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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材以市场经济理论为基础,对税收制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以及我国税制模式的发展与完善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晰的展示和通俗易懂的分析;主要内容包括中国现行税制导论、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与烟叶税、关税和船舶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和车船税、印花税和契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以及中国现行税制的发展与展望。
第1章 中国现行税制导论 1
1.1 税收制度及其构成要素 1
1.1.1 税收制度的概念 1
1.1.2 税制构成要素 2
1.2 税收分类 9
1.2.1 按课税对象的性质进行分类 9
1.2.2 按税负能否转嫁进行分类 9
1.2.3 按税收管理权限进行分类 9
1.2.4 按计税标准分类 10
1.2.5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10
1.2.6 按税收收入形态来分类 10
1.2.7 按是否具有独立的计税依据
进行分类 10
1.2.8 按存续时间的长短进行分类 11
1.2.9 按是否具有特殊目的分类 11
1.2.10 按照税收负担的确定方式
分类 11
1.3 税制结构 12
1.3.1 税制结构的概念 12
1.3.2 影响税制结构的主要因素 12
1.3.3 不同税制结构及特点 14
1.3.4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状况 14
本节小结 15
关键术语 15
思考题 15
第2章 增值税 16
2.1 增值税的概念和特点 16
2.1.1 增值税的概念 16
2.1.2 增值税的特点 18
2.1.3 增值税的类型 19
2.2 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20
2.2.1 征税范围 20
2.2.2 纳税义务人 23
2.3 税率 24
2.3.1 增值税税率的基本类型 24
2.3.2 我国增值税税率的规定 24
2.4 增值税的主要税收优惠 25
2.4.1 起征点 25
2.4.2 对小微企业的免征增值税
规定 25
2.4.3 主要减免税规定 25
2.5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的一般规定 26
2.5.1 一般计税方法 26
2.5.2 简易计税方法 26
2.5.3 扣缴计税方法 26
2.6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26
2.6.1 销项税额的计算 27
2.6.2 进项税额的计算 31
2.6.3 应纳税额的计算 37
2.7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40
2.7.1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规则 40
2.7.2 “营改增”后的一般纳税人按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规定 41
2.8 “营改增”与不动产有关的税额
计算 43
2.8.1 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 43
2.8.2 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增值税征收管理 45
2.8.3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增值税征收管理 47
2.8.4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
征收管理 48
2.9 进口货物征税 51
2.9.2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51
2.10 出口货物退(免)税 52
2.10.1 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政策
与方法 53
2.10.2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53
2.10.3 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
依据 54
2.10.4 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 55
2.10.5 增值税免退税的计算 59
2.1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
与纳税地点 59
2.11.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9
2.11.2 纳税期限 60
2.11.3 纳税地点 61
2.12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
管理 62
2.12.1 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 62
2.12.2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限额
管理 63
2.12.3 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63
2.12.4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
异常的处理 63
2.12.5 购买方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的条件及处理 64
本节小结 64
关键术语 64
思考题 64
第3章 消费税 66
3.1 消费税的概念和特点 66
3.1.1 消费税的概念 66
3.1.2 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66
3.1.3 我国消费税的沿革 67
3.1.4 我国消费税的作用 67
3.2 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与
纳税环节 68
3.2.1 征税范围 68
3.2.2 纳税义务人 69
3.2.3 纳税环节 69
3.3 税目与税率 70
3.3.1 消费税税目 70
3.3.2 消费税税率 72
3.4 计税依据 74
3.4.1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74
3.4.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77
3.4.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78
3.4.4 进口应税消费品 78
3.4.5 其他 79
3.5 应纳税额的计算 79
3.5.1 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规定 79
3.5.2 应纳税额计算的具体规定 81
3.6 消费税的申报缴纳 83
3.6.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83
3.6.2 纳税期限 84
3.6.3 纳税地点 84
本节小结 84
关键术语 85
思考题 85
第4章 附加税与烟叶税 86
4.1 城市维护建设税 86
