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装饰百科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危桥改造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年来,各地依据《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分年度、分批次组织对福建省省厅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库内危桥开展改造,有序消除桥梁安全隐患。因部分库内桥梁规划变更、用途性质改变、产权移交等原因,近期部分设区市交通部门申请取消部分库内桥梁改造计划。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危桥改造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基本信息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危桥改造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

福建各地依据《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分年度、分批次组织对省厅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库内危桥开展改造,有序消除桥梁安全隐患。因部分库内桥梁规划变更、用途性质改变、产权移交等原因,部分设区市交通部门申请取消部分库内桥梁改造计划。遵循“实事求是、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厅批准纳入厅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库的项目,如果产权性质已属非交通公路部门、桥梁用途改变不再由交通公路部门管养、规划变化或区域路网走向调整而不再承担公路通行功能、技术状况尚可达到原有设计荷载等级以及其它确需取消改造计划的,由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确认后,可从省级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库注销。

二、取消改造事项由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证明、权属或批准等文件组织开展确认。如桥梁仍承担公路通行功能的,设区市交通部门应组织专家认定后确认是否准予取消,并按照《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督促(或指导)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桥梁通行安全。

三、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在确认取消危桥计划后,发文正式批准,并告知桥梁监管单位、管养单位及相关关联单位。批准文件及项目注销汇总表(表格式见附件)抄送省公路局,由省公路局具体在厅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库中办理注销等事宜。

四、项目从省级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库注销后,不再纳入省厅危桥改造年度计划及绩效考核范畴。

查看详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危桥改造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福建633

  • 100厚x100x150
  • 13%
  • 佛山市大卫雕塑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福建633

  • 100厚x100x150
  • m2
  • 13%
  • 佛山市大卫雕塑集团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福建

  • 3cm
  • 13%
  • 福建金源石材厂保定批发部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福建

  • 2cm
  • 13%
  • 福建金源石材厂保定批发部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福建

  • 烧面,光面混拼(各一半)
  • 13%
  • 深圳煌发石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福建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福建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2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福建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1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福建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0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福建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19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金属字(交通运输执法)

  • 方正美简黑,字高360mm
  • 6套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5-31
查看价格

标志牌(交通运输执法)

  • 0.25m×0.35m,材质铝板,厚度2mm,版面采用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5块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5-31
查看价格

有关苗木价格

  • 见说明
  • 11
  • 1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0-10-28
查看价格

事项中心

  • 1.名称 :事项中心2.功能:提供统一事项管理能力,提供待办事项管理、已办事项查询、消息管理等功能.
  • 1套
  • 1
  • 浪潮;中国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查看价格

作业计划模块

  • 实现应急作业计划制定、更新、执行等信息化管理.该项应急作业活动关键节点依次为:模板制定和计划任务分配、各工作组生成作业计划并提交,计划协调组汇总生成总体作业计划或阶段性作业计划,负责人审批,跟踪计划动作完成关键节点,实时反映响应工作进度,并提醒继续跟进及更新.
  • 1套
  • 1
  • 国内一线品牌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9-15
查看价格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危桥改造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覆盖单位

福建省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

查看详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危桥改造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危桥改造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献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格式:pdf

大小:75KB

页数: 6页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湘交科教〔 2009〕599号 关于下达 2009年科技进步 与创新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交通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经各单位申报,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及项目招投标, 2009年厅科技进步与创新项目计划已编制完成, 现下达给你 们,请各有关单位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申报单位及承担单位应尽快与厅签订项目合同 书,并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要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组织管理,保证技术力量 到位,配套及自筹经费到位,并按《湖南省交通科技项目管 理办法》的要求向厅科技教育处报告项目研究进展和经费使 用情况,确保项目研究的质量和进度。 2 厅将根据《湖南省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合同 书的要求,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跟踪监管。 附件: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09 年度科技进步与创新计 划项目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科技 创新 计划 2009 年度△ 通知 信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格式:pdf

大小:75KB

页数: 8页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闽交建, 2010? 50号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 (务)管理局,省高指,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 监局 ,湄洲湾港口管理局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 部署和要求,交通运输部决定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 地”建设活动,并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根据部的部署, 我厅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公 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 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二个“安全生产年”,也是交通基础 设施建设的高峰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 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关于取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简介

文件全文

关于取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5〕102号》要求,做好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后续管理工作,现将我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7月31日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停止受理按原一体化资质标准取得资质企业的资质延续申请;自2015年8月15日起,住建部将停止受理按原一体化资质标准的资质延续申请。

二、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一体化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企业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三、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换发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按简单换证原则分别换领原一体化资质相应等级和类别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原一体化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体化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提前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换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程序按照冀建市〔2015〕10号文件执行。

四、已取得二级及以下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在换领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可按照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管理规定申请资质升级。

五、换领工程设计一级资质证书的一体化企业,应先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换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换领后15日内持原一体化资质证书(正本及所有副本)和已换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到住建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换领工程设计资质。

六、自2015年7月14日起,《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68号)废止。

七、请尽快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本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与我厅质量安全处和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

联系电话:0311-87904534 0311-87800512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3日 2100433B

查看详情

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房[2017]75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天津市、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后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申请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

二、切实承担物业服务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按照业主自我管理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城市管理、民政、公安、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三、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规范物业服务合同行为,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边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

四、进一步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制度,指导监督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做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和交接工作,厘清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确保物业服务项目交接的平稳顺利。

五、完善物业服务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反馈机制,明确受理、处理投诉的程序和要求,加强投诉反馈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群众有效投诉,预防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

六、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

七、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

物业服务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要把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我部。我部将抓紧研究制定物业服务导则和信用评价体系,适时对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此前有关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查看详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的通知概述

闽教高〔2010〕59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闽政办[2008]59号)、《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闽政办[2008]5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高职教育改革与建设,我厅决定实施“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