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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定全市地方性环境保护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开发政策。
(二)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水、气、声、渣等环境要素专项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可持续发展纲要、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配置规划中有关环境保护内容。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辆等防治工作。
(四)监督对生态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类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承办市政府申报国家级、省级自然环保区的有关工作,管理生物技术安全;负责农村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五)统一监督管理全市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市跨部门跨区域及重大环境问题;查处环间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监察。
(六)实施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技术标准;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点地区环境质量状况。
(七)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开发建设活动环境保护、核发排污许可证、征收排污费、下达限期治理;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八)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市环境标准体系和环境标识认证;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产业发展。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实施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负责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市政府委托承办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一)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环保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
1、综合拟定局机关内部的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
2、拟定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负责全市环境保护会议、全市环保工作会议、局领导碰头会、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的组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组织会议材料,负责会务和秘书工作),并对上述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负责收集、整理全市环境保护信息、资料、管理环境保护工作政务信息网络,编发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及时向省局、安庆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重要信息。
5、协调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
6、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
7、负责对各处室起草的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材料的核稿、送签、编号、组织付印、盖章、保管、销毁等工作。
8、组织办理上级的政务督办事项,负责拟定政务督办报告,负责局系统重要事项的催办督办工作。
9、负责局机关档案的接收、规范化整理、保管、查询和销毁工作。
10、负责局机关的机要、保密工作,管理桐城市环境保护局的印章。
11、负责局机关政务值班管理和局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负责局机关调研、接待、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
(二)项目管理科
1、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和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
2、负责编制污染治理计划,并监督实施和组织验收;
3、拟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
4、按有关规定承办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的审批工作;
5、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全市可持续发展纲要,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6、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环境保护基本建设与环境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三)污染监督科
1、受理环境污染纠纷的投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新闻媒体对环境污染的投诉和举报,处理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群众提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2、督促检查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和有毒化学品经营或处置登记等环境管理事务;
4、指导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工作建设;
5、组织实施辐射管理等有关工作。
(四)自然保护科
1、组织实施自然生态保护的政策和规定,组织编制、实施全市自然保护区和建设规范;
2、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
3、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4、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工作;
5、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6、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7、监督管理乡镇企业和个私企业环境保护及非工业性开发项目环境管理;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8、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五)宣教科
1、组织、参与、协助新闻媒体对桐城市环保工作的宣传报道。
2、组织、协助宣传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环境保护的社会宣传。
3、组织、协助文化部门及相关演出单位开展环保的文艺宣传。
4、协调教育部门及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环境保护教育,组织绿色学校的评审、送审工作。
5、组织推动企业、农村、社区及民间团体的环境教育。
6、参与全市绿色饭店的评审工作。
(六)法制科
1、负责全市环保行政处罚适用法律的审核,并落实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2、负责与我局有关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3、负责对局属各单位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业务指导工作;
4、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
5、承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
6、组织全局环保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核和证件发放工作;
7、承担法律咨询日常工作。
(七)财务科
1、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财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开展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日常财务收支业务会计核算工作。
2、合理使用各项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制定并实施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财务监督和约束机制。
3、负责对排污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款收入等的核算管理。
4、负责对排污费资金、行政经费、预算外资金、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支出进行会计核算管理。
5、负责排污费征收财务管理和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
6、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2100433B
桐城市环保局成立于1996年7月,负责全市自然生态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督管理、环境监测、环境宣传教育和环境执法等工作,内设7个职能科室、3个群团组织和2个直属单位,全系统干部职工62个,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占80%。
当然有区别,除了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局,其余一般都是市县级环保局,而环保厅一定是省环保厅。环保局就是环境保护局,比如有的化工厂向长江里排污,就由环保局进行处罚。以北京市环保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是:主管北京市...
省级环保部门叫做环保厅,省以下的叫做局如:国家环保部,单指环保部门最高权力机构,正部级待遇 xx环保厅,指省级环保部门 xx环保局,指市、县级环保部门
攀枝花市环保局在东区竹湖园斜对面,邮政大楼
程赟: 局长,主持局全盘工作,分管财务科等工作。
胡春明: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工作,分管纪检、组织、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新农村建设、扶贫等工作。
孙龙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法制科、自然保护科、污染监督科、监察大队、招商引资,代管纪检监察等工作。
张世高:副局长,分管行政许可科、宣教科、监测站、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项目管理、安全生产、污染减排及环统等工作。
方向明:主任科员,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和核辐射安全管理、协助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
城市环境保护论文
城市环境保护论文 城市环境保护论文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班级:建筑学 XXXX 姓名: XXXX 学号: 指导老师: 城市环境保护论文 1 摘要: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 的越来越强烈的关注。 解决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 不仅仅是垃圾的最终出路问题, 而是生活 垃圾源头的减量化、过程资源化和末端无害化的综合管理问题。 关键字: 环境保护 ,生活垃圾 ,垃圾管理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and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 the garbage deal with problems caused by the increasingly strong con
XXX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XXX市环境保护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地预防、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快速、科学地进行环 境污染的应急处理处置, 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对人民生命、 财产 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确保环境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特制 定本应急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构筑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 防范体系,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实施和落实总体预 防作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重点任务, 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 发生。 1.2.2 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相对统一,快速有序的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系统, 依法加强政府的综合管理和组 织协调能力, 增强各部门和各要素的整合优势, 保障应急处置的 资源配置。 1.2.3 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 的信息系统, 确定我市的事故防范重点, 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和 重点
据安庆市委、市政府《关于桐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庆[2002]125号),原桐城市土地管理局更名为桐城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测绘行政管理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
职能调整
1、原市土地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能。
2、原市矿产局的行政管职能。
3、原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的测绘管理职能。
4、原市计划委员会制订国土规划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的职能。
5、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国土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职能。
1、全市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乡地籍调查(含权属调查)和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具体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2、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和资源利用情况、变化趋势的动态数据收集、技术处理及预测分析、国土资源规划编制事务性工作等职能,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3、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和土地征用、出让工作中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4、土地价格评估、矿业权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活动、交取得规定资质的中介结构承担。
5、土地登记及国有土地资产运营中的有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6、实行政企分开,国土资源局不再从事土地、矿产方面的经营活动,与所属企业脱钩,不再管理企业及企业生产经营开发活动。
桐城市档案局(馆)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 2100433B
1.桐城市水利局下设办公室
2.行政许可科(水政水资源科)
3人事科
4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