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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第二章 开发区(园区)发展规划

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第二章 开发区(园区)发展规划

第四条 总体规划。开发区(园区)所在地政府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按照石家庄市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总体规划。

(一)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园区的位置、规模和性质,根据所在区位的不同,分别纳入市区(县城)用地范围或城镇体系。应和市区(县城)的用地相协调,统一纳入市区(县城)用地范围。

(二)科学地进行产业定位和分析论证。

(三)全面地规划园区的综合配套建设、城乡协调发展、基础设施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础设施配置水平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能力。

(四)合理安排园区的建设用地,引入“白地、灰地、弹性绿地”等先进理念,提高土地开发效益和集约利用水平,优化道路网络,加快交通体系建设。

第五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开发区(园区)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国家、省、市相关编制办法、标准、规定、规范的要求,组织编制开发区(园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明确地块的空间环境及景观控制的要求,编制各个地块的规划总平面图,并测算出相应的经济指标,基本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

(二)将地块用地性质划分到小类,确定各个地块的用地性质,解决好整个地块的用地布局、基础设施配套、竖向管网等问题。充分考虑即将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景观风貌框架,将景观控制要求,如广场、绿地、视觉走廊等从用地上给予保证,将景观控制要求落到实处。

(三)实际核算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各项指标,并及时发现问题。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抽出地块的强制性内容图则,规定各地块的用地性质,规定各地块的指标控制体系、配套公共设施的数量及规模、后退道路红线、竖向管网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建设时序和相应的建设条件。

第六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对重要区域的地块出入口位置、建筑外形、建筑高度、绿化面积、容积率、停车位、城市天际线、整体景观风景等做出具体要求。明确相关规定中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专项规划

产业规划。对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进行市场、要素、产业链、产业聚集促进等方面的分析和谋划,按照培育核心竞争力、形成产业链、体现柔性组合的原则确定产业发展的总体战略和具体策略。

其他专项规划。依据总体规划,对道路交通、绿化景观、功能区域等进行技术性、专业性的规划。

第八条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开发区(园区)要以科学的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九通一平”全覆盖(“九通一平”,即: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通信、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和土地平整)。具体标准为:

1、土地平整:土地为自然地貌平整。遇有人工堆土、鱼坑、沟渠等人为造成的地貌变化,将其平整至与自然地貌相平。

2、通雨水管线:按照实际需要及国家相关标准将雨水管线修至用地红线附近的管线支线井。

3、通污水管线:按照实际需要及国家相关标准将污水管线修至用地红线附近的管线支线井。

4、通电信管道及电缆:按照实际需要及国家相关标准,电信管道修至用地红线附近的电信支线井;电信电缆铺设至用地红线附近的电信管道干线井。

5、通热力管线:集中供热区域将热力管沟及供回水管线修至用地附近支线井;非集中供热区域开发区不提供热源,由用地单位采用天然气或其他清洁能源自行解决供热问题。

6、通电力管线:有供工业、生活使用的变电站。

7、通自来水管线:按照实际需要及国家相关标准将自来水输配水管线铺设至用地红线附近的道路。

8、通天然气管线:按照实际需要及国家相关标准将天然气输配气管线铺设至用地红线附近近的道路。

9、通有线电视线光缆:通有线电视网。

10、通道路:按照实际需要及国家相关标准,将道路修至项目用地周边。

条件成熟的开发区(园区)在完成“九通一平”的基础上要实现“新九通一平”建设(“新九通一平”,即: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和双创平台)。具体标准为:

1、信息通:通过网络等现代化的信息传播手段使投资者便利地获得有关开发区的自然情况、经济发展、社会人文、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以及企业信用等方面的情况,为投资者的前期调研和正常经营提供方便。

2、市场通: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帮助企业开拓新兴市场。

3、法规通:坚持依法治区,保持法制建设的先进性,用先进的法规和制度来保证开发区的大发展。

4、配套通:突出主导产业,增强配套能力,延伸产业链条。

5、物流通:建设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完善的交通网络,形成社会化的物流系统和跨区域、跨行业的物流网络,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6、资金通: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政府财政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企业发展。

