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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至8月13日)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县长周权茂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道真自治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2、拟定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
我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强化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法制建设,增强依法经营的法制观念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重点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商品房物业管理和售后服务问题,实行“两书”制度,完善商品房售后服务;二是推进房地产有形市场建设,强制实施有形交易。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制定相关措施,并于8月13日前将工作计划报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加大对有关房地产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及本次专项整顿工作内容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由县房管局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全县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拆迁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参加的宣传动员大会,就本次专项整顿工作作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8月14日至8月23日)
1、企业自查自纠
全县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拆迁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对1995年以来的开发建设项目合法性、工程质量情况、物业管理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合法性等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23日以前报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2、行业自查自纠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本行业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并通过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行政执法,切实有效地整改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
3、自查自纠情况汇总
在自查自纠和对群众监督举报案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由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领导小组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确定监督和查处重点。
(8月24日至8月31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督促的重点内容为:
1、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发,土地、规划、施工等相关建设手续不齐备的;未经验收(综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将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的;商品房销售中面积“缩水”、面积分摊中弄虚作假及擅自出售或出租公用部位牟利的;未使用《商品房示范合同文本》,合同欺诈,承诺条款未兑现的;新建商品房未委托实施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不落实的;未按“两书”规定进行保修的;擅自委托不具备销售资格机构进行销售的;擅自修改规划设计方案的。
2、物业管理企业:未使用《物业管理示范合同》、《委托物业管理示范合同》的;加价、加码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收费与承诺条款未兑现,与服务质量不相当,质价不符的;不具备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的;
3、房屋拆迁企业:未取得《拆迁许可证》从事拆迁的;不具备资质从事拆迁的;拆迁中故意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拆迁安置协议不兑现或延长安置过渡时间的。
4、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违反《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不具备资质或未经资格认证从事中介服务的;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故意抬高或降低房屋评估价值的。
四、整改和重点案件查处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各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职能部门联系实际落实整改措施。在企业自查自纠,社会监督与群众投诉举报、各乡(镇)组织排查的基础上,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事件,要组织专门力量立案查处。对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重点案件查处情况于9月20日前上报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现在的平均房价应该在3000元左右,跟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市场一样,萎靡不振,有价无市。云景城2900元,年前曾经搞过促销2400元/平东林家园2888元军怡家园4000元金街财富中心4400元...
1.开发周期长。 2.投入金额大,风险性高 3.产品差异性大。 4.房地产产品具有不可移动性。
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总体还好,大部分地方,房价一直在涨。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9月16日至10月1日)
9月16日至9月20日,各乡(镇)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资料进行完善,接受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检查验收;9月21日至10月1日,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建立专门档案,迎接全市检查。
二OO二年八月一日 道真自治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权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樊建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焕时(县房产管理事业局局长)
成 员:胡玉平(县监察局局长)潘 强(县发展计划局局长)韩克修(县建设局局长)雷厚良(县财政局局长)
马明春(县经贸局局长)廖年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廖维权(县工商局局长)
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房管事业局,王焕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O二年八月一日
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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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范文最新推荐 ------------------------------------------------------ 1 / 14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 促进房 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确保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根据建设部等八 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要求, 按照省建设 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及市建委等部门《关 于印发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精神,结合我 区实际,决定对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 特制定如下实施 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以解 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 以相
牡丹江市建设局文件
牡建政发[2011]16号
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整顿规范建设监理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建设局,全市各建设(开发)单位、监理企业:
现将《牡丹江市整顿规范建设监理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牡丹江市整顿规范建设监理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全市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提高工程服务水平,根据住建部年度工作安排意见和省住建厅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查处和纠正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监理责任落实缺位和降低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加强监理市场动态监管力度,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加快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清出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整治和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通过边查、边改、边处理,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全面落实,为全市建筑行业继续保持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供必要保障。
二、主要任务
坚持突出重点、长效治理,从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监理企业两方市场主体入手,集中整顿规范10个方面突出问题,推动建设监理行业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1、依法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监理企业而未进行招标的;
2、任意压低监理取费,与监理企业签订“阴阳合同”,扰乱市场秩序的;
3、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监理招标,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越级承揽监理业务的;
4、不按国家和省标准和规范配备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擅自更换中标监理人员、人证分离、无证上岗,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
5、无资质、或违法转让监理业务的;
6、外埠监理企业进入本地市场未履行备案程序的;
7、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规定进行检验,造成不合格产品流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
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更换中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
9、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以及未实行旁站式监理的;
10、监理职责履行缺位,未能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造成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
v同时,对各县(市)建设局依法履行监理市场监管职责及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三、整顿范围
各(县)市所有建设监理企业、外埠进牡建设监理企业,以及全市在建工程的建设(开发)单位和全部在监工程项目。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20日至6月10日):自查自纠。全市各建设(开发)、监理企业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对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于6月15日前制定有效措施,保证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填写《工程建设监理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与书面汇报一并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管科。
第二阶段(6月11日至6月31日):排查抽查。由市建管科组织各县(市)建设局及所属相关执法部门对市区在建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县(市)在建项目进行抽查,抽查项目数量不少于在监项目总数的20%,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阶段 (7月1日至10日):总结通报。市住建局对全市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整顿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市监理企业范围内进行通报,为迎接省检做好准备工作。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加强此项工作领导,保证整顿规范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成立由住建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建设局长为成员的市整顿规范建设监理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成员由各县(市)建设局建筑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本方案组织实施等日常具体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行政处罚。严格建设(开发)单位和监理企业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落实,对未在规定期限开展自查自纠或对有关问题隐瞒不报的依法给予从严行政处罚,同时记入企业信用等级不良信息记录,在新闻媒体和建设网站实施公开曝光并实施差别行政监管。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有利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优势,结合省检大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大张旗鼓表彰先进典型,公开对突出问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批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由市政府按政府采购确定的承建商负责我县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统一解决。各单位内部设施完善和运行维护资金自行解决。
据记者获悉,日前,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主持召开整顿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工作推进会。副省长魏增军出席。
会上,省发改委汇报了整顿市场环境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1+6”行动计划总体进展情况,省住建厅、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汇报了相关专项行动进展,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汇报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及问题电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会议对各地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整顿规范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
会议指出,整顿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
(一)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围绕“五打击、六加强”,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要坚决抓好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整改,并举一反三,针对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三)要突出问题导向,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围绕“五为”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营造廉洁高效、公平正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不断增强陕西软实力、提升陕西竞争力、彰显陕西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