4.1.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和
特点 86
4.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主要征收
制度 86
4.2 烟叶税 89
4.2.1 烟叶税的概念和特点 89
4.2.2 烟叶税的主要征收制度 90
本节小结 91
关键术语 91
思考题 91
第5章 关税 92
5.1 关税的概念和特点 92
5.1.1 关税的概念 92
5.1.2 关税的特点 92
5.1.3 关税的分类 93
5.2 关税的征税对象与纳税人 93
5.3 进出口税则 93
5.3.1 税则归类 94
5.3.2 税率及运用 94
5.4 原产地规则 95
5.5 关税的完税价格和税额计算 95
5.5.1 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96
5.5.2 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97
5.5.3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98
5.5.4 关税的税额计算 99
5.6 关税的减免 99
5.7 行李及邮递物品进口税 100
5.8 关税的征收管理 100
本节小结 101
关键术语 101
思考题 101
第6章 资源税 102
6.1 资源税的概念和特点 102
6.1.1 资源税的概念 102
6.1.2 资源税的特点 102
6.1.3 资源税的作用 103
6.2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103
6.2.1 纳税义务人 103
6.2.2 征税范围 104
6.3 税目与税率 105
6.3.1 税目税率的基本规定 105
6.3.2 代扣代缴的税率规定 106
6.4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06
6.4.1 从价定率计征资源税的
税额基本计算 106
6.4.2 煤炭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
税额计算 107
6.4.3 稀土、钨、钼资源税的计税
依据和税额计算 108
6.4.4 其他从价定率计征资源税的
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 109
6.4.5 从量定额计征资源税的税额
计算 110
6.5 税收优惠 110
6.6 资源税的申报缴纳 112
6.6.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12
6.6.2 纳税地点 112
本节小结 112
关键术语 113
思考题 113
第7章 土地增值税 114
7.1 土地增值税的概念和特点 114
7.1.1 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114
7.1.2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115
7.2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115
7.2.1 纳税义务人 115
7.2.2 征税范围和征税范围的
界定 115
7.2.3 若干具体情况的判定 116
7.3 税率 119
7.4 计税依据和税收优惠 119
7.4.1 计税依据 119
7.4.2 税收优惠 121
7.5 应纳税额的计算 121
7.6 土地增值税的预交和清算 122
7.6.1 土地增值税的预交 122
7.6.2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23
7.6 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126
7.6.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26
7.6.2 纳税期限 126
7.6.3 纳税地点 127
本节小结 127
关键术语 127
思考题 127
第8章 企业所得税 129
8.1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 129
8.1.1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129
8.1.2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29
8.1.3 企业所得税在我国的沿革 130
8.1.4 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131
8.2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
对象 132
8.2.1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132
8.2.2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33
8.3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133
8.4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34
8.4.1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 135
8.4.2 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 139
8.4.3 亏损的弥补 144
8.5 资产的税务处理 146
8.5.1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146
8.5.2 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147
8.5.3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148
8.5.4 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148
8.5.5 存货的税务处理 149
8.5.6 企业投资资产的计价规定 149
8.5.7 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
的处理 150
8.6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
处理 151
8.6.1 资产损失的定义 151
8.6.2 资产损失的确认 151
8.6.3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 152
8.7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153
8.7.1 企业重组的相关概念 153
8.7.2 企业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154
8.7.3 企业清算的相关规定 155
8.8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156
8.8.1 企业的主要税收优惠规定 156
8.8.2 非居民企业税收优惠规定 158
8.9 企业所得税的税额计算 158
8.9.1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158
8.9.2 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
计算 161
8.9.3 境外已纳税额的抵免 162
8.10 特别纳税调整 164
8.10.1 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基本
