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 市政百科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简介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简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完善政策举措,着力破解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体制机制难题,大力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持续改善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环境。

风险防控,综合治理。从本质安全、火灾防范、灭火救援等方面建立风险控制长效机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有效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风险。

系统布局,统筹推进。加强整体规划,围绕“责、规、建、管、防、改、宣、救”8个方面,科学统筹消防资源配置,构建高层建筑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火灾防控体系。

科技,创新驱动。推进信息技术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深度融合,创新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提高消防工作现代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到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和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在“责”方面,完善消防安全法规及责任体系。

1.完善消防法规标准体系。分步启动《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规规章修订工作,进一步明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消防物联网技术标准。(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2.明确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属地责任。各区县政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和消防装备建设,保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内容,实现日常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各区县政府)

3.明确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依法严格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法定条件进行审批;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结合部门职责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牵头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4.明确社会各方管理责任。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和管理人,无管理单位的高层建筑,由属地区县政府指定单位负责管理。分类明晰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指导高层建筑业主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义务,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在“规”方面,着力加强消防源头管控。

5.合理布局高层建筑。在城市规划中,合理控制高层建筑密度和高度,科学布局超大商业综合体、超高层建筑群,统筹考虑小型消防站、消防通道及救援场地等灭火救援需求;严格落实消防专项规划,严禁随意占用消防站、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用地。(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6.科学设置消防车道。在详细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督促指导设计和建设单位加强街区、小区及建筑的消防车道设计、施工,确保车道坡度、净高、净宽、转弯半径、承载力等指标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市住房城乡建委)

(三)在“建”方面,全面提升建筑本质安全。

7.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管控。督促指导高层建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执行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将消防安全纳入施工工地安全管理重要内容,从源头管控火灾隐患。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审查和验收信息共享,确保审批、监督各环节无缝衔接。(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

8.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中,对建设环节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及时抄告有关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处理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市住房城乡建委)

(四)在“管”方面,打通灭火救援“生命通道”。

9.强化消防车道管理。对高层建筑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逐一划线、注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新建高层建筑应在交付物业服务企业前完成标识化制作。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严格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的行为。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和停车资源优化利用,通过“弹性停车、错时开放”等手段,盘活社会停车资源,利用市场价格杠杆调控停车需求。(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10.强化消防用水管理。督促供水企业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纳入数字化城市市政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对完成消防设施改造的老旧高层居住建筑,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供水企业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消防救援总队,有关企业)

查看详情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消防安全

  • 品种:警示牌;说明:大张;
  • 鑫宁安
  • 13%
  • 宁夏鑫宁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消防安全

  • 品种:警示牌;
  • 兴隆安
  • 13%
  • 银川仁昊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消防安全

  • 品种:警示牌;规格(mm):大张;
  • 淮海
  • 13%
  • 宁夏德瑞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消防安全

  • 品种:警示牌;说明:大张;
  • 泰山
  • 13%
  • 宁夏泰山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安全标志、标识

  • 安全标志牌应在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加工区、生活区等醒目位置设置,且满足数量和警示要求,不得将安全标志不分部位、集中悬挂; 标志牌均采用镀锌铁板、PVC板或铝塑板制作,面采用户外车贴; 消防安全提示标志牌尺寸为350×250mm(安全通道)标识牌具体作法参照图示,文字字体为黑体字;
  • 13%
  • 广州市亿尚隆广告标识制作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安全标志牌

  • (双面自发光)
  • 清远市英德市2012年上半年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安全标志牌

  • 双面自发光
  • 清远市英德市2012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安全标志牌

  • 双面自发光
  • 清远市英德市2011年下半年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安全标志牌

  • (双面自发光)
  • 清远市英德市2011年上半年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安全标志牌

  • (双面自发光)
  • 清远市英德市2010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高层建筑模板

  • 2100×1400×2
  • 6817m³
  • 1
  • 普通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11-12
查看价格

高层建筑模板

  • 1500×1200×2
  • 6642m³
  • 1
  • 普通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7-14
查看价格

高层建筑模板

  • 1500×1300×2
  • 7418m³
  • 1
  • 普通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5-04-07
查看价格

高层建筑模板

  • 2100×1150×2
  • 9840t
  • 1
  • 普通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5-12-24
查看价格

