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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加快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水平的意见简介

省政府关于加快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水平的意见简介

一、重要意义

以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和广告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产业,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低能耗性、低污染性的特点,加快提升其发展水平对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实现“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跨越、加快“两个率先”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江苏文化底蕴深厚,经济和科教实力全国领先,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和空间巨大。近年来,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到2013年年底,从业法人单位近3万家,增加值超500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0%以上。同时,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总体水平不高,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不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成效不够明显,高层次创意设计人才缺乏,体制机制、法制环境、政策措施不完善等。

当前,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增长,迫切需要寻求新的路径,增添新的动力,拓宽新的空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加快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整体实力,推进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4〕10号文件精神,突出创意设计服务的开发和拓展,突出高新技术的支撑和应用,突出与相关产业的渗透和融合,全面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水平,努力提高我省文化软实力和经济竞争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和创新型人力资源开发为核心,牢固树立绿色节能环保理念,坚持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市场主导、创新驱动,文化传承、科技支撑,加快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着力推进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更加注重开放包容,积极营造海纳百川的人文环境,全面提高市场开放度,尊重具有个性、独特性、多样性的创意设计,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繁荣。

——更加注重专业协作,尊重创意设计类产业发展的特有规律,鼓励以个体创意、自主创造、联合创作、协同创新和融合发展等多种形式,推动创意设计发展实现更大突破。

——更加注重产权保护,积极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权益的社会氛围,依法依规维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激发创意创造的活力。

——更加注重政策引导,把科技创新和创意设计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统筹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充分调动各类创意设计主体的积极性。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超过25%,把江苏建成创意设计强省。

——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充分发挥创意设计先导产业作用,带动引领相关产业提升质量水平,加快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形成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

——区域布局更趋合理。南京建成区域性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中心和建筑设计服务中心,苏州建成传统工艺与现代创意设计融合创意示范城市,无锡建成区域性工业设计中心,徐州建成国际性工程机械设计研发展销中心,南通建成区域性建筑设计服务中心,扬州建成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其他城市建成各具特点的创意城市、设计都市,形成一批区域性创意设计中心,建成沿江创意设计城市群和沿运河创意设计特色产业带。

——载体建设更具成效。建成一批省级重大项目和创意研发机构,形成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园区(基地)、骨干企业和重点品牌。

——市场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打造一批重点会展和产品要素市场,把江苏建成全国性文化创意设计产品研发、展示、交易中心。

——人才队伍更加壮大。实施创意设计人才扶持计划,改进教育培养模式,注重高端人才引进开发,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把江苏建成创意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

——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加大政策引导,创新金融服务,强化要素支撑,健全法制保障,完善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提升发展水平

(一)拓宽发展路径。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创新体制机制,培育市场主体,增强发展活力。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推进生产经营类国有创意设计类科研院所、研发机构转企改制。有条件的企业逐步将生产流程中的创意设计业务分离出来,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全行业和全社会提供服务的创意设计企业。依托丰厚文化资源,挖掘、保护、发展中华老字号等民间特色传统技艺和服务理念,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意设计企业。引导个人、企业、机构和社会资金以各种形式发展创意设计,吸引境内外各类创意设计人才来我省举办工作室、创意屋、设计所。鼓励文创集聚区、高等院校和设计服务机构设立创意设计产业孵化器。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文化软件服务、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和广告服务产业,着力提高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文化产业增加值中的比重。坚持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相结合,用创意设计提升文化产品制造、工艺美术、文化演艺、文化休闲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门类的发展质量水平,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强对外合作,广泛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发展理念和成功经验,积极引进资金、技术、项目和人才培养机制,深化苏新(新加坡)、苏德(德国巴符州)、苏加(加拿大安大略省)、苏美(美国纽约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合作,促进工业设计、工程设计、软件设计、数字内容等产业的优势互补和产业协作。扩大苏台、苏港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交流合作,办好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文创产业专题论坛,加快推进苏台文创产业交流合作平台载体建设,发挥两岸企业家峰会文创产业合作推进小组作用,促进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