7、人才通:制订人才激励政策,通过建立人力资源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劳动就业培训机构合作,以及深化产、城、教融合等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

8、技术通:设立研发中心、众创空间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建立“知识产权入股、联利共赢、风险共担”机制,搭建产业技术服务、大型仪器共享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9、服务通:结合“放、管、服”要求,强化政府服务,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10、双创平台:鼓励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等给予税收支持;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自由组合的户籍、学历等限制,为创业创新创造条件;大力发展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

第九条 园区生产生活配套规划。本着科学、节约的原则,编制开发区(园区)生产生活配套规划,规划预留各类管线、站点,按照近期、中期和远景规划,建设适应产业发展的供水站、变电站、配气站、通讯基站、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等,满足项目生产建设和运行发展的需求。

园区内建成供水供电供气设施设备能满足园区内企业生产建设需求,中期规划自来水规划供应量达到企业需求的1.5倍以上,天然气和电力供应达到项目及企业需求的2-3倍以上,通讯流量设计应满足企业3年以上的需求;开发区(园区)内或周边应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并达到国家标准,要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建成投产工业企业和近期拟引进企业的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的需求量。

结合产业、区域、交通特色和周边生产性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情况,在园区内或周边规划仓储、物流、生产资料市场等生产性配套设施,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原则上不超过园区总规划面积的2%。根据产业结构与规模、人口结构与密度、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等综合因素,提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辐射均衡的现代化、高效化、网络化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规划。

结合周边城市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布局行政办公、商贸餐饮、运动休闲、文化教育、公共交通、医疗卫生、员工宿舍等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原则上由园区集中规划建设,企业内除行政办公外,原则上不单独规划。

园区内集中规划的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园区总规划面积的5%;生产型企业内规划的行政办公用房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确需单独建设生活服务用房的,与行政办公用房合计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7%;园区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总规模不超过园区总体规划面积的7%。

第十条 园区能源保障规划。根据园区产业发展需求,编制能源保障规划。能源保障规划应包括园区电力、天然气的规模需求、保障方式、站点配置、管网配置等内容。根据编制年限,提出年度保障措施和实现措施。

第十一条 园区环境保护与生态规划。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营造环境就是创造生产力”的理念,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有关决定,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建设新型生态工业园区。在规划、建设、运行各个阶段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自然和谐共存原则。在选址上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容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园区对局地景观、水文景观、区域生态系统以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生产和建设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和对环境的压力。

(二)生态效率原则。贯彻“减量第一”的要求,通过清洁生产,降低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通过副产品交换,降低园区总的物耗、水耗和能耗;通过物料替代、工艺革新,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鼓励利用可再生资源和可重复利用资源。

(三)区域发展原则。将园区建设与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将园区规划纳入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与区域环境保护规划方案相协调。

(四)高科技、高效益原则。大力采用现代化生态技术、节能技术、节水技术、再循环技术和信息技术,釆纳先进的生产过程管理和环境管理标准,要求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实现最佳平衡,实现“双赢”。

(五)软硬件并重原则。重视园区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园区环境管理,提高园区运行效率和环境质量。

(六)环境保护与生态指标。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以建设天蓝、水清、地绿的新型园区为目标,依据《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和国家水环境保护标准、大气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噪声与振动标准、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核辐射与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标准、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其他环境保护标准、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对园区环境与生态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具体指标如下:

1、环境质量达到地方环境功能区划的相应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地方环境保护规划中相应要求;附近受纳水体质量达到地表水相应功能区划要求;区域声环境值达到三类区要求。

2、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主要污染物COD、SO2排放量满足当地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3、环境基础设施保持正常运行: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中水回用率达到4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危险固体废物安全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4、生态质量得以改善:园区绿地系统完善,绿化率达到35%,水土保持工作完成。

