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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统计报表制度是建筑业行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建筑业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厅分别实施了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报表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和时限
全省建筑业企业要严格执行月报表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务于每月22日前,网上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报上个月统计报表。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各级别建筑业企业)的本省企业务于每月8日前,网上向省厅上报上个月统计报表。(上报路径详见附件)
尚未向省厅报送2012年12月月报表和年报表的企业,务于2013年1月30日和2月20日前,分别报送2012年12月月报表和2012年年报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最近,省厅正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电子化工作。今后,企业资质审批所需的有关数据将直接从企业日常统计报表中获取和核查,凡报表中不存在的数据,在企业资质审批时不予确认。
二、报送要求
各市要认真组织企业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切实加强监督和指导,做好督报、审核、汇总、数据分析和应用工作,全力提高企业上报率和报表质量。建筑施工企业应对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认真填报,注意报表计量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月23日 2100433B
http://baike.baidu.com/view/1143073.htm
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是统计局主要反映全省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统计,主要反映建筑业的基本生产...
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是统计局主要反映全省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统计,主要反映建筑业的基本生产...
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
-1- 附件: 建筑业企业年度统计报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统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统计报表人 联系电话 主项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注册资金 全年完成产值(万元) 地市住建局审核 年 月 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省住建厅审核 年 月 日 -2- -3- 建 筑 业 生 产 情 况(表 一) 企业详细名称: ( )年度 企业法人代码: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一、建筑业合同情况 — 总台数 台 17 签订的合同额 千元 01 总功率 千瓦 18 1、上年结转合同额 千元 02 七、从业人员情况 — 2、本年新签合同额 千元 03 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人 19 二、承包工程完成情况 — 年末从业人员数 人 20 1、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千元 04 其中
建筑业企业年报表
基层年报表 法单位基本情况 200 年 表号 :101-1 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三条: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 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 资料,不得、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 改。 01法人单位代码: 02法人单位名称: 0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0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代码(统计机构填写)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单位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05联系方式:区 号 电话号码 分 机 号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网 址 06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2 3 行业代码 (统计机构填写) 07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机关级别:1国家,2省,3地(市),4县(市) 登记注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衡水市、邢台市征收办: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上报工作的函》(建房综函〔2013〕06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工作,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表内容
《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报表制度》和《房屋概况统计报表制度》共4张报表,分别为《房屋登记情况》(年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季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年报)、《房屋概况》(年报)。
二、 报送时间
季报请于季后10日前,年报请于2月底前报送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在报送年报的同时,房屋概况统计年报分析报告一并报送。
三、报送方式
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上的“统计信息”→“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系统”)通过网络报送(登陆密码请询省厅联系人)。
四、其他
(一)请确认《房屋登记情况》与《房屋概况》报表联系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报表联系人,并补充联系方式2月15日前报我厅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请各设区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报表联系人报名表2月15日前报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二)辛集市、定州市有关报表,由石家庄市、保定市主管部门汇总报送。
(三)省厅联系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吴书印;《房屋登记情况》、《房屋概况》 李佳、张博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2月7日 2100433B
穗建筑〔2015〕8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为了做好广州市建筑业统计定期报表的报送工作,准确、及时地向上级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我委委托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的统计工作。各外地进穗施工企业(指工商注册地不在我市、在我市从业的省内、外建筑业企业)应按要求报送《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和《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外地进穗施工企业无论有无在我市承接工程,均需按照规定及时填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和《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附表》报表。各企业要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外地进穗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为季度填报。各企业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1月15日前,4月15日前,7月15日前, 10 月 15 日前 )登录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网站(http://www.gcia.org.cn/)“行业统计”栏目,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为用户名在线填报《外地进穗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和《外地进穗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明细表》。
三、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每季度需将各外地进穗建筑业企业报送及执行施工统计报表的情况综合报市住建委和市统计局。
四、从发文之日起,不执行以上规定的外地进穗建筑业企业,按穗建筑〔2014〕1463号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8月18日
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勘测基础业务工作的通知
(1995年11月9日建规字第639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规委办)、规划局:
城市勘察和城市测量是编制城市规划、加强规划管理以及开发建设前期的一项重要基础业务工作。目前各级城镇体系规划的确定、跨世纪城市总体规划的修订工作已全面展开,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也在不断深化和完善,这些工作都需要完备的和现势性强的勘测资料的保障。因此,各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城市勘测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这方面的基础业务工作,以适应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一、城市应具备勘测资料的主要内容
1.城市测量资料主要包括:
城市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
城市地下工程、市政工程及地下管网等专业测量;
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必备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
2.城市勘察资料是指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有关的地质资料。主要包括:
工程地质,即城市所在地区的地质构造,地面土层物理状况,城市规划区内不同地段的地基承载力以及滑坡、崩塌等基础资料;
地震地质,即城市所在地区断裂带的分布及活动情况,城市规划区内地震裂度区划等基础资料;
水文地质,即城市所在地区地下水的存在形式、储量、水质、开采及补给条件等基础资料。
二、近期要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1.要完善城市测量控制网。有些城市的测量控制网覆盖面积或密度不能满足需要的,一般应在近两年内完成改建或加密;
2.要更新城市基本地形图。有些城市的基本地形图(1∶500、1∶1000、1∶2000、1∶5000)不适时、不成套,一般应在5年内更新一次,并逐步达到系列配套;
3.要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整测工作。有些城市没有地下综合管线图,或不完善、不现状,一般应在“九五”期间完成地下管线普查整测工作。已开展过地下管线普查整测工作的城市,应积极开展地下管线定线及竣工测量工作,保证地下综合管线图的性、现势性。
4.要搞好城市勘察工作。有些城市没有开展城市地质普查工作,或资料残缺,没有进行城市地质编图,应尽快开展城市地质普查,或尽快补齐城市基础地质资料,有条件的城市应积极组织城市地质编图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城市勘测基础业务工作的管理
1.各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会同计划、财政部门,用城市维护费和规划业务费安排一定数量的城市勘测基础业务范围的指令性任务,一般不少于本市城市勘测单位全年工作量的50%。
2.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勘测基础业务工作的领导,主要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城市勘测基础业务工作规划,并作出逐步完善城市勘测资料的计划安排。
3.各城市勘测单位,要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确保指令性任务的完成,要注意将“GPS”(全球卫星定位)“GIS”(地理信息系统)、“RS”(遥感)和“城市地质环境与土地工程利用定量分析及土地工程利用控制”等高新技术应用到城市勘测中去,高质量、高速度地完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所需的勘测任务。
4.进入城市勘测市场,承担城市勘测任务的所有勘测单位,都必须执行我部颁发的城市勘测规范、标准、规程,必须使用城市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以及统一的图幅分幅和编号,必须向当地城市勘测行业管理部门送审勘测成果资料,经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提供使用。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