高层建筑模板

  • 1500×750×2
  • 8491m³
  • 1
  • 普通
  • 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11-23
查看价格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简介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简介文献

遂宁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2020—2022年)印发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遂宁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七届6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查看详情

遂宁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2020—2022年)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19年11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川办发〔2019〕62号),对全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进行了总体规划。2020年3月26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实施意见》(川应急〔2020〕40号),对全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目标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2019年11月22日,正权市长、相洪常务副市长、孝廉副市长、付勇秘书长相继作出批示。按此安排,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我市应急救援能力现状和发展需求,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救援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起草了《遂宁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送审稿)》(下文简称《计划》(送审稿)),经市政府7届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6月1日实施。

二、主要内容

《计划》(送审稿)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建设内容、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总体要求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在指导思想上,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走出一条符合遂宁实际、彰显遂宁特色的应急管理新路子。在基本原则上,提出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着眼实战、突出重点”和坚持“分级负责、分步实施”4项《计划》编制及实施原则。

工作目标部分:提出通过三年建设,全面实现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按国家标准达标配备;应急救援能力短板基本补齐,应急救援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基本建成符合国家标准、满足遂宁需要、全面可靠有效的现代化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内容部分:围绕“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救援力量建设、设备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4个方面,制定了我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18项具体任务。其中“城乡消防站(队)建设、城乡消防站(队)基本车辆配置、专职消防员建设、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及指挥场所建设、遏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职能感知系统建设、城市主战消防车救援能力建设、消防远程供水系统建设”是省应急管理厅对我市下达的10项“规定任务”,“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应急避难(险)场所建设、水上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西南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自然灾害救助志愿者队伍建设、移动宣传指挥车建设”是彰显我市特色并符合实际需要的8项“自选动作”;

保障措施部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资金保障和加强督导考核四个方面。

为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推进《计划》顺利实施,我们建立了《遂宁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条件、成员单位等信息,并对18项具体任务进行详尽梳理、细化分工,形成了《遂宁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任务表》。

三、征求意见情况。

《计划》初稿形成后,3月16日,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应急委员会和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意见。截止3月27日,共收到回复意见38条,其中提出修改意见23条。4月22日,孝廉副市长组织召开专题会对《计划》(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讨论,根据各方面提出的8条修改建议,对《计划》相关内容进行了反复推敲和修改完善,形成了《计划》(送审稿)。 2100433B

查看详情

重庆市启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日前,重庆市政府召开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已经启动,将重点排查整治我市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以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据了解,自2012年以来,全市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2479起,死亡27人,受伤29人,直接财产损失2700余万元。同时,高层建筑火灾起数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

市公安消防总队负责人介绍,本次治理将持续半年,重点围绕建筑外墙采用外保温材料不合格,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被堵塞、占用,建筑内消防设施损坏、缺失,安全疏散设施存在问题,防火分隔设施不过关,电气燃气管理混乱,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7个方面进行整治。

“部分建筑消防设施因长期无人维护而损坏,已经失去了作用,有的防火门(卷帘)和防火阀损坏,有的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根本起不到作用,有的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该负责人介绍,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救援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自救,即火灾发生初期,利用建筑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救援。但是部分物业管理单位经费投入不到位、检测维护不达标,消防设施“带病”运行,大大降低了火灾预警、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的效能,易导致小火酿成大灾的情况发生。

此外,部分临近商圈的高层商住楼和公寓楼,擅自改造装修,违规设置餐饮、娱乐、小仓储、小培训等场所,也增加了这些高层建筑的火灾风险。该负责人称:“这些建筑的消防设施原本是按住宅楼标准设计的,可是在使用中这些建筑改变了使用性质,无形中增加了火灾风险。”

此次综合治理,相关部门将严控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进行拆除更换。各区县各部门要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高层建筑,开展消防设施检测,对损坏或缺失的消防设施,及时进行修复或增补。对建筑内防火分隔设备,进行修复和清除阻碍。堵塞安全疏散救援通道的障碍物,要立即清除。

在治理中若发现存在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实施责令“三停”(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临时查封、行政拘留、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直到火灾隐患消除。

通过排查整治,各部门各区县要全面摸清本辖区高层建筑底数和安全现状,并建立完整的基础信息台账,对高层建筑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采取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等形式,集中解决排查整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发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以及工作任务不落实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