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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通知

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2014〕4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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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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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费用

  • 网络实施费用:包含信息收集、目标网络设计、实施方案编写、集成调试、跳线部署
  • 1项
  • 3
  • 华为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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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备份视频终端

  • 需完全兼容省级会商平台,省级视频会商终端,思科SX80/C60或同级产品,无摄像头版本
  • 2项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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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私信

  • 1.支持校长、年级主任、学科组长等发布通知信息给下面的老师和学生;2.支持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发布通知信息给下面的学生;3.支持任课老师和学生进行私信交流.
  • 11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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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通知模块

  • 1.名称 :物业通知模块2.功能:向入住企业推送物业账单、物业动态等信息.
  • 1套
  • 1
  • 浪潮;中国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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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清单

  • 主要功能:质控清单是病人病历在各个质控环节中产生的质控记录,该清单中记录了每个质控环节中具体的规则描述、缺陷数量、扣分情况、缺陷对象等信息.质控清单内容来源于环节质控管理+终末质控管理+终末抽查管理,病历自检结果将不在质控清单中体现.
  • 1套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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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

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开展省级行政权力清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清理行政权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关系,构建权界清晰、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为全力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主要任务是:

(一)行政权力清理范围。行政权力清理范围包括行政权力清理单位和行政权力清理的事项。行政权力清理单位是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省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包括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等。行政权力清理的事项,指行政权力清理单位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等。

(二)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方法。行政权力清理单位应当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本单位的行政职权配置情况,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历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对现有正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提出取消、转移、下放、整合、保留等清理意见,并逐条逐项分类登记,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对部门交叉和管理分散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说明涉及部门、交叉分散情况及原因,提出归并整合或者调整意见;对需要国家层面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

1.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取消。部门自行发布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权力事项设定和行使的依据。对于有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权力事项,应当及时提请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单位内部具体事务性管理的职责,不列入行政权力清单清理范围。

2.职权转移。积极稳妥地向社会组织转移部分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中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职能,对行规行约制定、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制定、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预警、行业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推广、行业纠纷调解等行业管理和协调事项,原则上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水平能力的评价、认定,以及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资质类管理,原则上交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

3.职权下放。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下放基层管理。对于省级行政权力清理单位正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省级清理单位行使外,按照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便于监管的原则,下放市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管理。

4.职权整合。确需保留的职权,工作内容相同或相似,或者有二个以上清理单位均可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的要求进行整合。取消和简化前置性审批事项,确需前置审批的,建立并联审批机制,并对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减少行政相对人负担。

5.职权保留。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权力予以保留;对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时又难以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或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应当采用加强监管的方式建立严格管理措施。

(三)审核确认行政权力事项。根据大幅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管理的要求,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事项,严管虽有法定依据、但明显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权力事项。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和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具有审批性质的备案。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事项。凡公民法人可以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社会组织可以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取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政府不再审批。

(四)明确行使权力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探索建立与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体系。明确权力清单就是责任清单,违规行使或者不当行使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绘制运行流程图,优化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有法定程序的,按照法定要求细化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便民原则设置流程。同类行政权力且运行流程基本相同的,可绘制通用流程图;有关键性差异的,单独绘制流程图。

(六)依法公开权力清单。经过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清单、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通过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行政权力的职权类别、项目名称、项目编码、实施机关、共同实施机关、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收费依据和标准、服务方式、相对人权利、监督投诉途径等。

(七)实行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加强行政权力事项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公布后,将行政权力纳入网上运行,大力推进网上办事,依托网上平台固化行政权力行使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公开办理过程,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促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确保公权公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各权力实施单位应当在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八)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推行企业依法承诺制,并辅以集中验收、严格问责及全过程监管。建立市场和社会主体首负责任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产品(服务)质量保险制度、行业准入和生产经营标准管理制度,推动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管理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监管方式从注重主体资格监管向注重产品(服务)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转变。建立工商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监督,开展实时监控和廉政风险评估。建立行政权力行使绩效评估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绩效。

(九)严格责任追究。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按照行使权力承担相应责任的要求,开展权力行使情况检查和评估,对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按有关规定视情予以相应的问责处理。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清理阶段(本文下发之日起至9月30日)。建立省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编办,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承担清理相关工作。省直各单位分类填写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有关表格,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于9月30日前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的自查报告(包括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情况、履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有关表格等)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编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第二阶段:集中审核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清理单位报送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初审,在组织相关部门和清理单位进行审核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审核和论证,同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提出清理规范意见反馈各清理单位核实。