涉税规则 164
8.10.2 转让定价方法管理 166
8.10.3 预约定价方法管理 167
8.10.4 一般反避税管理 167
8.10.5 其他重要规定 167
8.11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168
8.11.1 纳税年度 168
8.11.2 税款缴纳 168
8.11.3 纳税地点 169
8.11.4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所得税征收管理 169
本节小结 170
关键术语 170
思考题 170
第9章 个人所得税 172
9.1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 172
9.1.1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172
9.1.2 特点 172
9.2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174
9.2.1 居民纳税义务人 175
9.2.1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175
9.3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76
9.4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176
9.4.1 工资、薪金所得 176
7.4.2 税收优惠 121
7.5 应纳税额的计算 121
7.6 土地增值税的预交和清算 122
7.6.1 土地增值税的预交 122
7.6.2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23
7.6 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126
7.6.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26
7.6.2 纳税期限 126
7.6.3 纳税地点 127
本节小结 127
关键术语 127
思考题 127
第8章 企业所得税 129
8.1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 129
8.1.1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129
8.1.2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29
8.1.3 企业所得税在我国的沿革 130
8.1.4 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131
8.2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
对象 132
8.2.1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132
8.2.2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33
8.3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133
8.4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34
8.4.1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 135
8.4.2 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 139
8.4.3 亏损的弥补 144
8.5 资产的税务处理 146
8.5.1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146
8.5.2 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147
8.5.3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148
8.5.4 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148
8.5.5 存货的税务处理 149
8.5.6 企业投资资产的计价规定 149
8.5.7 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
的处理 150
8.6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
处理 151
8.6.1 资产损失的定义 151
8.6.2 资产损失的确认 151
8.6.3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 152
8.7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153
8.7.1 企业重组的相关概念 153
8.7.2 企业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154
8.7.3 企业清算的相关规定 155
8.8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156
8.8.1 企业的主要税收优惠规定 156
8.8.2 非居民企业税收优惠规定 158
8.9 企业所得税的税额计算 158
8.9.1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158
8.9.2 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
计算 161
8.9.3 境外已纳税额的抵免 162
8.10 特别纳税调整 164
8.10.1 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基本
涉税规则 164
8.10.2 转让定价方法管理 166
8.10.3 预约定价方法管理 167
8.10.4 一般反避税管理 167
8.10.5 其他重要规定 167
8.11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168
8.11.1 纳税年度 168
8.11.2 税款缴纳 168
8.11.3 纳税地点 169
8.11.4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所得税征收管理 169
本节小结 170
关键术语 170
思考题 170
第9章 个人所得税 172
9.1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 172
9.1.1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172
9.1.2 特点 172
9.2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174
9.2.1 居民纳税义务人 175
9.2.1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175
9.3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76
9.4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176
9.4.1 工资、薪金所得 176
9.4.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
所得 177
9.4.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 177
9.4.4 劳务报酬所得 178
