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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推进浙江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规范浙江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工作,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的贯彻实施,同时参照新颁《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及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0〕125),结合近几年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
(一)申报时间与范围
浙江省园林城市实行申报制,每年评审一次,市、县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已制定浙江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及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
2.已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Ⅲ级以上(含Ⅲ级);
3.对照《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基本具备浙江省园林城市条件要求;
4.近3年内未发生破坏园林绿化成果、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
(三)申报程序
1.提出申报的市(县)人民政府在评审年的前一年10月底前向省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创建申请,同时抄送省建设厅;
2.省建设厅根据省政府要求,组织专家于评审年的上半年对申报市(县)进行实地查看和指导,基本具备条件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在当年的9月底前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考评的请示,同时抄送省建设厅。
(四)申报材料
1.市(县)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
2.城市概况(包括城市基础设施情况、城市环境状况等)及最新批准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或《县(市)域总体规划》、建成区范围图、城市绿地现状图、设区城市行政区划图;
3.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说明、城市绿线图及媒体公示说明;
4.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达标(Ⅲ级或Ⅲ级以上)自评材料,包括:(1)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表(详见附表1);(2)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自评的综述;
5.对照《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附件资料;
6、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文字材料及dvd音像片,其中dvd音像片时长不超过12分钟)。
二、评审
(一)省建设厅根据省政府的批转要求,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评。专家组由政府综合、园林绿化、生态、市政、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组成。
(二)实地考评采取听取情况介绍、看dvd音像片、审查各类材料、现场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申报市、县的园林城市建设成果和公众参与度、满意度。
(三)实地考评点和线路由市(县)自定与专家组随机抽查相结合,随机抽查线路及内容由专家组组长临时确定。
(四)实地考评结束后,专家组将经所有成员签字确认的书面考评意见提交省建设厅。
(五)省建设厅根据专家组的考评意见,对申报市(县)的相关工作和各项数据进行全面核实后,提出综合评审结果。
(六)评审结果在“浙江省建设厅信息网”公示(10天)。
(七)公示结束后,省建设厅将申报城市综合评审情况上报省政府批准。
(八)经省政府批准的市(县)命名为“浙江省园林城市”并授牌。
三、动态管理
(一)对已命名的“浙江省园林城市”实行动态监管,采取“市(县)自查、省级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查。市(县)自查每2年开展一次,自查情况报省建设厅;省级复查每3年开展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浙江省园林城市”称号;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由省人民政府撤销其“浙江省园林城市”称号。
(二)对获得“浙江省园林城市”的市(县)发生严重破坏绿化成果或生态环境污染事件的,要求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落实的,由省人民政府撤销其“浙江省园林城市”称号。
附表
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表
基 本 情 况
城市(县)
自评等级
所在省份
行政级别
建成区面积
城区人口
国家或省级园林城市获得时间
历史文化名城(城区)获得时间
自 评 情 况
评价类型
序号
评价内容
自评结果
综合管理
1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2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
3
城市园林绿化维护专项资金
4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5
城市绿线管理
6
城市蓝线管理
7
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8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9
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绿地建设
1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2
建成区绿地率(%)
3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4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5
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
6
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人)
7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8
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个/万人)
绿地建设
9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
10
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11
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
12
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13
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
14
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
15
大于40hm2的植物园数量(个)
16
林荫停车场推广率(%)
17
河道绿化普及率(%)
18
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
建设管控
1
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
2
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
3
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
4
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
5
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
6
公园管理规范化率(%)
7
古树名木保护率(%)
8
节约型绿地建设率(%)
9
立体绿化推广
10
城市“其他绿地”控制
11
生物防治推广率(%)
12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
13
水体岸线自然化率(%)
14
城市历史风貌保护
15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生态环境
1
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天)
2
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
3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db(a)〕
4
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5
本地木本植物指数
6
生物多样性保护
7
城市湿地资源保护
市政设施
1
城市容貌评价值
2
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3
城市污水处理率(%)
4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5
城市道路完好率(%)
6
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km/h)
注:
1、定性项目的自评结果填“满足”或“不满足”,“满足”表示符合相应的等级标准要求;定量项目的自评结果直接填写数据。
2、“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城市容貌评价值”等指标通过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组进行评价;由专家组评价时,专家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并至少含1位市政专家;专家组成员按照《标准》要求独立打分,结果取平均值。
城市人民政府(公章)
年月 日
城乡建设
浙建城18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2-23
浙江省会是杭州 江苏省会是南京
C20细石混凝土找坡,20厚1:2水泥砂浆找平(水泥砂浆找平,两侧要做吗?这算是抹灰吗?) 你好: 1、两侧做不做需要看大样图,一般是卷材布置多高,水泥砂浆就多高。 2、4+4厚SBS防水卷材,20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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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等
为更好地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切实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了修订。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新《办法》和新《标准》,按照要求做好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工作。
江西省园林城市实行申报制,本省符合申报条件的设市城市均可申报。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有关规定,湖北省住建厅将于2016年9月上旬组织3个专家组对创建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进行申报资格实地评审考查。
专家组将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查、组织交流座谈会的程序进行考查。预验收城市(县城)迎检线路需包括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庭院绿地、节约型绿地、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立体绿化、公园绿地应急避险设施、城市绿道、海绵城市设施、城市山体水体废弃地生态修复等内容。
江西省园林城市的评审每两年组织一次,申报时间为组织评审当年的3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