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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二)房屋征收管理科
(三)城中村改造科
(四)政策法规科
(五)旧城改造科
(六)项目管理科
局长:刘光平 2100433B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土地整理储备、“三旧”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城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
2、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城区改造更新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土地储备整理工作。建立辖区储备项目库,做好储备土地的利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用、收购、收回、供应等储备工作。
4、代表区政府履行房屋征收行政管理职能,依法依规开展房屋征收工作,督促落实相关责任目标。
5、代表区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城中村改造工作,督促落实相关责任目标。
6、负责全区土地整理储备、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的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7、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武汉市洪山区房产局地址在武汉市洪山区鲁巷小区3号楼承办单位,可搭乘572路、625路到虎泉街地铁光谷广场站下车步行39米前往。附近交通设施完善,银行、餐饮齐全。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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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内你放心做生意!600亩大社区虽说旧城改造,我等20年都是这样?
(一)武汉市洪山区房屋征收事务服务中心
(二)武汉市洪山区城中村改造事务中心
(三)洪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四)武汉市洪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会计核算中心
城市居民对城市近自然园林的态度——以武汉市洪山区为例
近自然园林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园林建设理念,市民在多大程度上了解和接受近自然园林理念是决定其能否成功应用于实践的关键.通过半结构访谈式调查,研究了武汉市洪山区市民对园林近自然设计和管理的态度,并探讨受访者社会经济特征及其对近自然园林态度的影响.结果表明:研究区赞同园林近自然设计和管理各项措施的人数比例偏低,支持率分别为10.3%~46.9%和7.4%~34.9%;市民对园林近自然设计的态度主要受受访者年龄的影响,受访者对近自然管理的态度与年龄、受教育程度和所从事职业呈显著的相关性.市民重视绿地视觉效果,欣赏干净、整洁的绿地环境是导致他们对近自然园林支持率偏低的直接原因,是否具备相关生态学知识和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是影响市民对近自然园林态度的根本原因.通过建立近自然园林示范基地和加强近自然园林理念及相关生态学知识的宣传等措施可促使大部分市民接受并支持近自然园林建设.
武汉市洪山区新一轮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先进校(特色校)评估验收标准(试行)
武汉市洪山区新一轮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先进校(特色校)评估验收标准(试行) 评估学校(盖章): 评估时间: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内容 分 值 评估 方式 评估等级 校级 评分 区级 评分 市级 评分 说 明 A1 B0.8 C0.6 D0.4 A1 制度 文化 建设 15分 B1 组织 领导 5分 1.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 协同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的管理机构,有具体责任部门。 各部门职能明确,分工合理,协调配合,优质高效。 2.5 工作汇报 查阅资料 教师座谈 2.制订符合本校实际和特点的校园文化建设中、长期发展 规划,并将其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校 园文化建设工作。有学期及学年度工作总结。 2.5 B2 制度 管理 5分 3.体现人本管理思想,健全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制定切实 可行的检查、评比、评价体系和奖励机制,落实岗位责任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城区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
(二)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房屋征收和“三旧”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城区改造更新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编制区级年度城区改造更新专项资金计划,按计划申请和分配划拨城区改造更新专项资金。
(四)代表区人民政府履行房屋征收行政管理职能,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五)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各街道(管委会)城区改造更新工作,负责全区城市改造更新项目批后实施的监督和考核。
(六)负责全区城区改造更新有关科研论证、信息交流、宣传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城区改造更新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
(七)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城区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
(二)组织编制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督促落实相关责任目标;
(四)组织实施征收安置房源的需求计划申报和购买工作,负责安置房源的日常使用、调拨和管理;
(五)代表区人民政府统筹辖区城区发展,组织和督办协调城中村改造工作,督促落实相关责任目标;
(六)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七)负责指导和监督江汉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有关土地整理和储备工作;
(八)按规定负责做好辖区旧城改造相关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