(二)壮大市场主体。坚持做优存量做强增量,注重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支持专业化的创意设计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打造中小企业集群,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实施大企业带动战略,推动文化资源与要素向优秀企业集中,各门类形成一批主导企业,各地区培养一批骨干企业。支持优势创意设计企业股改上市,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业务合作,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吸引国内外创意设计企业总部、知名设计机构、研发中心入驻江苏。扶持一批出口规模大、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符合文化出口导向的创意设计出口企业。支持江苏省演艺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广电集团、徐工集团、镇江文广集团、苏州欧瑞动漫、蜗牛电子等文化创意、工业设计“走出去”,实现国际化、规模化发展。制定《江苏省创意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培育一批省级创意研发机构。加快创意设计企业技术改造步伐,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支撑文化内容、装备、材料、工艺、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加强对省重点文化科技企业、工程设计重点企业、省重点文化科技产业园和省建设领域创意设计产业园的扶持力度。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鼓励企业、院校、科研机构成立战略联盟,引导创意和设计、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联盟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推进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加强品牌培育,在全省选择一批有潜力的活动、企业、产品品牌,集中宣传推介,推出一批具有江苏特色的创意设计品牌。支持南京申报联合国全球创意城市“设计之都”。

(三)引导集约发展。依托现有各类文化、创意和设计园区基地,加强规范引导、政策支持,加强公共技术、资源信息、投资融资、交易展示、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各类园区基地提高效益、发挥产业集聚优势。加强省级重点文化创意设计类园区建设,引进扶持一批骨干企业,孵化培育一批相关企业,引导产业链式发展,增强集聚优势。发挥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众多优势,规划建设一批创意村镇、创意街区和创意城市群。抓住大运河成功申遗重大机遇,深度挖掘开发利用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以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淮安、宿迁、徐州为重要节点,整体规划建设沿运河创意设计产业带。依托沿沪宁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园区等创意设计资源高度集中优势,重点发展包括南京、无锡、苏州、扬州、镇江5个分园区的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南京、无锡、常州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及国家广告产业园,南京、苏州建设领域创意设计产业园,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国家动漫游戏产业基地,江苏(国家)未来影视文化产业园、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培育一批区域性创意设计中心,打造沿江创意设计城市群。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促进文化资源转化为创意设计发展项目,引进一批带动效应强的创意设计重点企业,集中力量抓好1-2个重点创意设计园区。发挥我省工程机械、工程设计、城乡规划、纺织服装、家居装饰、陶瓷、水晶和传统工艺美术研发生产销售领先优势,建成一批特色创意设计产业基地和专业市场。建立区域协调机制与合作平台,构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区域发展格局。

(四)完善服务平台。办好江苏紫金文创产业聚合服务平台,为全省创意设计提供信息发布、交流合作、产品交易、金融支持和行业管理等服务。着力提高中国(南京)国际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交易博览会、中国南京文化创意产业交易会、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常州国际动漫周、无锡文化艺术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徐州)文化博览会等会展水平,加快推进苏州、无锡、常州、南京4个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办好“紫金杯”江苏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等重点活动,促进创意设计成果展示交易和人才信息交流。办好江苏工业设计周、江苏省工业设计大赛。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交易平台,支持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和南京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规范发展,推动创意设计进场交易。成立江苏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协会(联合会),建立完善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投资、保险、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和行业组织,鼓励重点企业、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品牌。鼓励创意设计行业协会与海外相关机构合作,积极举办创意设计产业投资贸易推介活动,搭建贸易服务平台。

