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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是对国家的财政、财务进行检查监督的制度。国家专门设置审计机关,依法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制度伴随着工业革命而产生,最早出现于英国。1896年纽约第一次公布《公证会计师条例》以后,审计制度开始在美国发展起来,现在世界上有150多个国家设置了专门审计机关,建立了各自的审计制度。一般地说,审计独立是各国的通例。但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和国情不同,审计制度也不尽相同。从机构的名称来看,有的叫会计总局,有的叫审计总局,有的叫会计检查院。从隶属关系来看,有的属立法机关,有的属行政机关,有的属司法机关。从审计方法来看,有事先审计、事后审计和稽查。从审计的形式来看,有送请审计、就地审计或巡回审计,清查与抽查。美国和联邦德国实行综合审计,即对政府部门的财政、财务和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审计的含义已不限于事后审核财政收支情况的消极查错防弊范围,而成为积极帮助政府、经济主管部门以至企业、事业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手段。
一国的审计制度,是受这个国家社会制度的性质所制约的。在资本主义国家,国家审计的对象是监督国家预算的执行和审核政府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决算;同时也对国家企业、公共团体和军队等的资金收付及其运用程序进行审查。对于私人企业,国家审计机关不予过问,它的审计工作由私人会计承担。受审核的私人企业和从事审核的公证会计师双方,只是委托和受委托的契约关系。
中国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设置过审计机关,建立了一套略具雏形的审计制度。1925年广州省港罢工委员会建立的审计局,是中国审计制度的最初尝试和萌芽。新民主主义革命各个时期因地制宜建立的各种形式的审计机关,在不同程度上起到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维护正常财政经济秩序和保障人民革命利益的作用。从组织体制来看,当时革命根据地不论采取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审计委员会的形式,还是采用陕甘宁边区政府审计处的形式,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并且得到法律的保障。
中国1982年宪法有关审计制度的规定,是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审计制度优良传统的直接继承,是中国革命法制建设的新发展。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审计局。中央审计署审计长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审计局局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对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审计方法: 一、看图法 即看图核实工程量与工程价款,审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法)基建工程决算审计,首先必须认真仔细地看清所有的施工图纸,才能全面准确无误地计算审定工程造价的真实性。要求审计人员必须...
内部审计由部门、单位内部专职审计人员进行的审计。目的在于帮助部门、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最有效的管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配合并互为补充,是现代审计的一大特色。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可为外部审计提供可信赖的...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0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信...
2015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对未来审计工作制度的完善、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做出部署和安排,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体制。这次改革对审计内容、审计频率等部分细则进行了首次明确,并将从多个方面完善中国审计制度。同时,明确提出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覆盖。尤其是国有资源审计,是首次被单独列出。除了明确审计对象,这次审计制度改革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未来,审计机关将在一定周期内保证对审计对象的审计频率,并针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等开展跟踪审计,党政一把手要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党政同责。
这次审计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实行审计全覆盖
(二)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三)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
(四)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五)加强审计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
(六)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
(七)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八)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
审计制度