第三阶段:公布运行阶段(20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经审核论证和核实的省级行政权力清单,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后,正式对外公布。有关单位按照对外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行政职权,并逐步纳入网上平台运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专门力量,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清理中涉及部门交叉和管理分散的行政权力事项,各单位要深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编办要加强对各单位清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省法制办要加强对行政权力合法性审查。

(二)全面部署,分步推进。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依法实施的要求,认真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做好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各项工作。2014年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各市、县(区)政府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开展工作,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三)广泛宣传,强化督查。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氛围、形成共识,接受社会监督。省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省直机关和各级政府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附件:1.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

2.行政权力事项明细表

3.部门职权交叉分散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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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附件

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附件1

(部门) 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

表一

行政权力类别

数 量

建议取消数量

建议下放、转移数量

备 注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审批

合 计

表二

行政权力类别

数 量

建议取消数量

建议下放、转移数量

备 注

行政确认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征用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监督检查

其 他

合 计

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附件2

(部门) 行政权力事项明细表

表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

职权类别

序号

项目

名称

子项

名称

实施依据

审批对象

实施部门

其他共同

审批部门

备注

(含处理意见)

行政许可

1

(项目1)

(子项1)

(子项2)

2

(项目2)

(子项1)

非行政许可审批

1

(项目1)

(子项1)

(子项2)

2

(项目2)

(子项1)

备注:1.此表以省政府公布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为准,不需再填报。如有调整事项请重新填报。

2.实施依据应填写规定该行政权力的依据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内容。

表二:行政确认

序号

权力名称

权力编码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近3年

行使

次数

2013年

行使次数

备注

(含处理意见)

备注:实施依据应填写规定该行政权力的依据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内容。

表三:行政处罚

序号

权力名称

权力编码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近3年

行使

次数

2013年

行使次数

备注

(含处理意见)

备注:实施依据应填写规定该行政权力的依据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内容。

表四:行政强制

序号

权力名称

权力编码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近3年

行使次数

2013年

行使次数

备注

(含处理意见)

备注:实施依据应填写规定该行政权力的依据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内容。

表五:行政征收

序号

权力名称

权力编码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近3年

行使次数

2013年

行使次数

备注

(含处理意见)

备注:实施依据应填写规定该行政权力的依据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内容。

表六:行政征用

序号

权力名称

权力编码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近3年

行使次数

2013年

行使次数

备注

(含处理意见)

备注:实施依据应填写规定该行政权力的依据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内容。

表七:行政裁决

序号

权力名称

权力编码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近3年

行使次数

2013年

行使次数

备注

(含处理意见)

备注:实施依据应填写规定该行政权力的依据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内容。

表八:行政给付

序号

权力名称

权力编码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近3年

行使次数

2013年

行使次数

备注

(含处理意见)

备注:实施依据应填写规定该行政权力的依据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内容。

表九:行政监督检查

序号

权力名称

权力编码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近3年

行使次数

2013年

行使次数

备注

(含处理意见)

备注:实施依据应填写规定该行政权力的依据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内容。

表十:其 他

序号

权力名称

权力编码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近3年

行使次数

2013年

行使次数

备注

(含处理意见)

备注:实施依据应填写规定该行政权力的依据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内容。

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附件3

部门职权交叉分散事项表

序号

事项名称

涉及部门

序号

具体职权

实 施 依 据

处理意见

备注

1

(1)

(2)

(3)

……

2

……

备注:1.“事项名称”指对有关交叉分散职权的统称,如医疗保险管理、不动产登记等;

2.“涉及部门”指涉及交叉分散职权的实施机关;

3.“具体职权”指有关部门在交叉分散事项中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房屋登记、林业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等;

4.实施依据应填写规定该行政权力的依据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内容;

5.“处理意见”指本部门解决职权交叉分散问题的意见,包括具体的措施、方式、步骤等,并充分说明理由,可另附页。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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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通知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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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通知文献

加快推进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 加快推进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

加快推进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

格式:pdf

大小:69KB

页数: 1页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权力清单制度问责结合

必须与问责制紧密联系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与实行问责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授之有据、行之有规、错之有责是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对于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来说,明晰权力的过程也是明确责任的过程,公布了政府的权力也就公布了政府的责任,这样人们就可以通过权力清单了解政府的权力范围和责任界限,促使政府更加审慎地对待和行使权力。因此,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可以强化行使权力的责任意识,加大违规和违法用权的成本,从而降低和减少权力滥用的几率。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政府自身成了改革对象,如果没有壮士断腕的勇气,改革就难以拓展和深化,权力就难以约束和规范,简政放权就会形成放内不放外、放虚不放实、放明不放暗、放责任不放权力的局面。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担当大任,勇于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当权力清单制度逐步建立,当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逐步规范,就要把执行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执行不到位,权力清单就成了中看不中用的花瓶。只有通过监督和问责,避免出现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或有利不放、无利推让等现象,确保权力清单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才能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达到预期目的。因此,要把监督检查纳入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对权力运行进行实时跟踪、全程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权力滥用行为,确保各项权力科学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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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制度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要围绕"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主要环节,把与企业生产及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职权放在优先位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实际问题。《意见》要求,各省级政府2015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权力清单制度的公布工作。