(五)扩大市场需求。提高全民文化艺术素养,激发创意和设计产品服务消费。加大政府对创意和设计产品服务采购力度。树立贴近群众、美化生活的创意设计理念,以创新性产品引领消费需求,拓展市场空间。引导生产企业积极应用各类设计技术和设计成果,开展设计服务外包,扩大设计服务市场。完善建筑、园林、城市设计、城乡规划等设计方案竞选制度,鼓励装饰设计创新,突出文化创意内涵。在商贸流通业改造升级中,运用创意设计促进专业市场和特色商业街等发展。引导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生活类服务业在店面装饰、产品陈列、商品包装和市场营销上更加注重节能环保,加强创意设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有特色、专业化的文化创意产品和设计服务的交易市场,鼓励创意设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等平台开展多渠道销售。拓展境外市场,利用德国iF工业设计展、国际建筑双年展、意大利“金圆规奖”等国际赛展平台,促进创意设计产品和服务出口,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支持有条件的创意设计企业在国外兴办实体,建立产品和服务营销网点。

四、推进融合发展

(一)塑造先进制造业新优势。充分重视和发挥各类专业设计服务的重要功效,积极丰富制造业、加工业等行业产品(或服务)的人文内涵,提升质量、增加附加值。以推进江苏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提升重点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着力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需求等设计应用研究,提高工业设计的信息化和国际化水平,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延伸,增强行业企业设计创新和市场转化能力,推动工业设计领域联动和服务模式升级。加快促进工业企业与设计服务企业的对接合作,支持苏南等有条件地区构建3D打印、虚拟制造和设备共享等公共技术支撑平台,推动南京、盐城、无锡、扬州重点发展汽车、集成电路和电子设计产业集群,徐州、常州、盐城、淮安发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石油机械设计产业集群,南通、扬州、泰州、连云港发展船舶、港口机械设计产业集群,苏州、镇江、徐州发展消费电子、医疗器械、文体用品设计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本地优势和较强竞争力的工业设计龙头企业及品牌产品,形成一批高附加值的知识产权。推进各类专业设计企业发展壮大,做大做强南京工业设计谷、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太仓LOFT工业设计园、大丰东方1号工业设计园、武进工业设计园和淮安工业设计园等重点园区,加快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和全国一流的工业设计中心。

通过融合发展改进提升产品(或服务)的外观质量,把先进的设计思想和理念融入于产品(或服务)研发设计之中。坚持以发展绿色、节能、环保、智能、时尚等高品质生活消费品为重点,推动生活日用品、礼仪休闲用品、家用电器、服装服饰、家居用品、数字产品、食品、文化体育用品等消费品工业向创新创造转变,加快南通家纺创意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建设与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企业转型,增加多样化供给,引导消费升级。

提高广告营销策划和新技术运用水平,增加消费品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健全品牌价值体系,形成一批综合实力强的自主品牌,提高经济整体效益和国际竞争力。

(二)提升数字内容产业层次。加快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和创意设计水平提升,加快双向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型业态。

深入实施江苏省文化科技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着力推进一批数字网络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利用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等高新技术支撑文化内容、装备、材料、工艺的系统开发,加快文化企业技术改造与升级步伐,扩大移动多媒体和数字内容的覆盖面,提高省广电集团、省广电网络公司等重点企业的数字影视制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传统文化单位发展互联网新媒体,加快内容集成和数字传输综合平台建设,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增强网络信息内容资源的开发、共享和应用水平,鼓励研发体现本地文化特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和动漫游戏,促进动漫游戏与虚拟仿真技术在设计、制造等产业领域中的集成应用,着力打造南京新城科技园中国游戏谷、江苏环球动漫嬉戏谷、游戏基地等一批国内领先的数字娱乐和动漫游戏产业集聚区。

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强通讯设备制造、网络运营、集成播控、内容服务的联动合作,推动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交互式网络电视等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内容创作、视频技术开发、新媒体研发等网络视听全产业链的发展。加快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建设,鼓励南京、无锡、扬州等地率先打造智慧城市。支持研发数字出版原创内容生产,创新数字出版经营模式,促进传统出版企业向数字出版转型,引导推动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等一批数字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发展,加快推进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建设。

(三)打造美丽城乡宜居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集约、生态环保、传承创新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全省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的发展水平,完善优化城市配套功能,提升文化品位、设计内涵和人居环境。

注重城市文化、历史和风貌的传承,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打造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形象鲜明的特色文化城市。

