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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南京开发商疯狂抢地,还是其他城市频频诞生地王,都说明土地出让制度存在不少问题。虽然“招拍挂”是一种相对公平、透明的土地出让方式,也为地方财政带来可观收入,但要看到,这种价高者得的制度使土地争夺更为疯狂,滋生了更多地王。
如果把土地出让与保障房或其他公共设施配建密切挂钩,根据地块热度提高配建比例,相信不少开发商抢地时会谨慎,因为配建的公共项目需要大笔投入收益却很少。再比如,如果把大宗地块切割成小宗地块分别出让,也能避免开发商疯狂抢地,因为地块数量增多,开发商机会就多了。2100433B
这是因为,开发商疯狂抢地的根源是房价过快上涨,而且开发商普遍看好未来市场。再加上城市优质地块越来越少、地价越来越高,以及部分开发商土地储备不足、手握大量现金,所以都想把有限地块收入囊中,即使自己争不到手也要通过哄抬价格不让竞争对手拿到地。
所以,土地熔断机制仅仅是一味治标之药或者“止疼片”,只有稳定城市房价、改变开发商预期,才有望让开发商真正回归理性。有数据显示,6月份南京房价位居百城房价涨幅之首,而且已经连续16个月上涨。在这种情况下,恐怕再理性的开发商也按捺不住抢地冲动。
地拍卖遵循的是价高者得原则,而熔断机制却限制了价格高度,扭曲了真实的市场供需状况,加剧楼市价格上涨预期,令民众更加恐慌不安。决定楼市走势的主要因素,就是土地供应量和楼盘入市量,如果真的想控制房价、地价,就应该加大土地供应量,满足开发商的买地需求,而非限制土地最高价和房价涨幅,可见,这一错误政策需要纠正。
政府应摆脱过度干预楼市的做法,不要总是出台各种调控政策,令楼市陷入行政指挥的困境。地方政府长期受益于土地财政,难以容忍楼市萧条的状况,又受到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任务压力,频繁出台各种调控政策,态度左右摇摆不定,导致房地产市场一直未能有效调整。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下,市场自主调节失灵,淘汰机制无法发挥,很难实现去库存的目标。
概述编辑 土地储备,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
1、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2、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
能的,土地证上写的有。房产证上写的也有。就在土地性质那一栏。不过是划拨还是出让都没有关系的,只要经过一次买卖之后兴致都会被该为出让。唯一不同的是你在买划拨性质的房子时需要缴纳一次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
这是因为,开发商疯狂抢地的根源是房价过快上涨,而且开发商普遍看好未来市场。再加上城市优质地块越来越少、地价越来越高,以及部分开发商土地储备不足、手握大量现金,所以都想把有限地块收入囊中,即使自己争不到手也要通过哄抬价格不让竞争对手拿到地。
所以,土地熔断机制仅仅是一味治标之药或者“止疼片”,只有稳定城市房价、改变开发商预期,才有望让开发商真正回归理性。有数据显示,6月份南京房价位居百城房价涨幅之首,而且已经连续16个月上涨。在这种情况下,恐怕再理性的开发商也按捺不住抢地冲动。
土地熔断 南京土地熔断机制政策实施后,南京最大一场土地竞拍赚足了眼球。2016年7月8日下午,南京集中出让10幅地块,其中8幅为住宅地,均设定了最高限价,但8幅限价地块,最终7幅因熔断终止出让。现场主持人大呼“不要逼政府出政策”。
无论是主持人再三提醒开发商保持理性,还是8幅限价地块7幅熔断流拍,都说明开发商热情不减。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再依赖于土地熔断来降温,而是应该反思开发商疯狂抢地原因。如果还继续利用土地熔断机制来防止这些地块价格上涨过快,结果恐怕还是土地因熔断机制而流拍。
土地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实习总结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职称: 专 业: 工 程 测 量 系 (部): 测 绘 工 程 系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日 土地权属调查实习总结 摘 要 2008年 5月 18日来单位实习, 为了更快的适应单位的环境, 更好更熟练的掌握项 目上的要求,单位对我们先进行了前期的安全管理培训。指导老师和组长对我们进行了 认真详细的指导,让我们进行了实地的操作测量, 经过这一阵子的实地测量和内业操作, 我对一比五百数字测图操作有了足够的了解, 在这期间我们有技术上的问题或者操作的 错误,指导老师都耐心的辅导我们,解决我们在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正。并在 山东省进行了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在这期间掌握了地籍调查的内外业工作。 关键词:全站仪操作;一比五百数字测图;权属调查 目 录 第一章 绪论 ⋯⋯⋯⋯⋯⋯⋯⋯⋯⋯⋯⋯⋯⋯⋯⋯⋯⋯⋯⋯ ⋯⋯⋯⋯ 1 第二章 作业概况 1 地理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1. 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 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集体土地概念及范围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土地采取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形式, 该种所有制的土地被称为农民集体所 有土地,简称集体土地。农民集体的范围有下列 3种: ①村农民集体; ②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 ③乡(镇)农民集体。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 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 由乡(镇)农村集体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