1 审 计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审计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实用于集团总部和所属全资公司,各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报集团审核后执行。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集团设立审计部。有条件的集团所属全资公司根据企业的管理要求,在征得集 团同意后可设立审计部或审计人员。 审计部门负责对集团所属全资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对控股公司的审计监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 集团审计部可向所属公司派驻审计人员,参与所属公司的审计工作。 第二章 审计职责 第四条 集团审计部在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领导下独立工作,向公司董事局主席、总 裁报告工作。下属公司审计部在所在公司领导下,接受集团审计部的指导或委托,定期向集 团审计部报送审计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五条 审计部门对下列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一、参与投资、合作、参股、收
抗战胜利后 ,国民政府重新设置或调整了审计机构 ,制定并修正了一些审计法规 ,并以就地审计、抽查审计和巡回审计为工作中心 ,推行审计制度改革 ,对恢复和重建战后国民经济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受内战的影响 ,这种改革与战后国民经济一直在一种不正常的状态下进行 ,因此南京国民政府审计工作无法有根本性改观 ,难免最终遭致失败的厄运。
审计报告制度是下级审计机关向上级审计机关应履行的报送资料范围。根据《审计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其主要内容是: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工作。
下级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送有关审计工作的下列资料: (1) 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决定、指示; (2) 审计工作的计划、总结、典型经验、重要的审计调查报告以及统计报表;(3)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等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结论和决定,上级审计机关交办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 (4) 审计工作的其他重要情况。 2100433B
审计制度管理的一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科学性原则
审计制度管理的科学性,一方面,是要在先进的科学管理理论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审计工作及其管理的工作制度,如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现代行为科学、人学原理、效益性原理以及运用现代管理技术等等都渗透于管理制度之中,以保证审计管理制度的先进性。另一方面,是要保证建立的各项审计工作制度具有符合各项审计活动的客观规律。特别是涉及一些工作程序的管理制度。比如,关于审计的程序,由于审计活动的客观规律,总是先有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调查了解之后才能进入审计实施工作。这就决定审计人员必须遵循“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终结阶段”这一符合发展规律的程序进行审计。如果没有事先的难备和调查,就贸然查帐、查物、查资金,势必出现事与愿违、出力不讨好的结果。
由此可见,科学性的原则是审计制度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尽管坚持这一原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它终究是我们应当努力的方向。
(二)实用性原则
作为审计人员行动的准则的审计管理制度,应当确实起到规范作用,即真正具有实用性。为此,要求审计管理制度的各项条款,具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可行。空话连篇,言之无物,模棱两可,含混其辞的所谓制度,是不可取的。以工业企业的审计制度为例,如果是关于企业执行财经纪律的审计制度,那么在制度的内容上,就应当在目的、任务和方法上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在目的方面,应当明确指出:监督财经制度的执行,检查违犯财经制度的行为,堵塞财政收支漏洞,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等等。在任务方面,应当明确提出:①检查现金管理情况,看现金存取和现金支票使用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有无挪用、白条抵库的情况,行无贪污瓷窃情况;②检查工资基金管理情况;③审查成本开支情况;④审查税利上缴情况;⑤审查基本建设资金来源,计划审批及资金拨付使用情况;⑥检查福利基金提取使用情况;⑦检查其他违犯财经制度行为等等。在方法方面,应当清楚地说明:①审计财经纪律,应以单位自查为主;②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利于同单位违犯财经纪律的不同情况,随时组织检查;③检查财经纪律要抽调熟悉业务,作风正派、敢于同不正之风斗争的同志参加;④对检查中及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内查外调,取得确凿证据;⑤根据问题的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对模范遵守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等等。只有这样的审计管理制度,才是实用的,才能保证审计人员遵循这样具体的行动准则,完成自己担负的审计任务。由此可见,审计管理制度的实用性是审计制度管理的又一重要原则。
(三)相对稳定性原则
审计管理制度作为审计人员的行动准则,是要大家遵照执行的,一般不能经常改变。比如,同一审计任务的审计方法,今天规定采用这个方法,明天改为那个方法,今天要求这样做,明天又要求那样做,结果不仅会引起审计人员的反感,更重要的是审计人员无所适从;不仅会打击审计人员的积极性,而且也会直接影响审计工作,甚至会造成混乱。因此,审计管理制度一经制定,就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性。这种相对稳定有二个含义:一是指它的相对稳定,可以保持审计人员的思想稳定,从而保持行动的统一;二是指它的相对稳定,可以在实践中使管理制度得到检验,从而证明其是否科学、合理。所以,除了特殊情况,一般不要轻易改动。
当然,事物总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人们的认识也必然要发展变化。世界上根本没有不变化的认识。恰恰相反,人们的认识正是遵循认识——实践——再认识的规律而不断深化的。作为人们对审计工作认识产物的审计管理制度也不例外,要想使其不断完善或更加科学,就得在其处于相对稳定的条件下经受实践的检验,如果发现确有不科学之处,或者由于审计工作中出现了新的情况,那就应当修定、补充或调整审计制度的内容。这就是管理制度的相对稳定性原则。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