结合实施《江苏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利用,建设宜居城镇、美丽乡村,融入文化元素,改变城乡建设“千城一面”“万村一貌”现象。突出地域特色,因地制宜实行多样化、差异化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竞争。积极打造文化底蕴深厚、时代特色鲜明的创意街区、创意城市,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竞争力。贯彻节能节水节材的建筑设计理念,推进技术传承创新,积极发展绿色建筑。

(四)深化旅游文化内涵。发挥我省历史和现代文化资源优势,加快旅游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融合,注重旅游新产品开发和模式创新,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质量,以旅游扩大文化传播消费。

加强对江苏传统文化、民间艺术的研究挖掘和开发,积极探索文化遗产利用的新形式、新途径,鼓励具有市场前景的文化遗产资源与产业和市场相结合,鼓励对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等进行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发展具有历史文化资源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丰富创意和设计内涵,积极开发康体、养生、运动、娱乐、观光等多样化、综合性旅游休闲产品,着力建设一批休闲街区、特色村镇、旅游度假区,打造一批便捷、舒适、健康的休闲载体与空间,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加快智慧旅游发展,充分利用移动通信、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旅游管理、旅游服务和旅游营销的智能化水平,促进旅游与新技术的融合创新发展。

(五)推动文化与现代特色农业有机融合。以创意设计提升特色农业发展水平,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的有机融合,促进农业多环节增收、集约化利用和产品增值开发。

注重农村文化资源和农业遗产的挖掘、传承和利用,不断丰富农业产品、农事景观、环保包装、乡土文化等创意和设计,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知名产品和知名品牌,建设一批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科技普及、教育展示、文化传承、创意农业于一体的休闲农业集聚区、农家乐专业村和示范基地。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意设计,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提高农业品牌知名度,促进我省特色农业创意和设计产品产业化。

推进现代农产品专业市场的升级换代,完善提升市场功能和服务形式,为农产品展示交易提供服务平台,促进特色农产品的推广交流。建立健全农产品地理标志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与检测体系,扶持推广地理标志产农品,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注册与保护。

(六)拓展文化体育融合空间。加快推进体育与创意、旅游、会展、休闲娱乐、地域文化的融合发展,把文化、创意、科技等元素引入体育场馆和健身服务企业建设,促进传统体育转型升级。发展集体育培训、竞赛表演、休闲娱乐、健身旅游为一体的体育综合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体育消费需求。

培育和引进国际国内一流品牌赛事,着力打造影响力大、参与度高的体育精品赛事和节庆体育活动,积极策划、承办各种规模级别的体育活动,形成创办、申办和升级赛事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把科技元素融入体育用品生产,加快体育用品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研发,大力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高体育衍生品的创意和设计水平。

鼓励规范发展体育服务组织,加快体育中介服务和体育用品销售业等要素市场的发展,建立健全赛事活动、场馆运营、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中介服务、体育保险等服务组织,扩大体育产业服务层次与规模。

五、健全政策体系

(一)保护知识产权。强化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对创意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以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等为重点,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与互联网平台管理机构联动的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将侵权、假冒、盗版等违法行为作为重要信息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管理。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技术鉴定、专家顾问制度。鼓励维权援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支持仲裁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争议裁决,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和支持涉外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帮助企业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推广知识产权执行保险和侵权责任保险,降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

(二)强化人才支撑。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培养为重点,实施江苏省卓越文化艺术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营造有利于创意创造人才健康成长、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鼓励普通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理论研究。对省内院校开设的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文化软件、现代传媒等专业学科在招生计划、师资配备、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重点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专业点。推动民间传统工艺传承模式改革,培养一批具有文化创新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积极推进政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人才,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扶持和鼓励相关行业和产业园区、龙头企业与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及科研机构共同建立研究生工作站等人才培养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把高层次创意设计人才培养纳入省“333工程”和“五个一批”人才工程,对创意设计人才的创作活动、学习深造、国际交流等进行奖励和资助。提高“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中的创意设计人才比重,支持企业、园区引进领军人才和创意创业团队。健全人才激励政策,实施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对有重大贡献的文化创意设计人才给予重奖,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苏创办创意设计企业的给予重点扶持。落实国有企业、院所转制企业、职业院校、普通本科高校和科研院所创办企业的股权激励政策,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和职评工作。加强创业孵化,鼓励文化科技创业园、文化科技产业园、文化创意设计园区采取“专业园”“园中园”等形式,为创意名人、青年文艺家、大学生和初创者提供创业平台。

