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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宣贯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建办村函42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农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 - 2008(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08年3月31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规范》是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工作的国家标准,是村镇建设技术法规的基础成果。《规范》的颁布和实施,对推动村庄整治工作深入,把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方向和力度,将起到重要作用。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规范》的意义,增强做好村庄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规范》的贯彻实施。
一、做好《规范》的培训工作。我部将统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村庄整治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人员和技术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农委)要制定培训计划,对本省县、乡(镇)村庄整治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培训。各县也要根据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行政村、中心村的骨干做好培训。
二、把握培训的重点。各地在培训中,要把握住以“治旧”为核心,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现有条件,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基本出发点,将农村各类公共设施改善的实际可能与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基本技术要求相结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三、推进地方相关规范或实施办法的制定。各地可按《规范》要求,依据地方实际情况,深化、细化《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出台更具针对性的地方性规范。
四、各地在贯彻实施《规范》的过程中,要加大对村庄整治的宣传报道,及时解决执行《规范》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报我部村镇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八日2100433B
不知道您是什么行业,所以,为您粘贴以下通用内容: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 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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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查收吧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445-2008 —————————————————————————————————— — 村 庄 整 治 技 术 规 范 Technique code for village rehabilitation 2008—03—31 发布 2008—08—01 实施 ——————————————————————————————————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 合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村 庄 整 治 技 术 规 范 Technique code for village rehabilitation GB 50445-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8 年8 月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8 北京 1 前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445-2008 —————————————————————————————————— — 村 庄 整 治 技 术 规 范 Technique code for village rehabilitation 2008—03—31 发布 2008—08—01 实施 ——————————————————————————————————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 合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村 庄 整 治 技 术 规 范 Technique code for village rehabilitation GB 50445-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8 年8 月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8 北京
粤建质函〔2015〕88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深入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厅决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宣贯班,具体事宜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承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对象
1.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分管生产安全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内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人员;
2.省外进粤建筑施工企业驻粤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内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人员;
3.建筑起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维保人员及有关作业人员。
二、宣贯内容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到会作开班动员;
2.专家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
三、宣贯学习时间及地点
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共分3期,每期1天,时间9:00至17:00。
第一期宣贯班
学习时间:2015年6月2日
学习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98号越秀宾馆五楼岭南厅
第二期宣贯班
学习时间:2015年6月5日
学习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南路60号惠州市委党校
第三期宣贯班
学习时间:2015年6月9日
学习地点:阳江市体育路98号阳江市委党校
四、有关说明
1.请各相关人员详细填写参加学习人员回执,加盖公章,于5月22日前传真给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2.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
3.学习结束后颁发继续教育证书,作为安全管理继续教育依据。
附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班学习人员回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5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赵航,联系电话:020-83133589;省建筑安全协会联系人陈方欣,联系电话: 020-81253010,传真号码:020-81253013)
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新定额”)已经省住建厅批准颁布并于2017年12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为配合省局相关工作的开展,做好新定额在南昌地区施行前后的发行和宣贯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定额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书刊发行部负责在全省范围内发行。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书刊发行部直接销售和接受网上(www.jxzj.net.cn)订购发行。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463号精英汇B座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一楼。
订购工作联系方式:订购工作事务联系人:张波 杜丽萍 联系电话:0791—88317880;订购财务事务联系人:刘凡 罗星兰 联系电话:0791—88319395
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新定额订购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响波 联系电话: 0791—83839420
二、受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委托负责,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将负责南昌地区新定额实施后的宣贯交底工作,以确保新的计价依据和规则在南昌地区造价行业中得以正确使用和执行。宣贯资料由省局统一提供,并由经省局师资培训的专家承担宣贯相关工作。
接本通知后,各有关单位请将希望参加相关宣贯交底培训的人员名单按附件格式填报,于12月20日前报至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相关电子邮箱。
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新定额宣贯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春花 周响波
联系电话:83839417 ;83839420
电子邮箱:26934489@qq.com
附件: 参加南昌地区新定额宣贯交底培训班人员名单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