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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一、加强管护工作领导。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是涉及广大农村群众的一项公益事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改善农村群众出行状况,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作为履行职责、改善民生的关键举措,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管护工作目标。2008年乡公路好路率达到35%以上,消灭差等路,乡公路和主要村级公路实现晴雨畅通,乡公路绿化里程达到10%以上,健全完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经常性工作机制。
三、强化管护工作责任。根据公路管护分级负责原则,县交通局负责主管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所(含路政站)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养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协助交通部门抓好通乡油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本乡镇的乡道泥石路和村级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内村级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县交通局、各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要明确专门人员,明确具体责任,加大对乡村公路的巡查力度,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发现路面损坏等影响交通运输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养护,尽快恢复交通。2008年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要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备料并启动具体工作,5月份全面完成大修和重点路段的整治,6月份起实行经常化管理养护。
四、积极筹措管护资金。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除县及县以上投入部分外,乡镇要安排一定资金投入,指导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组织群众筹资筹劳,同时可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组织受益企业出资修建改造和管理养护乡村公路。
县及县以上投入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县财政实行按季度拨付。县交通局对列养的乡道泥石路和村级公路管理养护情况,每季度检查验收一次。符合管理养护标准的,及时按里程向乡镇拨付资金;未开展管理养护工作并不能保证安全畅通的,不予拨付资金。县及县以上投入资金部分必须专款专用,由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
五、严格执行管护标准。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必须贯彻“因地制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障畅通”的方针,按照交通部门规定的管护标准,确保路面、路肩、边坡、排水设施、桥梁与涵洞、路容路貌等各项验收指标符合标准,力争构成畅、洁、绿、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六、确保乡村公路安全。要加大公路的日常巡查力度,组织开展乡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坡度大、弯道急和地质自然条件复杂路段、危病桥梁、涵洞,以及危险重点路段、易冻易滑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杜绝边坡、路基坍塌、桥涵垮塌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节假日以及汛期水毁抢修、冬季防冻防滑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乡村公路管护过程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依法制止和查处侵占、损害公路路产行为。
七、实行管护工作考核。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县交通局和各乡镇的年度综合考评内容(考核办法附后)。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失职或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路养护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公路养护”就是对公路的保养与维护,保养侧重于从建成通车开始的全过程养护,维护侧重于对被破坏的部分进行修复。国际道路会议常设协会于1983年建议,公路养护统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公路发展战略、规划、规章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路交通规划及现有公路技术改造方案,负责全市国道...
你好,贵州省桐梓县民政局位于遵义市桐梓县娄山关镇燎原大道与长征南路交叉口西50米桐梓官渡河医院附近,比较难找,可以乘坐公交车101,然后下了车问问附近的人就可以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府办函, 2009? 190号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调解 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 现将《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 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函, 2009? 271号)转发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 - 2 - 宜府办函, 2009? 271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预防和化解行 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 (中办发, 2006? 27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 (川委办, 2009? 16号)和省政府办 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 (川办发, 2009? 44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济政办发[2008]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以及《济南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指此次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大检查,既是交通运输部对我市“十一五”期间公路管理工作的全面检查和评价,也是全面提高我市公路养护和管理水平的有利契机,全面动员,积极行动,把“迎检”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为契机,努力推动全市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2010年)10月,交通运输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五年一度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大检查。为切实加强我市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以良好的工作成效迎接国家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真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按照省公路局迎接交通运输部“十一五”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大检查工作方案,此次检查的范围为:全市境内国省干线公路;检查内容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公路路况、安保设施、桥梁养护、收费站点管理、超限运输管理、公路沿线路容路貌及内业资料和规范化管理。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将于今年(2010年)9月进行初检。为切实做好迎检各项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成效。
(一)公路管理部门要积极加强与上级的协调联系,尽快落实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里程及路段后并付诸实施。相关资料收集及内业规范化管理资料须于今年(2010年)7月底前完成,公路养护修补及大中修施工任务须于今年(2010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公路管理段要按照通知精神,结合赤水实际,及时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对“迎检”各阶段工作明确责任人,制定“迎检”工作责任分解表,严格按照““迎检”要求,认真梳理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迎检”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公安交警、工商管理、城管、交通公路等部门要按照“整脏治乱”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野广告及路边店、加水点、加油站以及公路两侧乱搭乱建、占道堆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城郊结合部、公路沿线及城镇过境线路段“脏、乱、差”现象,确保路容整洁,公路标志标牌醒目完好。
三、加大宣传,加强督查