9.4.5 稿酬所得 178
9.4.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78
9.4.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78
9.4.8 财产租赁所得 179
9.4.9 财产转让所得 179
9.4.10 偶然所得 179
9.4.11 其他所得 179
9.5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80
9.5.1 累进税率 180
9.5.2 比例税率 181
9.6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税额
计算 181
9.6.1 工资、薪金应纳税额的
计算 181
9.6.2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的计算 187
9.6.3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
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89
9.6.4 劳务报酬应纳税额的计算 190
9.6.5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91
9.6.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
的计算 192
9.6.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
税额的计算 192
9.6.8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
计算 192
9.6.9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
计算 193
9.6.10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
计算 196
9.6.11 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
计算 196
9.6.12 税前捐赠扣除的规定 196
9.7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198
9.7.1 免税项目 198
9.7.2 暂免征税的主要项目 199
9.7.3 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的项目 200
9.8 境外已纳税款的扣除 200
9.9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201
9.9.1 纳税方式 201
9.9.2 纳税期限 202
9.9.3 纳税地点 204
本节小结 204
关键术语 204
思考题 204
第10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
占用税 206
10.1 城镇土地使用税 206
10.1.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和
特点 206
10.1.2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
征收制度 207
10.2 耕地占用税 210
10.2.1 耕地占用税的概念和特点 210
10.2.2 耕地占用税的主要征收
制度 211
本节小结 213
关键术语 213
思考题 213
第11章 房产税和车船税 214
11.1 房产税 214
11.1.1 房产税的概念和特点 214
11.1.2 主要征收制度 214
11.2 车船税 218
11.2.1 车船税的概念和特点 218
11.2.2 主要征收制度 219
本节小结 222
关键术语 223
思考题 223
第12章 印花税和契税 224
12.1 印花税 224
12.1.1 概念和特点 224
12.1.2 纳税人 224
12.1.3 税目与税率 225
12.1.4 计税依据与税额计算 228
12.1.5 税收优惠 230
12.1.6 缴纳方法与纳税申报 231
12.2 契税 232
12.2.1 契税的概念和特点 232
12.2.2 纳税人 233
12.2.3 征税对象 233
12.2.4 税率、计税依据和税额
计算 233
12.2.5 税收优惠 234
12.2.6 申报与缴纳 235
本节小结 236
关键术语 236
思考题 236
第13章 其他各税 237
13.1 车辆购置税 237
13.1.1 车辆购置税的概念和
特点 237
13.1.2 车辆购置税的主要征收
制度 237
13.2 船舶吨税 239
13.2.1 船舶吨税的概念和特点 239
13.2.2 船舶吨税的主要征收制度 239
13.3 环境保护税 240
13.3.1 环境保护税的概念和特点 241
13.3.2 环境保护税的主要征收制度 241
本节小结 242
关键术语 242
思考题 242
第14章 中国现行税制的发展与
展望 243
14.1 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之前的
税制建设 243
14.1.1 1949年—1953年,新中国
税制的初步建立 243
14.1.2 1958年,简化税制,试行
工商统一税 245
14.1.3 1973年,工商税制的进一步
简化 246
14.2 20世纪80年代的税制改革 247
14.2.1 1980—1982年,初步建立
涉外税收制度 247
14.2.2 1983年和1984年,两步
利改税的实施 248
14.3 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税制
改革 249
14.3.1 1994年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和遵循原则 250
14.3.2 1994年税制改革的主要
内容 251
14.3.3 1994年税制改革成功奠
定了我国现行税收制度
的框架 252
14.4 2003年开始启动的新一轮
税制改革 253
14.4.1 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动因 253
14.4.2 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指导原则
和主要内容 256
14.4.3 2003年以来税制改革的
主要内容 257
14.5 2009年至今的结构性减税
政策 265
14.5.1 “结构性减税”的概念及
提出的背景 266
14.5.2 结构性减税的内容 266
14.6 未来税制改革展望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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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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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地质世纪成就》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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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各诸侯国先后进行了赋税制度改革。例如鲁国在鲁宣公十五年(前594)推行的“初税亩”,就是最著名的赋税制度改革。据《公羊传·宣公十五年》的解释:“初者何?始也。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这就是说,“初税亩”,就是开始按亩征税。这一时期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征税。其税率为收获量的1/10,也就是所谓“什一之税”。在鲁国进行赋税制度改革之后,各诸侯国都先后进行了赋税改革。楚国在公元前548年“书土田”,量入修赋;郑国于公元前538年“作丘赋”;秦国于公元前408年“初租禾”。