5、单位GDP能耗符合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 规划编制程序。编制园区规划应当具备城市规划设计资格,编制园区规划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城市规划和城市勘测的技术规范。工作程序如下:

(一)调查、收集资料

(二)编制规划大纲

(三)规划大纲论证

(四)编制规划

(五)编制规划环评

(六)规划环评审查

(七)审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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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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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第一章 发展定位与发展战略

第一条 功能定位。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是石家庄市及各县(市、区)在特定的地理区域,以科学的规划、完善的设施、配套的服务形成的要素和资源优化配置、产业和企业聚集发展的商务空间。各开发区(园区)要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成为本地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平台,成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高地。开发区(园区)要科学规划功能布局,突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开发区要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着力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配套完备的设施、共享便捷的资源,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第二条 发展战略

(一)坚持创新引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以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的发展体系,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实现开发区(园区)产业链延伸,提升开发区(园区)经济发展质量。

(二)坚持统筹协调。统筹谋划开发区(园区)的聚集发展,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三)坚持绿色发展。巩固和提升开发区(园区)生态优势,推进清洁生产与循环化改造,提升产业生产、居民生活以及园区系统的循环化管理水平,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园区,建设生态宜居园区。

(四)坚持开放带动。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进驻开发区(园区),在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对外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争先进位,开创区域开放合作新格局。

(五)坚持惠民共享。切实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社会生活与开发区(园区)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升。

第三条 产业布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4 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做强做优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四大产业,培育壮大旅游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与文化创意、节能环保四大产业,形成产业板块、功能区域协调分布的格局,承载国际新一轮产业转移。各开发区(园区)按照产业聚集、产业配套、产业链延伸的发展规律、需求和自身优势,确定2-3个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形成以核心主导产业为纽带、以大型企业为龙头、配套企业分工协作的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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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发布日期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石政办发〔2018〕13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市直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促进我市开发区(园区)又好又快发展,把开发区(园区)建设成为全市新兴产业的聚集区、创新驱动的策源地、改革开放的桥头堡、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支撑,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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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第二章 开发区(园区)发展规划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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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第三章 开发区(园区)建设

第十三条 形象标志建设。体现国际化、现代化的主体特征,寓意生态、绿色、聚集、延伸的产业发展特色,象征创新、创造的进取精神,兼顾整体共性与具体个性、形成具有传播影响力的整体品牌形象,在园区出入口和重要路段建立形象标志或者展示牌,统一使用本园区的形象标识图案。在管委会办公地设立本园区的规划建设展示沙盘。园区企业要设计自身形象标识,格调相对统一,由各企业自行设计、建设,管委会负责审批。

第十四条 企业厂区建设。园区厂房建设应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产业发展的要求,根据自身产业特点和相关技术规范制定企业建筑设计相关标准。园区相对集中的块状区域和同一道路沿线的企业厂房应统一格调,管委会负责厂房建设外立面、体量等标准的审核把关和过程监管。园区临道围墙应为通透式设置,围墙应由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其样式、色调应符合园区风格和产业特点,种类原则上不超过3种。轻工类企业原则上建设三层以上厂房,重工类企业根据企业需要及工艺要求确定建筑层数,鼓励建设多层厂房。

第十五条 道路及绿化建设。园区主干道路(除通过该区域的城市主要干道外)宽度原则上不超过30米,次干道路宽度原则上不超过20米,支线道路宽度原则上不超过16米,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园区应按照国家标准GB51038-20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相关内容要求和其它相关标准,设立道路交通标志;次干道路或支线道路统一设置沿线企业标识,提升园区形象。园区道路绿带设计达到技术规范,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主干道路原则上不超过5米,次干道路原则上不超过5米,支线道路原则上不超过2米。园区道路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保证植被及树木生长空间;道路绿地配备灌溉设施,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第十六条 公共配套设施。园区重大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建设一定的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纳入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统一计算,不得超过本企业总用地面积的7%。公共服务设施(标识标志、报刊亭、候车亭、座椅、便道砖、路缘石、路灯杆、庭院灯、牌匾、空调罩、防护网、工地围挡、花钵、废物箱等)的设计、配置,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石家庄市城市管理有关规范执行。

