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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调整充实的机构、人员和职责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安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周 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管礼伦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范 伟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永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廖嘉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钟正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冉崇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主 任:王守宝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娄赢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庆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宁 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刘 波 县安监局局长(负责县安委会日常事务工作)
游礼琳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 员:王朝焱 县监察局局长
庞本国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申 剑 县公安局政委
邓小林 县交通局局长
李仁学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红卫 县农机局副局长
胡世勇 县建设局局长
刘先学 县林业局局长
罗运飞 县经贸局局长
李树乔 县教育局局长
周 兴 县财政局局长
陈能治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正荣 县水利局局长
刘黔益 县卫生局局长
张大亮 县环保局局长
令狐荣楷 县文广局局长
赵 孟 县气象局局长
翁和平 县供销社主任
杜隆焰 县民政局局长
李明德 县城管局局长
张天才 县粮食局局长
李晓波 县司法局局长
陆远强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
宋文卫 县编委办主任
冯健玻 县旅游局局长
廖维全 县工商局局长
胡大量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夏益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代祥红 县公路段段长
孙 斌 崇遵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队队长
韩 浒 崇遵高速公路桐梓路政中队队长
王 擎 崇遵高速公路松坎路政中队队长
刘云志 县人民医院院长
莫志武 桐梓供电分局局长
唐逸文 县移动公司经理
陈光星 县电信公司经理
袁世勇 县财产保险公司经理
张 锐 县人寿保险公司经理
二、县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和指挥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具体安排部署,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实际,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定期组织召开安委全会,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定期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治责任单位、整治监督单位、整治属地管理单位、整改时限,限期将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台帐和整改销帐制度,对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五)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三、县安委会主任和常务副主任主要职责
县安委会主任周舟同志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并重点负责煤矿、道路交通、社会消防、危化物品运输、有证非煤矿山、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安全工作;常务副主任管礼伦同志负责无证矿山和无证非法小煤窑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病险水库、农机、森林防火、防雷减灾等安全工作;常务副主任范伟同志负责市政设施安全工作;常务副主任张永康同志负责教育和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常务副主任廖嘉琳同志负责建设施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常务副主任钟正萌同志负责电力、冶金、化工等工矿商贸企业和交通客运站(场)、水上交通、路桥工程建设等安全工作;常务副主任冉崇磊同志负责饮用水源、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安全工作。
县安委会主任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汇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受县长委托代表县人民政府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召集安委全会和预防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和阶段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所负责分管联系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督导和安排部署。各位常务副主任对所分管联系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上级政府的具体要求和本级政府的实施意见,进行年度总体安排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安排,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隐患问题,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
四、县安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县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于县安监局,作为县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刘波,副主任:娄必伦、令狐昌啸、张敬、邱涛。张敬同志负责县安委办日常事务工作,从县安监局抽专人办公。
县安委办主要职责: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措施和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安委会各专业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跟踪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将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并实行整改验收制度;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放、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拟定对乡镇和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对乡镇和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承办县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县安委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安委会分设19个安全管理专业办公室,各专业办公室在县安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所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政策精神,调查研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各专业办公室主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县安委会反馈信息,切实抓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19个专业办公室设置如下:
(一)乡镇煤矿、烟花爆竹、有证非煤矿山和危化物品生产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刘波,副主任:娄必伦、令狐昌啸、张敬、邱涛。
(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申剑,副主任:肖平。
(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冷一鸣,副主任:罗翔宇、李庆文。
(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罗平。
(五)建筑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胡世勇,副主任:周学烈。
(六)市政设施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李明德,副主任:任正刚。
(七)地质灾害、无证非法煤矿和无证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李仁学,副主任:娄方信。
(八)冶金、化工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主任:罗运飞,副主任:罗尚进。
(九)供电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桐梓供电分局。办公室主任:莫志武。副主任:邓松。
(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夏益岳,副主任:张晓涛。
(十一)客运站(场)、水上交通、路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邓小林,副主任:戴祥东。
(十二)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李树乔,副主任:王俊。
(十三)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主任:胡大量,副主任:王铁弹。
(十四)农机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周红卫。
(十五)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刘先学。
(十六)防雷减灾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赵孟。
(十七)旅游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办公室主任:冯健玻。
(十八)崇遵高速公路(桐梓段)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崇遵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队。办公室主任:孙斌。
(十九)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陆远强,副主任:付进。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负责本办法的实施。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城市用水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的相关法规政策考核用水单位用水...