汉高祖刘邦汲取了强秦死亡的教训,在汉初采取了“轻徭薄赋”的政策。《汉书·食货志》中说:“汉兴,按秦之敝,诸侯记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以是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这就是说,从汉高祖时起,实行“十五税一”的政策,及至汉文帝时期,又有“田租减半”之诏,也就是采取“三十税一”的政策。并有13年“除田之租税”。汉景帝时(前155年)复“三十税一”之制。东汉时,刘秀曾经实行过“什一之税”,但不久又恢复“三十税一”的旧制。纵观两汉赋税制度,除桓帝、灵帝增加亩税十钱以外,一般通行“十五税一”或“三十税一”的实物地租。
汉初还有所谓“口赋”,也就是人“人头税”。这是专指对7岁至14岁未成年人所征的赋税。原规定:不分男女,每人每年缴纳“口赋”20钱。汉武帝时,将起征年限改为3岁,20钱改为23钱。汉元帝时,又将起征年限改为7岁。
汉代还有所谓“算赋”,这是对成年人年征的“人头税”。高祖四年(前203)开始征收,凡年15以上至56岁,不分男女,每人每年征112钱,谓之“一算”。对于商人与奴婢则加倍征收。
汉代由于采取“轻徭薄赋”和“与民休息”的政策,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经过70余年的经营,神州大地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盛世。《史记·平准书》中对此有极为生动的描述:“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这是中国历史上值得大书的篇章。
据《三国志·魏志·武帝记》记载,曹魏的赋税制度是:“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曹魏的赋税制度,与汉代比较有两个特点:(1)汉代的土地税是按土地的收获量分成征收,如“什伍税一”、“三十税一”等。而曹魏的土地税则是按亩计算,亩收四升。(2)汉代的户口税是按人口征收钱币的,而曹魏的户口税是按户出绢二匹、绵二斤,也就是将征收钱币改为征收实物。
西晋的“户调法”
西晋在灭吴统一中国后,实行课田“户调法”。也就是在占田制的基础上,规定赋税的数额。“赋”是户调,税是田租。据《晋书·食货志》记载:“凡民丁课田,夫五十亩,收租四斛、绢三匹、绵三斤。”田租:丁男之户,收租粟二斛,比丁男之户减半。户调: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丁女及次丁男为户主的减半,即输绢一匹半、绵一斤半。户调法的特点是:(1)以户为单位,计征田租和调赋,也就是把土地税和户口税合而为一,寓田赋于户税之中,不问田多田少,皆出一户之税。(2)户调所征收的绢绵等实物,只是一个通用的标准,实际上当会按照各地实际出产情况,折合通过标准物计征,不会只限于绢和绵。(3)西晋征收的田租和户调,较曹魏时征收田租提高了一倍,户调提高了半倍。
南朝宋齐的赋税制度,大体上沿袭东晋的成例,采用“户调法”,即按户征收赋税,民户缴纳调粟和调布。由于南朝产麻多,桑蚕少,民间织布多,织绢少,所以改征调布。丁男调布绢各二丈、丝三两、绵八两、禄绢八尺、禄绵三两二分、租米五石、禄米二石。丁女减半。
南朝梁陈的户调法与宋齐不同,宋齐是按民户资产定租调,而梁陈则是按人丁定租调。
南朝除了正常的户调田租两税以外,还有许多杂税和杂调。
北魏在实行均田制以前,采用“九品混通”的办法,把农民的一户与有大批依附农民的地主的一户,等量齐观,作为负担租调的单位,这对农民是很不利的。当时的租调定额很高,即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实行均田制后的户调制度,以一夫一妇为课征单位。据《魏书·食货志》记载:“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民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奴任耕、婢任织者,八口当未娶者四。”由此可见,北魏的赋税制度,在推行均田制后基本上采取按口征税的办法。
北齐的赋税制度,大致与北魏相同。在河清三年(564)重新颁行均田制后,同税实行“租调法”。据《隋书·食货志》记载:“率人一床,调绢一匹、绵八两。凡十斤绵中,折一斤作丝。垦租二石,义租五斗。奴婢各准良人之半。牛调二尺,垦租一斗,义租五升。”这里所说的“一床”,即以一夫一妇两口为一征收单位,仍是人口税为主。
北周的赋税制度,据《隋书·食货志》记载:“凡人自十八至六十有四,与轻癃者,皆赋之。其赋之法:有室者,岁不过绢一匹、绵八两、粟五斛,丁者半之。其非桑土,有室者,布一匹、麻十斤,丁者又半之。丰年则全赋,中年半之,下年三之,若艰凶扎,则不征其赋。”
隋代于开皇二年(582)颁布租调令,规定一夫一妇为“一床”,作为课税单位。据《隋书·食货志》记载:“丁男一床,租粟三石,桑土调以绢、絁,麻土以布绢。絁以疋,加绵三两。布以端,加麻三斤。单丁及仆隶各半之。未受地者皆不课。有品爵及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并免课役。”开皇三年(583)正月又规定:“减调绢一匹为二丈”。开皇十年(590)五月又规定:“丁年五十,免役收庸”。
唐代前期实行“租庸调”法,后期实行“两税法”。
1、租庸调法
唐武德七年(624)在实行均田制的同时,推行“租庸调”的赋税制度。所谓“租庸调”,就是:“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口则有调。”(《陆宣公集》卷22)
租:就是农民向政府缴纳谷物,作为田税。据《唐六典》记载:“每丁租粟二石。”
调:就是农民向政府缴纳当地的土特产,一般指的是绢物等。据《唐六典》记载:“其调随乡土所产陵、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
庸:就是农民为政府服劳役代替纳物,艰险所谓“输役代庸”。按规定:每丁每年须服劳役20日,闰月加2日,如不服劳役,则以纳绢或布代替,每天折合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
在受灾时,则有减免之制。据《唐六典》记载:“凡水旱虫霜为灾害则有分数。十分损四以上免租;损六以上免租调;损七以上课役俱免。若桑麻损尽者,各免调,若已役已输者,听免其来年。”
唐代前期的租庸调法,税额较轻,尤其是采取“输庸代役”的办法,让农民有休养生息的机会,多少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用唐代初期的经济繁荣。
但是,在开元以后(713~741),租庸调法则“陷于败坏”。据《新唐书》记载:“开元以后,天下户籍,久不更迭,丁口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乃盗起兵兴,财用益绌,而租庸调税法,乃陷于败坏。”
2、两税法
杨炎于德宗时任宰相,他鉴于当时赋税征收紊乱的情况,乃于德宗建中元年(780)介议实行两税法,为德宗所采纳。据《旧唐书·杨炎传》记载:“凡有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分之一(后改为十分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779)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由此可见,两税法的要点是:(1)按各户资产定分等级,依率征税。首先要确定户籍,不问原来户籍如何,一律按现居地点定籍,取缔主客户共居,防止豪门大户荫庇佃户、食客,制止户口浮动。依据各户资产情况,按户定等,按等定税。办法是:各州县对民户资产(包括田地、动产不动产)进行估算,然后分别列入各等级(三等九级),厘定各等级不同税率。地税,以实行两税法的前一年,即大历十四年(779)的垦田数为准,按田亩肥瘠差异情况,划分等级,厘定税率征课。其中丁额不废,垦田亩数有定,这是田和丁的征税基数,以后只许增多,不许减少,以稳定赋税收入。(2)征税的原则是“量出制入”。手续简化,统一征收。即先计算出各种支出的总数,然后把它分配出各等田亩和各级人户。各州县之内,各等田亩数和各级人户数都有统计数字,各州县将所需粮食和经费开支总数计算出来,然后分摊到各等田亩和各级人户中,这就叫“量出制入”,统一征收。(3)征课时期,分为夏秋两季。这主要是为了适应农业生产收获的季节性,由于农业的收获季节是夏秋两季,所以在夏秋两季向国家缴纳赋税。(4)两税征课资产,按钱计算。因为要按资产征税,就必须评定各户资产的多少,就必须有一个共同的价值尺度,这就是货币(钱),所以两税的征收,都按钱计算,按钱征收。但是有时将钱改收实物,官府定出粟和帛的等价钱,按钱数折收粟帛。
