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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工会主席1名,总工程师1名,其他工作人员 7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拔款事业编制1名。
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治安保卫、接待工作;负责管理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综合协调为民办实事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工程资金的分配与调度;负责行内统计工作。
(三)政工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宣传思想教育、政治理论等工作;负责本机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审核呈报、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业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局属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负责统战方面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局机关工、青、妇开展两个文明建设活动;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四)业务管理股
贯彻执行住房与城镇建设和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市政建设、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监察执法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协调。
(五)法制股
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组织拟订本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办法;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维稳工作。
根据《中共汉寿县委汉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寿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汉委〔2010〕7号)和《中共汉寿县委办公室汉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汉寿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汉办〔2010〕25号),设立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县住建局),正科级,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将原县建设局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加强和推进村镇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村镇建设健康发展。
(四)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职责交由县房地产管理局承担。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建筑构件、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实施办法,参与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定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城镇乡体系规划及其它相关专业规划的审查。
(三)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的计划调度、巡查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设监理、建筑装饰、建筑材料试验、预制构件、市政管网和建筑行业资质审查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企业、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类别资质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园林绿化及中介机构资质的审查、申报工作。
(六)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县工业与民用建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和报批工作,指导县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和报批工作。
(七)承担实施工程建设质量标准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筑从业资格、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规范建筑市场;负责监督勘察设计、建筑企业、建筑施工、建设监理、造价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经营活动;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八)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计划用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路灯、城市排涝等工作。参与全县的水系治理,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城镇生活污水减排项目的实施,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九)指导全县城乡风景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园林绿化企业行业管理,指导县城区绿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及其建设管理。
(十)负责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市政、园林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施工图审查;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十二)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镇建设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住房建设,指导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村镇的建设,组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
(十三)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和利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四)负责制定全县建设人才的培训规划,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教育,组织和管理住建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城市建设资金;汇总编制年度城市建设项目计划,指导、监督住建系统城市建设经费的使用;对县本级建设工程预(决)算进行初审;指导和检查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十六)承办县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办公地址: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你好!【云南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市大街168号 希望对你有帮助。
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承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地处龙阳镇辰阳中路322号。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工人事股、业务管理股、法制股5个机构,下设城乡建设管理站、建筑工程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城建档案室,归口管理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和县自来水公司,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40人。“十一五”期间,在县住建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团结努力下,我县城建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县城扩容提质步伐不断加快,基础设施进一步配套完善,城镇功能明显增强,行业管理不断规范, 2005-2009年连续5年被评为全市建设行业目标管理红旗单位。全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8亿元,县城建成区面积发展至12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达35%,全县建筑企业完成建安产值32亿元,其中外拓产值约18亿元,县内完成施工面积220多万平方米,创省市优良工程35个,上海“普陀”杯奖1个,建筑业逐步发展成为我县一大支柱产业 。
(一)汉寿县城乡建设管理站,正股级。主要职责:负责村镇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城区市政工程年度计划、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协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督查工程进度;参与工程预决算和资金调度以及工程质量的监督与验收;指导建制镇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和参与监督小城镇建设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城镇生活污水减排项目的实施。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二)汉寿县建筑工程管理站(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正股级。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建筑行业资质审查、申报,包括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查、申报;负责对注册建造师和项目经理的管理;负责县管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对施工合同和竣工结算分别进行审查和审定备案;承担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岗位资格、建筑工人技能等专业业务方面的教育培训。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三)汉寿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正股级。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商品混凝土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处理;组织申报全市优良工程;组织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接受委托,承担本县建设工程及材料、构件、制品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掌握工程技术质量状况,研究改进办法。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工作人员5名。
(四)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汉寿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正股级。主要职责:负责按照建设工程报建审批权限对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进行指导、监督;审查招标单位资格和招标文书;组织有关单位审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对招标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进行备案;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为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的各方主体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开标及评标的场地以及评标专家抽取服务;为交易各方主体办理有关手续,提供便利的配套服务。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其中站长1名,工作人员1名。
五汉寿县建设执法监察大队,正股级。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建筑市场(包括勘察、设计、招标投标、造价管理、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测试验、工程竣工备案)、地下管线建设、城建档案管理等的行政执法,对责任主体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登记上报,参与有关行政处罚听证,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实施处罚。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1名,其它工作人员3名。。
六汉寿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正股级。主要职责: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对全县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评价;组织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推广建设安全管理先进经验;推广建筑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协助调查处理和统计建筑安全伤亡事故;检查、检验、检测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设施;负责建筑市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站长1名,其它工作人员3名。
七汉寿县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正股级。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与燃气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燃气规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对燃气企业、燃气销售网点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行业有关操作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培训、考核、鉴定,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对燃气及燃气器具的使用进行指导、管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其中:站长1名,其它工作人员1名。
2021年4月30日,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李文广
职务: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文广,男,1961年7月出生于汉寿三和乡,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78年2月应征入伍,1988年5月转业到汉寿县国土局,1993年6月任国土局纪检组长,1996年11月任汉寿县国土局太子庙分局局长。1998年3月任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2008年7月任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双巨新
职务: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双巨新,男,1957年7月出生于汉寿新兴,中共党员,毕业于湖南省委党校(函授)经济学,1984年3月至1992年7月历任汉寿县沧港镇党委组织委员、党委副书记、沧港镇镇长,1992年7月至今任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何大新
职务: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何大新,男,1956年6月出生于汉寿毛家滩乡。中共党员,高中文化,1972年10月入伍。1988年12月至1994年10月历任三和乡乡长助理,崔家桥镇副镇长,汉寿县航运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1994年10月至2002年2月历任汉寿县交通局局长、干部,汉寿县铁办负责人。2002年2月至今任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启华
职务: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启华,男,1963年12月出生于汉寿酉港,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83年7月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常德分院,1994年7月毕业于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微机应用。1998年12月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本科)。1999年7月结业于湖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在职硕士研究班。1993年9月评为计算机应用工程师。1996年考取土地估价师。2003年3月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刘冬芝
职务: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冬芝,女,1957年12月出生于汉寿县毛家滩乡,中共党员,毕业于省委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1979年3月至1999年1月历任大南湖乡宣传委员、党委副书记、汉寿县妇联副主席。1999年1月至今任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
陈宏
职务:汉寿县国土资源局纪检书记
陈宏,男,1960年3月出生于汉寿县聂家桥乡,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1978年3月至1986年5月历任54472部队排长、副指导员、指导员,1986年5月至2000年11月历任汉寿县人民武装部参谋、围堤湖乡武装部长、汉寿县武装部军事科副科长、科长。2000年11月至今任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戴清孝
职务: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
戴清孝,男,1962年2月出生于汉寿县株木山乡,大专文化,毕业于湖南农大常德分院,中共党员。1981年8月参加工作,在县农校任教,1982年3月在军山铺乡政府工作,1984年7月在县芦苇科研所工作,1986年10月在县农业区划办工作,1987年3月至2008年12月在县国土资源局工作。1989年以来历任建设用地股副股长、股长等职。2008年12月任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单位名称:汉寿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级别:正科级
办公地址:龙阳大道
汉寿县西湖灌区管理局成立于2014年,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汉寿县政府领导,地址位于汉寿县坡头集镇。灌区范围覆盖汉寿县的罐头嘴、洲口、坡头、酉港4个乡镇镇133个行政村,总土地面积57.12万亩里,其中耕地面积38.63万亩,设计灌溉面积39.27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9.98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