(三)加大财政投入。适当增加省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和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规模,将其资金总规模的20%左右用于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项目,同时用好省宣传思想文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多方面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重点扶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重点园区、龙头企业、示范项目、研发中心、人才培训、参赛参展、产权登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市、县设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专项资金,与省级专项资金形成配套。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项目申报国家各类专项资金,申报成功的项目省级专项资金予以配套。

(四)落实税费政策。积极争取开展创意设计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试点,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意设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创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对国家重点鼓励的创意和设计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企业引进对原创性研究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符合国家进口目录的国际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在进口资质、关税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给予支持。广告领域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严格限定在广告媒介单位,清理其他不合理收费,推动落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完善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收费制度,对规划、建筑的方案设计,实行单独收费,对方案必选的中标项目,可在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收费标准,鼓励和推行优质优价。

(五)创新金融服务。建立完善创意设计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支持其利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收益权等无形资产及其他财产权利质押等方式融资。鼓励创意设计企业在新三板、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有条件的创意设计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意设计企业总部组建财务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和文化类融资租赁公司。支持金融机构选择创意设计产业项目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社会资本投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各类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和再担保。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创新型文化保险产品开发力度,探索建立专业文化产业保险组织机构,促进文化产业保险发展。发挥省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作用,积极引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各类投资机构投资创意设计领域。

(六)规范用地政策。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创意设计产业,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对通过收购或改造旧城区、废弃工业厂房、传统商业街、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等方式建设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集聚区的,可优先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六、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作为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提升质量效益的重要抓手,摆上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位置,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具体组织推进本意见的贯彻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建立文化创意设计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清理精简现有审批事项,公开审批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加大对创意设计相关政策的宣传普及、舆论引导和教育培训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浓厚氛围。完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统计制度及指标体系,加强监测、分析和研判,定期发布全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情况报告。加快发展和规范相关行业协(商、学)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研究、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4月7日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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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加快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水平的意见简介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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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加快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水平的意见简介文献

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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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政发[2013]147号2013年11月26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精神,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节能减排和民生改善,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鲁政发〔2004〕7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做大做强山东建筑业,实现我省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的转变,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又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经济贡献大、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容量大,大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需要建筑业来实施,建筑业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增长的质量。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推进城市化进程,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省建筑业改革和发展成效显著。目前全省共有7106家建筑企业、290万从业人员,2003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30.7亿元,实现增加值799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6.4%。但与先进省市相比,我省建筑业总体上产业规模偏小,外向度较弱,经营机制不活,产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省上下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统一思想,抓住机遇,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尽快把山东建筑业做大做强。

二、明确全省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思路、目标、重点

(一)总体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做大做强山东建筑业,实施大建筑业、大企业、大市场战略,创新体制机制,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市场监管,确保质量安全,提升产业素质,实现我省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的转变。

(二)发展目标。建筑业产业规模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明显增大,市场竞争力和产业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居全国前列。到2005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800亿元,实现增加值900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6.5%左右;到2010年,建筑业总产值突破4000亿元,实现增加值1500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7%左右;到2020年,建筑业总产值超过6000亿元,实现增加值2500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6%左右。

(三)战略重点。一是实施大建筑业战略,横向拓宽产业领域,突破以房屋建筑业为主的局限,向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矿山等专业工程拓展,尽快形成覆盖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大建筑业格局;纵向拉长产业链,向房地产、新型建材、服务业、制造业延伸,加速产业融合。二是实施大企业战略,以优势企业为依托,以资本和专业协作为纽带,市场培育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推进企业规模膨胀与联合重组,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综合实力和融资能力强、有较高知名度的大企业、大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从2004年起,全省每年增加1"para" label-module="para">