(一)加大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相关工作部门要根据迎检范围和内容,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社会各方面及公路沿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公路法律法规及爱路护路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督查。遵义市人民政府近期将组织进行专项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印发督查通报,并初定于今年(2010年)6月召开迎检工作调度会。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相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督查检查,确保把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和迎接国家检查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通知
(黔府发[2001] 046号)
发文日期:2001-12-27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0年开展退耕还林(草)试点工作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广大农民群众对这项惠及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衷心拥护,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切实抓好退耕还林(草)工程,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经济,现作如下通知:
我省地处长江、珠江上游,全省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146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0%。由于陡坡开垦问题突出,导致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严重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并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必由之路,退耕还林还草是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关键措施。进一步加快我省退耕还林还草步伐,不仅对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两江”生态屏障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抢抓机遇,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加快我省退耕还林还草步伐。
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好全省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我省到2010年规划退耕还林还草1297万亩(25度以上旱坡耕地面积)、宜林荒山造林1300万亩。“十五”期间退耕地造林种草和宜林荒山造林各650万亩,2002年至2005年每年各实施160万亩。按照“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总体要求,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与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紧密结合。在工程布局上,要与旅游开发、扶贫开发和建设“畜牧大省”相结合,“点、线、面”总体推进。做到“四个优先”,即25度以上坡耕地和相对集中的宜林荒山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扶贫开发任务艰巨的地区优先;地处重点城镇、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库区周围、江河源头的优先;地处主要江河沿岸,国道、省道沿线的优先;能满足退一还二要求,群众积极性高,技术力量强,种苗准备充分和地方前期工作经费落实的优先。
(一)认真落实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种苗的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原粮300斤、现金20元;补助年限先按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8年计算,到期后可根据农民实际收入情况,需要补助多少年再继续补助多少年;国家给退耕户退耕还林(草)和宜林荒山造林每亩补助种苗费50元。严禁以任何形式将补助的粮食折算成现金发放给个人,严禁将补助的粮食和现金抵扣农户应交的各种税费。
(二)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林应占80%以上,经济林不得超过20%。对超过规定比例多种的经济林,国家只补助种苗费,不补助粮食。要加大针阔混交林的比例,鼓励林、草结合。林间种草的按生态林补助年限补助。
(三)粮食供应的品种为玉米或稻谷,供应比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当地主要收购品种,本着就地就近供应、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按照顺价销售的原则,在省人民政府核定价格的基础上发生的差价,由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给予补助。粮食运费按省、地、县4∶3∶3的比例从本级财政资金或粮食风险基金中解决,不得转嫁给农民。
(四)为鼓励农民退耕还林还草,对应税的退耕地,自退耕之年起,对补助粮达到原收益水平的,国家扣除农业税部分后再将补助粮发放给农民;停止粮食补助时,不再对退耕地征收农业税。进行生态林草建设的,按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地区农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03号)执行。各县(市、区)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提前做好有关测算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
(五)退耕还林还草科技支撑经费按宜林荒山造林基本建设投资的3%安排。省、地、县三级财政各按退耕地每亩不低于3元、2元、2元的标准安排退耕还林(草)前期工作经费。
(六)认真落实“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实行责权利挂钩。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在退耕还林(草)任务完成后,承包期一律延长到60年,并由当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逐户登记造册,发放林草权属证书。退耕还林还草后一律不准林粮间作。
(七)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沼气建设等不同渠道的资金,要结合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提高退耕还林还草的综合效益。
退耕还林还草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退耕还林还草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县。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问题。要抽调精干力量,建立健全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机构。要稳定乡(镇)林业工作站机构,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乡(镇)林业工作站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退耕还林还草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对退耕还林还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了解退耕还林还草的建设内容、操作办法和政策规定,扎扎实实地完成任务。"para" label-module="para">
(三)落实政策,取信于民。
要认真落实好国家对退耕农户的各项扶持政策,确保在县级自查和省地复查结束后一个月内,按退耕地造林种草合格面积和补助标准将粮食和现金及时兑现到农户手中,取信于民。对农户的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检查验收结果、钱粮补助等必须张榜公布。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决不允许任何坑农害农的问题发生。对虚报冒领、贪污克扣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加强种苗基础建设和供应工作。
要立足现有国有苗圃和林场,加快种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种苗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大营养袋育苗的力度,提高种苗质量。凡是不具备“一签两证”(即林业或农业部门出具的标签、质量检验证和检疫证)的种子、苗木,不准进入市场。林业主管部门要把好质量关和价格关,严禁倒卖种苗。同时,要超前做好种苗供应等工作,确保种苗及时供应。
(五)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要把科技支撑贯穿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全过程,鼓励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和科技人员深入退耕还林还草第一线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培训、技术承包等服务工作。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六)强化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
要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把质量责任层层分解到人。有条件的要实行专业队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抓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