(一)门店牌匾、户外广告。按照功能性、艺术性与装饰性相统一的原则,对园区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的设计、建造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要求按照《石家庄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已更新到2012版本)、《石家庄市区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石家庄市门店牌匾管理办法》、《石家庄市门店牌匾设置标准》(已是最新版本)执行。

(二)环境小品。环境小品包括室内外环境中的雕塑艺术品、装置、水体造型、桌椅、标牌、健身器材、植物造型配置等在室内外环境中起到点景作用的造型艺术,应具有审美功能、体现创造力,满足经济性、可持续性、耐久性、连结性和层次性的要求,与整体环境风格相互协调,突出和强化主题。

(三)环境色彩。将环境色彩(包括外部空间的色彩和建筑内部空间的色彩)作为园区形态、视觉形象和公众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出园区的特点和地方文化个性。

1、将自然环境色彩(天空、草地、树木、山川、湖泊等等的色彩)和人工构筑的环境色彩(如建筑内、外部空间、路面、标识、广告、公共设施、家具色彩等)作为一个系统。

2、强调统一基调下的多样性,即有序复杂的环境色彩原则,形成地域的文化特质和象征意义。

3、体现节约型社会的环境色彩的新原则。

第十七条 园区景观与环境建设。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进行景观、绿化、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秉承“融规划、建筑及景观为一体”的理念,注重整体关联性、景观的延展性、协调性、实用性,遵循环境建设链状系统管理、环境资源和文化信息互融贯通、寻求实现最优组合和最佳利用的原则,致力于为园区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和环境,促使工业园区企业内、企业间、领域间和谐共生的发展。

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一)绿化景观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使绿化景观充分发挥生态、使用、美化、防护等功能,保持园区自然生态平衡。

1、规划的统一性。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道路广场绿地、湿地、组团隔离带等绿地绿化景观系统规划与园区整体规划同步进行,结合园区其他组成部分的规划综合考虑、全面安排,注重维护和强化整体山水格局的连续性,切忌填空式、补丁式绿化程序;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化景观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在保持公共绿地调整灵活的同时,要保证公共绿地不被侵占。

2、用地的科学性。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科学利用现有自然地形、山河湖泊、湿地及农田、草甸、森林等植被景观资源,减少客土使用,避免盲目改变地形地貌、造成浪费。

3、布局结构的合理性。建立整体、系统的观念,合理划分绿地级别、类型与数量,建立完整的生态系统,满足对绿地的观赏、休闲及防灾避灾功能的需求,发挥绿地最大的生态、景观、社会及经济效益。

4、造景的生态性、适应性。树立自然观,以植物造景为主。根据园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植物群落分布的生态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和配置;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多选择乡土树种作为绿化骨干树种;适当引入外来树种;选择抗寒性强的树种;选择有观赏价值的树种;速生树与慢生树相结合;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园林小品、雕塑等硬质景观要与绿地及周边坏境相协调。

5、设计建造的规范性。开发区(园区)按照《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已更新到2016年版)、《石家庄市城市绿地植物配置标准》、《石家庄市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已最新版)及其它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园区绿化景观建设,各类型绿地植物种植规划设计遵守有关技术规范。

6、景观的开放性、可参与性和文化内涵。利用植物来组织划分空间,引导交通、体现地域特色;适度运用园艺植物如植雕、花雕、根雕、盆景、模纹花坛、组合花坛、造型绿篱等艺术化处理来达到一定的景观效果,营造可进入性的空间。

