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产业,加强与国内外500强和央企等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合作,使之成为全省对外开放重要平台和承接高水平产业转移密集区。
四、焦作新区管理体制
焦作新区的规划建设在省委、省政府和焦作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实施,主要干部任免由市委提名后报省委研究。在体制上,按照组织协调和实施两个层面,成立焦作新区两级组织管理机构。
(一)焦作市委、市政府成立焦作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负责新区规划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支持新区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2.组织协调涉及国家和省重大问题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3.协调有关县(区)和市属部门支持新区建设。4.审议确定新区管委会提出的年度计划和建设任务,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指导新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模式,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成立焦作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分别作为焦作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按副厅级架构设置。管委会是新区规划建设的执行机构,具有统一规划编制、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职权。主要职责是:1.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模式,对新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建设、统一管理。2.贯彻落实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新区规划、空间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案。3.研究提出报请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事宜。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矿压煤区搬迁补偿办法要文件,或者详细的补偿标准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压煤村庄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07〕2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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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豫政〔2009〕52号
【发布日期】2009-07-15
【生效日期】2009-07-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河南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豫政〔2009〕52号)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洛阳新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洛阳新区是构建全省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全面推进洛阳新区建设对于提升洛阳城市竞争力、辐射力,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体方案》是指导洛阳新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有关重大规划、布局和建设活动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
二、洛阳市和省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强力推进《总体方案》的实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城市建设管理模式。要按照“复合城市”理念,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实行区域规划统筹、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和生态共建,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把洛阳新区建设成为现代产业发展示范区、河洛文化旅游精品区、城乡统筹改革发展试验区、现代复合型新区和对外开放示范区。
三、洛阳市要切实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实现《总体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要在省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有关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抓紧组织实施相关项目。当前,要以伊洛产业集聚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细化措施,早出成效,为《总体方案》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四、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洛阳新区建设的支持和指导。要依据《总体方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支持洛阳新区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指导和帮助洛阳市解决《总体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洛阳新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洛阳新区建设总体方案
一、建设洛阳新区的重要意义和条件
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把洛阳新区建设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为我省加快构建“一个载体、三大体系”提供重要支撑,在推进“两大跨越”、实现中原崛起中发挥更大作用。洛阳市是国家“一五”计划时期即规划建设的老工业基地。近年来,以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自主创新型城市为目标,洛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结构调整和城市转型的步伐不断加快。洛阳市位于省规划的中原城市群郑汴洛、伏牛东、南太行三大产业带的交汇点,是国家豫西、山西、陕西能源重化工基地的组成部分,经济总量在中部六省所有地级以上城市中居第4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潜力较大。依托洛阳新区现有基础,利用新一轮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高水平规划建设洛阳新区,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洛阳城市发展方向,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巩固提升洛阳市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在构建我省现代城镇体系中发挥更大的支撑带动作用;有利于加快洛阳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形成以高加工度和创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成为郑汴洛城市工业走廊的重要支撑,在构建全省现代产业体系中发挥先导示范作用;有利于发挥洛阳科技创新资源优势,促进高端人才、科研院所、高技术企业加快集聚,促进经济增长向创新驱动为主导转变,在全省自主创新体系中发挥作用;有利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人口、产业集聚,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探索新型城市化道路。
洛阳新区具备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增长极的支撑条件和比较优势。产业集聚方面,新区内原洛阳新区已完成开发面积近40平方公里,聚集人口约20万人;洛龙科技园、洛阳经济开发区已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伊洛产业集聚区纳入洛阳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范围。交通区位方面,新区西北距洛阳机场仅6公里,新区内现有陇海、焦柳纵横两大铁路干线,连霍、二广、郑少洛高速在此交汇,310、207国道穿境而过,与正在建设的郑西客运专线、洛偃快速通道以及规划建设的洛阳至郑州城际轻轨,将形成“三纵七横”的便捷交通网络。科技创新资源方面,洛阳市拥有14个国家级科研院所、6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5个国家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万名劳动者中科技人员比重全省最高;近年来,部分科研院所产业化和教育培训基地逐步迁入,这些都为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人力资源支撑。文化旅游资源方面,洛阳是九朝古都,历史文化积淀厚重,牡丹花会品牌优势突出,新区内有龙门石窟、汉魏故城等著名的文化遗产,与伏牛山自然景观相邻,有利于打造国际旅游精品区。生态环境方面,新区北临洛河,南靠万安山,伊河穿境而过,涵盖洛龙区、龙门文化旅游园区和偃师市部分乡镇,能够按照“复合城市”理念,规划建设体现产业、人居、生态复合的新型城区,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洛阳新区战略定位、目标与途径