(四)加快结构调整,促进建筑业协调健康发展。一是调整所有制结构,推进建筑企业改制,积极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促进建筑企业向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优化建筑企业资本结构。二是调整企业结构,加快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合理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大力扶植劳务分包企业,尽快形成大中小企业合理配置、各类型企业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三是调整市场结构,引导优势企业占领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建筑等高端市场,鼓励中小企业拓展市政、路桥、环保、钢结构、古建筑、装饰装修、防腐保温、地基基础、建筑智能化等专业市场,支持中西部县(市)建立劳务基地、发展劳务输出。四是调整经营结构,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骨干企业开展资本运营,提高融资能力,拓宽经营领域,扩大多种经营,向承包商、投资商、开发商相结合的方向拓展。

三、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一)加快推进建筑企业改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目标,以股份制、民营化、集团化为方向,以省属、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企业改制步伐。到2004年年底,全省建筑企业改制面达到85%以上,国有企业全部完成改制;2005年基本完成全行业改制。企业改制坚持因企制宜,鼓励整体改制,也可分拆改制、分步实施。效益较好的国有和集体建筑企业,可改组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或转为民营企业;困难企业可通过兼并、破产等办法退出市场。在改制工作中,鼓励民营资本受让国有和集体产权,鼓励股权适度集中,鼓励优势企业收购兼并弱势企业,鼓励有业务协作关系的企业相互持股。改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规范运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二)妥善解决建筑企业改制中的资产处置问题。企业改制必须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资产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报告应分别报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省属国有建筑企业改制中涉及划拨土地处置的,可按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经贸委、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土地资产处置促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鲁国土资发〔2004〕16号)的规定办理。改制企业产权转让或资产出售,以资产评估值为基准,按市场原则确定转让价格。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合法程序进入市场交易的,实际成交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评估价值,并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购买方在付清价款前处理企业资产的,须经出售方同意。

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国有资本可以完全退出。通过国有产权出售、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期权及期股设置等多种途径,加快国有资本退出步伐。社会法人、自然人、境外投资者可以部分或全部购买国有建筑企业的产权或股权。国有产权、股权的出售转让,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属建筑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处置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03〕62号)的规定执行。今后,各级政府不再批准设立国有独资建筑企业。建筑企业集体资产的处置,可参照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改制建筑企业应按国家规定顺序依法清偿债务。改制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医疗费、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欠交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预留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等,企业改制时经中介机构核查,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确认后,从企业净资产中扣除,由改制企业支付和缴纳。改制企业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分期缴纳协议,期限不得超过3年。企业未退还的职工集资款,以现有资产清偿,也可在职工自愿的前提下,转为职工对改制企业的股金。

(三)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国有建筑企业改制,应当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改制时,要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后实施。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应当全部接收安置原企业职工,并按照统筹管理的规定重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继续参加各项社会保险,衔接好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关系。省属国有建筑企业改制时,劳动关系、职工安置和劳动保障费用等涉及职工权益问题的处理,按照鲁政发〔2003〕62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加快建筑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创新。深入推行项目法施工,建立以工程项目为基点的矩阵式组织形式,围绕项目公司、项目部、项目经理配置企业资源,设置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建立以项目部为核心的施工生产组织形式,形成以项目成本为中心的经济核算体系,形成项目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相对分离的机制。鼓励具有高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设计、监理单位,通过改造或重组,组建为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公司或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开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四、提升产业内在素质,提高建筑经济增长质量

(一)大力推进建筑科技进步。加大建筑科技推广力度,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建筑业,推动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业的转变。到2010年,使我省建筑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0%以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率和信息技术应用率达到60%以上。制定完善建筑业科技政策和发展规划,定期公布推广应用、限制使用和强制淘汰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目录,组织实施各类科技示范工程,加强新型建材和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围绕建筑施工的关键技术,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技术开发中心,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以中介机构为纽带的建筑业技术创新体系。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可从企业利润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科技开发和奖励技术创新中的有功人员。