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二)可持续景观

注重营造生态上健康、经济上节约、有益于人类的文化体验和人类自身发展的可持续景观,最大限度地借助于自然再生能力以减少人工设计,保持景观的再生和自我更新能力。

1、充分利用乡土植被,建立乔灌草复层种植结构,集积利用雨水资源,采用生物防控技术,建立节约型园林景观。

2、利用废弃的土地、原有材料,包括植被、土壤、砖石等服务于新的功能,以减少新的投入为标准,提倡低消耗、低运行、低成本、高品位的景观规划策略。

3、避免有害或有毒材料进入水、空气和土壤;优先使用当地可再生和可循环的材料,包括石材、植物材料、木材等,尽量减少“生态足迹”和“生命周期耗费”。

4、充分利用体现环境的变迁、地域文脉的现有景物、环境,避免过度设计,留有一定余地,使环境潜在的价值与含义得到拓展。尊重既有环境状况,充分利用包括地形、地貌、原生态环境在内的自然景观条件,对乡村群落、各种人文遗存加以适当保护与处理,避免对环境的过度干预,保证新建环境与既有环境之间在时间、空间上的连续性。将原有的自然景观资源(地质地貌景观、水景观、气候景观、植物与动物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建筑单体景观、遗址景观、城市景观、艺术形态景观)融入园区的景观设计中。从景源价值、环境水平、利用条件、规模范围几方面进行评估和利用,旧的设施可以改造成为建成场地中的小品,成为角点。

5、强调功能区域配置的复合式和可变更性,支持人们以多种方式在各个时段利用、参与环境,促进城市公共生活的发展、激发城市活力。

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三)可视景观

利用视觉空间的特性,通过对景观规划的控制使视景与功能相和谐,并给相关的功能赋予主题,使其达到理想的状态。

1、在景观规划中强调功能与视景的和谐,鼓励建筑材料的适宜和精细的处理,使硬质的道路、形态各异的建筑物与平静的绿地、树林、水体形成和谐的景观,给人近距离的视觉愉悦和舒适感。

2、运用透景使建筑的位置、体量与景观视线相互调和,同相关领域空间协调一致。布局时把重要的建筑布置于街道的视觉终点,形成街道尽端景观。

3、运用框景达到借景、对景的效果。通过室内外空间相互的渗透,使建筑的内与外形成一个令人愉悦的视觉整体。

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四)声景景观

注重视觉景观与“在场”声音在审美上的配合和协调,将自然与人文环境存在的声音加以保护、留存和记录,从人文环境的角度,保护和开发有意义的声景,控制和消除环境噪声。

1、纳入“声景观”思想,把握声音的物理特性,有效降低环境噪声。

2、充分利用自然声和具有历史感的古寺钟声、仪式声等。

3、运用植物、绿化地带等作为遮挡和屏蔽,有效控制噪声对声景的干扰。

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五)照明景观

对园区重要建筑物、环境雕塑、重点树木、绿地及环境小品等专门设置照明,对园区夜晚进行装饰照明。照明景观的设计应体现以下原则:

1、一体化。强调景观元素间、单体与群体之间以及照明与环境的整体性,实现照明景观与人文景观一体化设计。

2、艺术性。照明气氛烘托与空间的大小、形状、周围环境等相结合,体现场所特征的个性、环境及视觉导向的灯光识别性、文化的感知性。

3、经济性。体现节能、简约的设计原则,发挥最大的光能功效,减少光污染、光干扰和光能的泛溢与浪费。

4、地域性。尊重当地的历史文脉、人文风情和社会状况。设计应该体现景观、环境、商业价值技术支持的可行性。

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六)场地景观

园区外部环境的场地设计体现公共设施和开放空间的可进入性,营造“科技、人文、生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升周围各类用地的综合品质,提高周边地段的价值。

1、对场地原有资源进行充分评估,保留或更新适当的资源建设新场地,建成场地强调特色鲜明、主题多样和功能适用,达到提升土地的综合价值的目的。

2、场地景观设计体现特色鲜明、主题多样(以弘扬地方文化和体现时代特征的地方名人、地名、重大历史事件、社会与生活事物确定设计主题,使之具有历史感、哲理性、启发性、趣味性和参与性)、功能适用(以主题广场、休闲广场、健身运动场地等创造出富有活力和吸引力的空间,产生环境的认同感、亲切感和凝聚力)、规模适度(一般小型场地小于0.4公顷,中型场地0.4-1.0公顷,超过1.0公顷为大型场地)的原则。