如果楼上的电话号码找不到,你打这个电话7833038(城东办事处综治办的电话),他们会告诉你的。各个社区(网上都有联系电话)都有他们的电话。
那是在打擦边球对付中央的规定,如果是修补是可以的,花大量的资金“改造”就有打擦边球的嫌疑。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府办函, 2009? 190号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调解 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 现将《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 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函, 2009? 271号)转发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 - 2 - 宜府办函, 2009? 271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预防和化解行 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 (中办发, 2006? 27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 (川委办, 2009? 16号)和省政府办 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 (川办发, 2009? 44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张掖市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对6家部门单位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共调整事项38项。
县水利局:协调防汛抗旱工作,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负责防洪、水利、地电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病险水利水电工程监测、处理、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制定防汛抗旱资金、物资、设施需求等方案。
县发改局:负责安排和争取防洪抗旱、除险加固、水毁修复、抗洪抗灾项目,协调安排资金和物资计划。
县经贸局:负责所辖工矿企业的防洪减灾安全和灾区的粮食供应工作,及时统计报送工矿企业的洪涝灾情,积极组织受灾工矿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协调石油供应部门储备、供应防汛抗旱所需油料。
县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骨干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工作。
县武警中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骨干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资料。搞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县教育科技局: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负责学校的防灾和减灾、救灾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治安,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水电设施的犯罪分子,协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讯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调查核实灾情,指导协调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负责安排灾区群众生活。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抗旱经费,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下达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并监督使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崩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和预防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城镇防洪安全和城区排涝,参与指导城镇居民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县城河道的清淤清障工作,确保县城河道清洁、卫生和安全度汛。
县交通局:负责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及其设施的防洪安全,汛期督促船泊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优先运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卫生防疫人员,为紧急抢险和人员撤离及时协调提供所需车辆。
县农牧局: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业受洪涝、干旱灾害的情况,负责农业的防灾和减灾、救灾、抗旱油料、农机具的及时调运、供应与维修工作;协调解决抗洪抗旱所需的救灾资金和物资,提出制定支援灾区的各项政策措施。
县林业局:协调并提供防汛木材,组织做好林区防汛和汛期漂木的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救护队伍,及时救护伤病员;储备必备药品和器械;组织开展灾区防疫工作。
县环保局:监督检查山洪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山洪灾害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对重大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县文广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当出现汛情、险情时,要在第一时间抢拍、摄制洪灾时的洪峰真实情况和抢险过程,向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的摄录资料;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汛期安全监管。
县司法局: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排除通讯线路故障,确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县公路段:做好国道、省道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公路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有关公路,保证公路畅通;对防汛抗旱指挥车及运送防汛抗旱物资车辆免征过路过桥费。
县消防大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参与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
桐梓火车站:负责所辖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物资、卫生防疫人员。
县财险公司、县人险公司:及时做好受灾保险标的理赔工作。
县石油公司:负责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油料的及时供应。
县水文站:负责水文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准确地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供实时水旱情信息和测报资料。
桐梓供电分局:负责所辖电网电站的防洪安全,执行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
县邮政局:负责邮件的防洪安全,及时传送防汛抗旱邮件。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其组成人员如下:
余府办发[2009]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城市房屋拆迁与拆除管理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府办发[2004]43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我县设立在县房管局的房屋拆迁安全办公室调整到县建设局,由县建设局履行房屋拆迁安全监管职责。
二○○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