(二)加强建筑业人才培养和引进。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引进和培养人才,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精湛的技工队伍。全面加强对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到2010年,全行业培养1000名优秀企业家、1万名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10万名优秀技术工人。组织实施“阳光培训工程”,大力提高农民工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从2004年起,全行业每年至少培训10万名建筑农民工。

(三)发展壮大建筑劳务队伍。大力扶持发展建筑劳务企业,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实行劳务队伍成建制、基地化管理。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不准使用没有资质的劳务队伍。鼓励总承包企业使用本省劳务队伍,支持大中型企业在建筑业较发达的县(市)和中西部地区设立劳务基地。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县(市),要主动与建筑用工需求较多的地区搞好对接,把建筑劳务输出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途径。建筑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建筑劳务用工信息网络,及时发布供求信息。

(四)大力拓展省外、国外市场。将扩大外出施工作为做大做强山东建筑业的重点来抓,不断增加我省建筑企业在省外和海外的市场份额,力争到2010年,完成出省施工产值600亿元,完成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10亿美元。鼓励大企业跨省、跨境谋求发展,发挥其骨干和龙头作用,打造山东建筑业的良好品牌。积极倡导中小企业与省内外大企业开展工程分包和劳务协作,借力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建筑队伍在电力、交通、设备安装、防腐保温等工程领域的市场优势,不断巩固和扩大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财政、金融等部门要从政策、资金上大力支持建筑企业外出施工,重点解决好授信额度等问题。加大建筑业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建筑企业积极与国内外大承包商合资、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五、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一)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强化建筑市场准入清出管理,严格实施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继续深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重点约束业主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发包、倒手转包、恶意拖欠、偷工减料、鉴证失信等行为。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规范招标、评标行为。坚决打破地方保护、部门分割,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以开展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为总抓手,促进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工程质量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改进和加强工程监理,改革政府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开展工程质量大检查和巡查,对工程质量隐患和通病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各类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和住宅工程质量,鼓励企业多创精品优质工程。

(三)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在工程造价中计提安全施工设施费用,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保证和考核体系。改进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管方式,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的督察和检查,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严格依法查处

(四)整顿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加强装饰市场监管,实行装饰产品市场准入和室内环境检测验收制度,推行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依法查处装修过程中破坏结构安全和使用有毒有害装饰材料的行为,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规范家庭装修市场秩序,培育发展家庭装修有形市场和装饰产品超市,推行家庭装修“一条龙”服务。严格家庭装修企业管理,对无资质承揽家庭装修工程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五)推进工程造价改革。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做好各种生产要素价格和费率的测算与发布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工程计价标准,加快建立由市场形成工程价格的机制。改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推行企业定额,规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的结算行为。

(六)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建筑劳务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从2004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清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起预防拖欠的长效机制,维护建筑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开通农村劳动力进入建筑业的绿色通道。各地要加大各项配套改革,清理针对农民从事建筑业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切实解决进城农民工的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问题。有条件的城市或企业,可以建立专门的农民工培训和生活基地。

六、加强组织领导,为建筑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对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各级政府要把建筑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研究制定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政策,科学规划和指导产业发展。建筑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建筑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和分析,搞好调控和服务。

(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市场各方主体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组织开展对建设单位、建筑企业、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加快建立信用保证体系,完善建筑市场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与财政、金融、税务、保险、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更完善、更具约束力的社会信用管理新体系。

(三)树立建筑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全省建筑业广泛开展学习海尔和许振超、争创“三个一流”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团结协作、争创一流,认真组织实施产业发展战略和目标,不断深化改革,推动科技进步,打造一流环境,树立建筑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建筑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建筑强县(市)和骨干企业的宣传推介,支持他们创立品牌、拓展市场、扩大影响。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为做大做强山东建筑业作出应有的贡献。各市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促进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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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苏北共建园区建设发展水平的意见文件发布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苏北全面小康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四化联动、开放带动为重点加快苏北振兴,促进苏北地区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现就提升苏北共建园区建设发展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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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简述

2004年9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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