3、综合设计。结合现状条件对功能或景区划分、景观构想、景点设置、出入口位置、竖向及地貌、园路系统、河湖水系、植物布局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规模、造型及各专业工程管理系统等做出综合设计,符合专业设计规范。

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七)道路景观

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照明、公共艺术、服务设施、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等道路景观设计成园区公共开放空间中成为最具魅力、最集中、最主要的载体。

1、选材。选用生态、环保、耐久性及经济性好的材料和节能灯或绿色能源灯具;园路及铺装场地地面铺装应避免规格较大的天然石材,应选用透水、人工合成或天然小规格砖等。

2、设计铺装。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釆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釆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绿地内主要道路、出入口设计应釆取无障碍设计,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釆取林下铺装的形式,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应符合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在距离方面的设计规范。

3、道路绿化。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等设计达到规范要求。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裸露土壤;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保证树木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八)水体景观

对园区内的工业用水、生活用水、景观水体、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雨水净化再利用等进行景观化艺术处理,运用生态系统的观念和方法,建立既满足各项使用要求,又具备较高标准的可游、可赏特质,洁净美观、生态环保的园区水体体系。

1、功能性水体景观。利用工业用水系统、消防用水系统、公共饮用水系统、灌溉系统等进行景观化、艺术化设计,使其在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具有美化、游憩、观览及生态作用,水质和水体景观的安全设置按国家标准执行。

2、资源性水体景观。积极恢复原有河川溪湖等水景地貌景观,保护水源及水源地卫生,积极推进城市河道、景观水体护坡驳岸的生态化、自然化,尽可能地避免钢筋混凝土的河道池壁硬化工程。充分利用水岸线做亲水平台、亲水驳岸、景观桥、木栈道等休闲空间、亲水空间,让人参与到水的景观之中。

3、观赏性水体景观。充分利用水的动、静、声、影特性,适应环境要求,营造多样化的水景观;合理进行水景设计,水景设计应结合场地气候、地形及水源条件,并考虑结冰期的枯水景观;以表现水的自然形态为主,不提倡大量喷泉、尤其是大型喷泉等的人工化水景景观;水体景观应结合建筑环境及植物绿化;重视安全防护,驳岸设计和所用材料的质地、色彩均应与环境协调,溪流水岸宜采用散石和块石,并与水生或湿地植物的配置相结合,水体景观的水质和景观岸边的安全防护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和要求。

4、污水处理景观。通过生态净水系统、雨洪花园系统以及中水的景观再利用对园区内工业污废水、生活污水、雨雪等降水的净化过程,施以景观设计的方法,使其成为独特的景观,将污水再生应用于景观建设之中。

(1)鼓励企业运用生态方法净水。

(2)建立湿地净水系统。将径流雨水和园区中水汇集到湿地环境中进一步净化,以解决景观中水体平衡和水质问题,减少景观水体对清洁水源的依赖,达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3)提倡雨水回收利用。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径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雨水的利用可釆取雨洪花园的方式。建立成系统的集雨绿地和生态渗透池,自然地面、湿地和水体、集雨绿地、生态渗透池和渗透管沟共同构成开放的集雨排水系统,不需要特殊维护,又能够充分利用雨水资源、节约水资源。

(4)利用中水设计景观。按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已更新到2016版本)使污水废水雨水经过净化,可以循环再利用,用作景观用水,如湿地塘床、溪流、池塘、喷水景观。第四章开发区(园区)项目管理

第十八条 园区项目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园区产业定位及发展规划,制定开发区(园区)产业发展目录,形成准入与退出机制。

