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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突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三个加强)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推进本质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之内,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成立县“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
县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白天人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任远强、县安监局局长周永勇、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左朝富、县经贸局局长胡永恒、县公安局局长肖永、县建设局局长朱朝亮、县交通局局长蒋国强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办,负责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安全生产年”具体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年”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分为6个方面19个大项89个小项,明确了工作要求及目标、责任单位、协作单位和督办单位,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时段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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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保证安全措施⑴用电安全保证措施A、我公司将配备两个以上专职的持证上岗用电管理人员,对每天用电量进行计算、管理现场用电设施、用电安全教育等;B、电工组对...
“打非治违”专项 实施方案 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BT一标长生桥站 2012年4月18日 “打非治违”专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渝办发[2012]92...
(一)统一思想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根本途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年”工作摆在全年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各乡镇、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4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备案。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安委办要加强对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把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要加大对重点乡镇、工作进展缓慢乡镇和单位、重点企业的检查。各乡镇安委会要在当地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信息反馈。县安委办要建立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动态,对搞形式主义、敷衍塞责、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进行曝光,对因工作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并及时按要求将每季度总结报告报送市安委办和县政府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工作内容分解表要求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送县安委办。
市建设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实施方案
市建设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关于继续深 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部署,积极推进安全生产 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 项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关 于印发 <克拉玛依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 方案 >的通知》(克安发, 2010? 5 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成立市建设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领 导小组 : 组 长:刘波涛 副组长:曾焕斌、周利军、杨文智 成 员:廖帆、陶友、艾明超、林岩、吴宪葵、覃丽、 张国军、龙宁、韩永宾、郁俊、张景新、汤文丽、鞠丽丽、 阿卜杜热西提、鲁旭斌、王锁勤、马合沙提、侯绍梅、张山 皓、王建华、崔燕、蒙丽霞、丁红艳、孙其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廖帆兼任。办公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工商企字〔2010〕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现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石家庄、承德、衡水市水务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局、处):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1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2〕14号)要求,结合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和城建行业安全运行工作实际情况,现就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12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将迎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做好今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和城建行业安全运行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上级通知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文化年”、“行政执法年”等活动,突出重点,治理隐患,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促进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2〕40号)精神,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和施工现场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在建的工程项目要有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在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要落实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企业负责人要现场监督整改,确保消除隐患。要切实履行建设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层级督查和现场抽查力度,督办约谈工作不力的地区和企业负责人。
三、坚持预防为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各地要认真开展以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脚手架为重点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的原则,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直至消除隐患。要强化事故预防,充分发挥制度和机制效能,加强监测监控和预报预警,定期组织工程项目有关人员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并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责任,积极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各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单位要针对各类设施的运行特点,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市政设施管养单位要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设施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要对容易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事故的管网、泵站、污水污泥处理区域,加强安全检查、监测和防范。供水企业要做好水质检测工作,确保供水水质安全;要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证供水的连续不间断。燃气企业要严格对储气站(罐)、阀门、管网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检漏,确保安全供气。各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游乐园管理单位要对游乐设施设备及车、船、索道等交通工具运营安全、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山体危石、滑坡地带等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对举办的游园、游山等大型活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四、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查处力度
各地要加大建筑施工企业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压缩合理工期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在新闻媒体上通报违法违规企业查处情况,引导市场、引导业主选用诚信企业和质量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对于发生事故而没有负责人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高度重视事故查处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及时报送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材料,同时做好对一般事故的查处督办工作。
五、加强基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积极开展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社会关注、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工作。要加强建设行业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水平。要加大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保障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增加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效能,全面提升建设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2年11月10日前上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情况。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2100433B
桐梓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工作要求,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省、市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突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三个加强”)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推进本质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之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 “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县领导小组由谢恩涛、申贵强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办刘宁、县安监局刘波、令狐昌啸、县公安局何永刚、县交通运输局李明德、县建设局胡世勇、县经贸局杨永涛、县国土资源局李仁学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农牧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文广旅游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桐梓供电分局、公安交警大队、消防大队、铁路派出所、崇遵二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负责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安全生产年”具体工作。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重点工作
围绕落实两个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等重点工作,我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分为6个方面19个大项 85小项(详见附件),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娄山艺术节、汛期等重点时段,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根本途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年”工作摆在全年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各乡镇、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县安委办备案。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安委办要加强对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把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要加大对重点地区、工作进展缓慢的和重点企业的检查。各乡镇安委办要在当地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信息反馈。要建立工作督查通报制度,按时报送每季度总结报告,及时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动态,对搞形式主义、敷衍塞责、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进行曝光和通报,对因工作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各有关部门要按工作内容分解表要求(附后)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送县安委办。
桐府办发〔2010〕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事业单位:
《桐梓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