(一)洛阳新区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现代产业发展示范区、河洛文化旅游精品区、城乡统筹改革发展试验区、现代复合型新区和对外开放示范区。
现代产业发展示范区。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促进生产要素向园区集聚,着力打造洛阳动力谷,重点发展以动力机械、大型成套装备、新能源装备和精品新材料为主的先进制造业,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以生态高效农业为主的现代农业,为老工业基地调整振兴提供示范,成为全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高加工度化和高技术化产业的重要基地。
河洛文化旅游精品区。整合区内历史人文资源和自然风景资源,以“大龙门”景区、汉魏故城、二里头夏朝遗址和斟寻商朝遗址为依托,通过开发资源和延长旅游产业链,打造河洛文化旅游精品区,使之成为国际著名旅游目的地。
城乡统筹改革发展试验区。依托城乡一体化试点,开展城乡户籍、土地管理、投融资体制、公共资源共享等综合配套改革,使之成为全省城乡统筹改革发展试验区。
现代复合型新区。按照“复合城市”理念进行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产业集聚区建设为突破口,推动组团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为产城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济、人居、生态功能复合的现代复合型新区。
对外开放示范区。采取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强与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合作,使之成为全省对外开放重要平台和承接高水平产业转移密集区。
(二)实现目标的基本途径:一是统筹编制规划。按照“复合城市”理念,打破行政区划,统筹编制洛阳新区总体规划。二是推进交通一体。完善对外交通网络,统筹建设新区主干路网和物流通道,实现内部交通设施建设与土地开发密切协同、良性互动。三是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明确主导产业定位,合理配置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促进产业链接、优势互补,避免产业同构和盲目无序竞争。四是推进城乡统筹。调整优化农村居民社区布局,深入推进城乡文化、教育、电信、卫生、科技、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探索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为全省提供示范。五是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建设。统筹编制区域生态环保、水系规划,加强洛河、伊河及文物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强防洪治理,建设节约型居住区、生态化社区。
三、洛阳新区空间范围
洛阳新区西至洛阳环城高速,东至偃师市高龙镇西边界,南至偃师―伊川边界,北至白马寺镇,涵盖洛龙区、龙门文化旅游园区、偃师市西南部三个部分,总面积480平方公里。其中,洛龙区面积185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原洛阳新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洛龙科技园、白马寺景区;龙门文化旅游园区面积31平方公里;偃师市部分面积264平方公里,涵盖李村、诸葛、佃庄、庞村、寇店五个镇,主要包括伊洛产业集聚区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区域。
四、洛阳新区管理体制
洛阳新区的综合改革试验和开发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重大问题报请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在体制上,按照决策协调和实施两个层面,成立洛阳新区两级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责任、提高效率。
(一)洛阳市成立洛阳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负责洛阳新区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等规划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决策,研究决定支持洛阳新区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2.组织协调涉及国家和省重大问题的汇报、衔接。3.协调有关县(市、区)和市属部门支持新区建设,在市级权限范围内研究确定新区建设的支撑保障条件,分解落实到有关县(市、区)和市属部门。4.审议确定各产业集聚区提出的年度计划和建设任务,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指导洛阳新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模式,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成立洛阳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分别作为洛阳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按正厅级架构设置,下辖原洛阳新区、洛龙科技园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伊洛工业园区、龙门文化旅游园区五个产业集聚区和洛龙区。管委会是新区规划建设的执行机构,具有统一规划编制、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职权。其主要职责是:本着精干高效原则,对新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协调组织实施区内跨行政区、功能区建设项目;负责组织贯彻落实洛阳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研究推进区内城乡统筹等综合配套改革。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商丘新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商丘新区是商丘市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互动发展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也是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性区域。全面推进商丘新区建设,有利于拓展商丘市产业发展空间,实现产业与城市互动发展,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与张阁镇、贾寨镇和虞城县城等周边城镇实现组团式集群发展,强化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地位,构筑在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地区的竞争优势。《总体方案》是指导商丘新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有关重大规划、布局和建设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
二、商丘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强力推进《总体方案》的实施。要通过改革创新、探索试验、实践示范,实现率先发展,力争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把商丘新区建设成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先行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示范区、现代石化基地、豫鲁苏皖交界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物流中心。