第十九条 园区项目监督管理

(一)先环评后建设。开发区(园区)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制度,坚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在线监测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实行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收费制度,动态掌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园区污染物总量达到控制水平。

(二)执行行业标准。入园区企业按照国家在环保与生态方面制定的行业准入条件(根据已出台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氯碱化工行业准入条件》、《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标准》,未出台准入条件的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从规模、工艺、设备方面进行约束,根据开发区(园区)的具体要求,从生产工艺和设备、产品质量、资源能源消耗及综合利用、环保指标、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开展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

(三)执行清洁生产标准。入园区企业要在生产工艺和设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四)实施制度化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排污费标准和收缴方式,建立环境容量有偿使用和排污权有偿取得制度;实行年度取水计划制度,促进水资源的梯级利用、循环利用、再生水资源利用;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资源,推行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五)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节能减排。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力争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低于05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低于9m3/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低于1kg/万元;大力推进污染集中控制,由分散治理和自行管理向集中治理和专业管理转变;控制污染物排放,其中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应分别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未规定行业标准的应达到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固体废物均要求运输到贮存处置场进行集中处理。

(六)建设园区环保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出水一般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如果园区是依托周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对象既包括园区污水又包括城镇污水,出水一般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减量化排放、资源化利用、集中运输、无害化处理与处置的一体化管理体系,实行清洁生产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构筑企业内部、企业之间和整个园区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循环网络,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建立具有污水收集和必要的处理系统等环保设备设施,环保设施运行率达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清洁能源利用率大于50%;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系统,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100%;已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5%。

(七)完善生态工业链网。从产品链和废物链两个方向完善生态工业链网,引进补链项目,构建工业共生网络,形成企业间互利共生及区域层面的物质循环,促进产业结构生态化。

(八)完善园区环境管理服务。建立园区的环境信息平台,公开共享园区内环保信息,发布园区污染物排放情况、固体废物产生、供需和流向信息,公布园区主导行业清洁生产技术信息(包括原材料选择、节水、节能等)等,促进各企业之间副产品和废弃物的交换利用。

(九)开展园区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鼓励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

第二十条 制定政策。制定土地出让政策、项目引进政策、资本支出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等,突出新兴产业导入、突出优势产业链构建和支撑性项目引进,重点支持5亿元以上实体项目落地。各开发区(园区)要重点制定优惠政策,落实对重点项目引资的奖励。拟招商入园项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规定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登记。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落后、能源利用效率低、污染严重、投资强度低、附加值低和税收贡献弱的项目入园建设。未通过审查或未报备的项目,不予供地,不予环评审批,不提供能源、资源保障,不纳入统计考核,不享受市、县相关扶持政策。

第二十一条 开发区(园区)管理考核。按照《石家庄市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考核办法》要求,重点对经济发展、科技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进行考核。市投资促进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开发区(园区)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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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第五章 开发区(园区)服务

第二十二条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要求和标准,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平台种类包括:共性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服务、投融资咨询服务、创业孵化服务、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公共设施共享服务、技术创新服务等。

第二十三条 综合代理服务。开发区(园区)应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推行“多证合一”改革。为园区企业提供专利、商标、版权及法律咨询或专业技术服务等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为园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认定、复审政策辅导、诊断答疑、策划、扶持政策咨询等服务。

第二十四条 社会保障服务。园区企业要建立健康和谐的劳资关系、贯彻落实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实现园区社会保险全覆盖。管委会要为园区企业职工代办或协办关系调动、档案管理、职称申报、户口迁移、计生手续等工作,办理流程应规范、及时、高效,在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要根据园区企业需求,提供人才引进、培训服务。

第二十五条 形象展示服务。开发区(园区)应设立具有园区形象、园区规划、发展目标、发展优势、招商重点、未来远景等综合性内容的“园区展览展示”设施和具有同等功能的独立网站。工业园区的规划、展示内容应体现各自的优势、特点。展览展示采用互动式、动态化、网络化的方式,实现整体展示、分区展示、网上展示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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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导则是我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的指导性原则,由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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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第二章 开发区(园区)发展规划文献