对两税法的评说:(1)两税法是符合赋税征课的税目由多到少、手续由繁到简、征收由实物到货币的发展规律的。它是适应农业生产力提高、社会经济繁荣与货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的。按社会贫富等级、资产多寡征税也是合理的、公平的。(2)两税法以“量出为入”作为征的标准,有一定的片面性。按理说,理财的指导思想应是“量入为出”。(3)两税法在按税制估定资产之后,本应随着后来物价的变动作适当调整,但实际上只是为了国家多收入,不适时调整资产价格和税率,使农民负担不断增加。
明朝
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改革赋税制度,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一条鞭法是我国赋役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赋役征银的办法,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纳银代役的规定,可以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生依附关系也有所松弛。
清朝
1669年,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耕种人所有,叫做“更名田”。
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一上台就推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这样,人头税废除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摊丁入亩对我国的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中国大陆自1994年开始对税制进行了全面的、结构性改革,根据这次税制改革,形成共计23个税种。
按课税对象,可以分为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五类;
按征收管理体系,可以分为工商税、关税和农业税三类;
按税收收入支配权限,可以分为中央税(国家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三类。
流转税
增值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具体参照《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消费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
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
环境影响税
资源消耗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温室气体排放税,民间讨论中。
目的行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耕地占用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政策的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土地增值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车辆购置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船使用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
车船使用牌照税,依据为《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
印花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契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屠宰税,该改税种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原来的依据为《屠宰税暂行条例》;
筵席税,实际上已经停止征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
农业税类
农业税,该改税种于2005年12月29日公布废止,原来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农业特产税,该税种于2006年2月17日废止,原来的依据为《农业税条例》、《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农业特产税征收具体事项的通知》。
进出口税类
关税(进出口关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依据为《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
我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中,初税亩、编户制、租调制的共同点是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而两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的共同点是以土地财产为征税标准。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含义很广泛,一般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基础的财产税,即调;以田亩为基础的土地税,即田税;以成年男子为基础的徭役和兵役以及其他苛捐杂税。值得注意的是,两税法是赋税制度上的过度时期,即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要征税标准过渡。
从西汉到清代我国赋税制度的沿革规律是:
1、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少,以两税法为标志。
2、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以一条鞭法为例。
3、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4、农民由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以“庸”为标志。
5、税种由繁多逐渐减少,以一条鞭法为例
6、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征收重税
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互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