此次由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权力清单制度,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权力清单制度是推动依宪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改革举措,其核心是一切权力出自法律,法无授权不可为。权力清单制度首先就是要以法律为准绳,对现有的行政权力来一次彻底衡量,合于法的明确之,不合于法的去除之。就像公布法律一样,也将权力的"家底"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的监督。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重在"制度"二字。要实现权力公开运行并实现良性循环,不仅要公开权力清单,还要公开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因而在权力普查基础上列出权力清单之后,还需要作出具体的权力流程图,让公众看得懂、能监督,并及时公布权力行使结果。最后还要根据公众的反馈意见作出改进,从而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流程图,完善权力清单制度。

权力清单制度涉及行政体制、法律体系的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需要将权力清单制度置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规划中有序推进。一方面要按时按质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将它当作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抓手和突破口,倒逼政府治理水平和法治化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做好权力清单制度的配套改革。

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范围、主要任务、方式方法以及时间表已经明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公布权力清单,加强权力清单的执行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有序运行,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进而以局部带动整体,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现,这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权力清单制度的殷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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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制度难题刍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下文称《指导意见》),要求地方省、市县级政府部门限期公布相关权力清单。去年地方推行的情况有什么值得推广的经验?地方推行权力清单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难题?《新华访谈》邀请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满传为网友解读。

王满传说,这次的《指导意见》主要针对省和地方,有利于落实国务院这两年简政放权的措施。因为国务院各部门取消和下放权力的实施部门要靠地方承接。公布地方的行政权力清单,就知道国务院原来取消了哪些权力,以及地方取消和落实的情况。国务院取消,但地方政府权力清单里还有,就会逼着地方政府取消。部委审批权下放,但是地方的权力清单里还没有,就会逼着地方承接。

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是从顶层设计的角度,针对目前企业、群众反映的,尤其是这两年简政放权落实工作中间发现的问题来制定的对策。地方权力很多,用晒权力的办法来清理,是"快刀斩乱麻"的手段。但是需要分步骤,尤其要在市县级有序推进。

王满传说,去年一些地方在推行权力清单中有一些探索,但也遇到一些难题:比如,深圳市龙岗区推行"权责清单"时,因为权责事项真正清理的时候会发现数量极为庞大,面临不知道从哪儿着手的难题,所以需要群策群力。

王满传说,从省一级来看,现有权力清单的标准不一样。比如安徽省公布了75个行政工作部门的1700多项权责事项。浙江公布了42家省级单位的4000多项权力。广东公布了51家直属部门的6900多项权力。这就说明,各省份统一口径不一样,导致了数量上的差异。有的省是七八百项,有的是三四百项,有的是大项,有的是小项。那么龙岗区的方法是设计了"最小颗粒度"。比如行政处罚中交通违规的处罚,闯红灯、乱停车,可以算成一项交通违规的处罚,但是它将闯红灯算一项,乱停车算一项。颗粒度很小,所以它清理出来一万多项。

王满传认为,清单的推行在政府工作部门也有阻力。因为亮出权力就是对权力的制约,就不能任性,权力寻租空间也小了,多了约束,增加了负担和压力,所以有些政府部门有抵触情绪。

王满传说,在权力清单的推行中,深圳龙岗区有四个方面值得其他地方参考。

第一,同时将权力、责任清单列出来。做一个权责清单。过去在地方发现,政府部门有个不太正确的理念,就是政府部门要审批,谁审批谁负责,审批了就要负责任。现在简政放权不审批了,有人就说,不审批就不负责。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审批是政府一种管理方式,现在政府部门事前不用审批了,但是事中、事后的监管责任还要有,所以要列出责任。

第二,建立统一的协调统筹机制,如果不是当地党政部门甚至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就会有很大阻力。有的部门权力取消下放,但是有的部门还没有,那么事情就无法落地。

第三,建立专门的部门审核机制。龙岗梳理了一万多项权力,哪些该取消,哪些不该取消,应该有个相对专业性的评估。可以请专家,或是有关编办、法制部门形成工作组来专门做这个事。

第四,引入了社会参与。哪些权力清不清楚,哪些该取消?让社会、企业、服务对象来说。龙岗区就有个公开征求意见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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