三、商丘市要切实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健康地推进商丘新区规划建设。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体现“三规合一”(新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合一)、功能复合、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的原则,编制新区总体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当前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以商丘经济技术开发区、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抓紧组织实施相关项目,为《总体方案》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四、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商丘新区建设的支持和指导。要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商丘市解决《总体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商丘新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五、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商丘新区建设总体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指导意见》(豫发〔2009〕29号)和商丘市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商丘新区的基础和条件
商丘市位于我省最东部,地处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市域总面积10704平方公里。2010年,全市人口836万人;生产总值达到1140亿元,工业增加值464.5亿元,产业结构实现了由二、一、三到二、三、一的历史性转变;城镇化率达到37.8%,总体上进入了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
商丘市处于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确定的“两纵两横”经济带中沿陇海经济带和京九经济带交汇区域,在中原经济区密切与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联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区位优势明显。商丘市与山东省济宁、菏泽市、江苏省徐州市、安徽省亳州、阜阳市空间距离都在200公里以内,距亚欧大陆桥最东端的江苏省连云港市不足400公里,既是淮海经济协作区的重要城市,又是我省距东部出海口最近的中心城市。二是综合交通体系完善。连霍高速、济广高速和陇海铁路、京九铁路在市区东南部形成“双十字”交叉。随着开工建设郑徐客专、商杭客专和改建商丘机场,商丘市将成为铁路、公路、航空等多种交通方式高效联接的综合交通枢纽,为进一步密切与周边地区和江苏沿海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的经济联系奠定基础。三是城市发展态势良好。近年来,商丘市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不断拉大城市框架,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2010年中心城区建成面积达到98平方公里,人口近一百万,正向特大城市行列迈进。但总体上看,商丘市作为传统农区,中心城区总体实力仍然较弱,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进一步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交通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铁路、公路缺乏有效整合;工业实力薄弱,布局分散,缺乏承接转移的有效平台;城市空间布局不尽合理。
在新的战略起点上规划建设商丘新区,有利于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在更大的范围内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居住、产业、生态等功能布局,提高产业、人口等综合承载能力;有利于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与张阁镇、贾寨镇和虞城县城等周边城镇实现组团式集群发展,为加速区域城镇化进程提供支撑;有利于优化航空、铁路、公路等交通组织,进一步强化豫鲁苏皖交界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增强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有利于加速区域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中心城市集聚,构筑在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地区的竞争优势。
二、商丘新区空间范围
商丘新区在商丘市区东部集中布局,是体现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融合发展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空间上涵盖城市、农村和生态用地。规划空间范围以商丘经济技术开发区、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和规划建设的商丘千万吨级炼油基地为基础,依托重要交通线适度向外拓展,西以中州路为界,东至梁园区与虞城县行政边界,南至连霍高速公路,北至梁园区双八镇、中州办事处和虞城县古王集乡边界,虞城县贾寨镇纳入新区行政管理范围,远期规划面积约198平方公里(其中贾寨镇面积73平方公里)。行政区划涉及梁园区、睢阳区、商丘经济开发区、虞城县。
三、商丘新区功能定位
商丘新区功能定位为“三区一基地一中心”:城乡一体化先行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示范区、现代石化基地和豫鲁苏皖交界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物流中心。
城乡一体化先行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探索农民工进城就业和定居并向市民转变的有效途径;编制实施新区村镇体系规划,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实现城乡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为城乡统筹改革发展提供示范。
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按照复合城市理念进行开发,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托产业集聚区、城镇功能区、新农村建设,推动组团式发展,成为既有城市又有农村,三次产业复合,经济、人居、生态功能复合的现代复合型新区。
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示范区。充分发挥商丘市联系沿海与中原经济区的门户作用和劳动力、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与长三角经济区、江苏沿海经济区等沿海地区的合作,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壮大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家具、家电、电子组装等产业,成为全市对外开放的首要平台和全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现代石化基地。重点依托中石油炼化基地建设,发展石油化工产业,积极推进石化产业向产品精深化、产业延伸化发展,重点发展合成纤维、新型纺织原料等产业,建设现代化的石化基地。
豫鲁苏皖交界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物流中心。依托郑徐客专、商杭客专建设以及商丘机场改建,优化航空、铁路、公路等交通组织,构建对外联系快捷、通畅、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快物流产业发展,成为豫鲁苏皖交界地区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物流中心。
四、商丘新区管理体制
商丘新区的规划建设在省委、省政府和商丘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实施,主要干部任免由市委提名后报省委研究。在体制上,按照组织协调和实施两个层面,成立商丘新区两级组织管理机构。
(一)商丘市委、市政府成立商丘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新区规划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支持新区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
2.组织协调涉及国家和省重大问题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
3.协调有关县(区)和市属部门支持新区建设。
4.审议确定新区管委会提出的年度计划和建设任务,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指导新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成立商丘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分别作为商丘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按副厅级架构设置。新区管委会是新区规划建设的执行机构,具有统一规划编制、人事管理、公共事务管理、财政管理等职权。主要职责是:
1.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对新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2.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新区规划、空间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案。
3.研究提出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