石家庄市栾城区第五中学发展规划 石家庄市栾城区第五中学发展规划

石家庄市栾城区第五中学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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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石家庄市栾城区第五中学 学校现状及发展规划情况汇报 石家庄市栾城区第五中学 2019 年 1月 8日 2 石家庄市栾城区第五中学 学校现状及发展规划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 王志强,男,中共党员, 1962 年 8 月生人, 1983 年 12 月毕业于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英语系,后在河北师范大学英 语教育专业进行函授学习,并于 1997 年 7 月取得大学本科 学历。 1983 年到 1997 年一直担任高中英语教学工作, 1997 年调入教育局中教室, 2006 年至 2012 年先后任栾城区教育 局教研室副主任、主任, 2012年 8月起任五中校长。 (二)单位基本情况 栾城五中成立于 1998年,是石家庄市示范性初级中学, 也是我区唯一一所区直属中学。学校占地面积近 4.6 万平方 米,建筑总面积 21290 平方米。学校现有 42 个教学班其中 七年

石家庄市第二水泥厂 石家庄市第二水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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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智慧绿能园区规划导则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已建、在建、拟建绿色空调、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各类绿能园区技术应用,绿能园区智慧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和各应用系统的总体规划、应用规范和设计要求。 本导则对智慧绿能园区智慧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和各应用系统的总体规划、专项规范和工程设计提供指导性、规范性、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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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园区经营发展背景

国外物流园区的发展与物流行会组织有着紧密关系,如欧洲1991年创建的欧洲物流联合会及英国的物流协会(IL),美国的物流管理协会(CLM),新加坡的物流促进组织,日本的物流系统协会(JILS)等,都对欧洲物流园区的稳健发展起到良好的协调和指导作用。这些物流管理协会对物流园区运营的数据资料进行统计收集整理,并推动物流园区的行业自律及国际交流,日本的物流系统协会还对物流园区进行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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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孝南开发区打造一流园区

“一主两翼”展活力 “多管齐下”壮载体 “三线招商”强支撑 孝南开发区打造一流园区

3月,孝南高新区现场,园区建设如火如荼。两条双向8车道的柏油马路宽阔笔直向前延伸;占地430亩的周垸新社区一期13栋主体全部封顶,基础设施配套正在进行;总投资5亿元的联塑科技主体开工建设,施工队伍进场,围墙开始合拢;占地面积100亩、总投资2.5亿元的上海大团结项目正在进行填土和场平……

孝南高新区,从规划到建设不到一年半的时间。4个月收地3000亩、50天拆除7000平米、1个月迁坟200座,一个个建设“加速度”,彰显孝南开发区人抢占先机、加快发展,着力打造最具吸引力一流园区的豪迈气势。

夯实底盘要靠项目支撑,“招蜂引蝶”还需“做硬平台”。孝南开发区在园区建设上形成共识。

强规划,“一主两翼”展活力。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产业聚集、特色鲜明”的整体思路,投入248万元委托北京中机系高标准完成了园区整体规划设计,形成了以南大工业园和孝南高新区为核心、以汉十工业园、东山头现代森工产业园为两翼的“一主两翼”大开发区格局。“南北呼应、协同发展”理念更加凸显,园区功能分区更加明确,产业布局更加合理。

强投入,“多管齐下”壮载体。积极推行“PPP”等融资模式,充分发挥南大实业公司自主造血功能,吸引湖北银行、邮政储蓄、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到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开发区每年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都超过3亿元。

强引进,“三线招商”强支撑。创新招商理念,坚持专业、产业、企业三条线招商,围绕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型产业聚集、现代服务业配套三个重点,扎实开展招商“选资”活动。截至目前,上海大团结、联塑、奇美、莱赛科技等一批重点项目签约,开工建设;维达国际、食品工业园、雅都包装、新发地等一批项目正在洽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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