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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人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
(2)出租人应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同时租赁。
(3)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出租人应当办理登记。
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设定在法律允许的地块上,如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出租,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出租。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
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出租: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租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租双方当事人只是就使用土地达成协议。
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权须依法申请
土地使用者需要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有国有土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
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
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二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取得的方式分为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授权经营、荒地、拨用宅基地、拨用企业用地、农用地承包、集体土地入股、其他等。集体土地使...
对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我国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对城镇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
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取得的方式分为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授权经营、荒地、拨用宅基地、拨用企业用地、农用地承包、集体土地入股、其他等。集体土地使...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租人,承担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承租人。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合_________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_________。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
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______‰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应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_________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______。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
第七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 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
第十条 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60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二条 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报经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审核和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
第十三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存档。
第十七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 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2100433B
土地使用权出资
土地使用权是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出资的法定形式之一。在许多国有企业中,土地是其拥有的最具价值的资 产,并成为其股份制改造和组建公司时最重要的出资标的。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土地亦成为中方投资者最 为经常和普遍的投资形式,而对于中外合作企业来所说,中方以土地作为合作条件、外方以资金投入作为 合作条件则成为这种企业的重要法律特征。由土地使用权本身的特点所决定,形成了公司法对土地出资的 特殊要求,也因于此,其在公司实务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显得相当的复杂。 一、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 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 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 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和承租人应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名称、地址,出租地块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随之出租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建筑面积、平面位置、租金和有关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出租土地使用权:
(一)符合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二)出租人是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使用者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效期内。
(三)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十五日内,按有关规定到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房产权属变更手续。
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
第十三条 本章所称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单独或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定期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以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应向市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方可出租。
承租人需要租用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应事先征得市规划局同意。
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经市土地管理局批准后生效。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者以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应按实际租金的百分之五十缴纳土地使用权租金。
第十六条 因出租房屋等连带出租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的,除按有关出租房屋的管理规定办理审批、登记事宜外,出租人还应凭市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出租许可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向市土地管理局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并按第十七条的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租金。
第十七条 出租非住宅房屋连带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其租金(包括房屋租金和土地使用权租金)由租赁双方根据房屋结构、使用性质、地段级差议定,并按下列标准交纳土地使用权租金:
实际租金等于或低于市物价局、房管局制定的非住宅房屋租金标准的,免交土地使用权租金;
实际租金超过房屋租金标准不足二倍的部分,按超过部分的百分之四十交纳土地使用权租金;
实际租金超过房屋租金标准二倍(含二倍)不足四倍的部分,按超过部分的百分之五十交纳土地使用权租金;
实际租金超过房屋租金标准四倍(含四倍)以上的部分,按超过部分的百分之六十交纳土地使用权租金。
第十八条 出租的地块应按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中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建造永久性建筑物。需要建造临时性建筑物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规划需要调整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自行终止。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包括个人、集体、企业或其他组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出租人(承包方)负责。
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推进,许多地区鼓励科技人员、研究机构和龙头企业向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土地,大规模成片开发,发展高效农业。
据调研,四川省2007年出租土地面积为222.11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34%,比.上年增加69. 1% 。
30年前,安徽省小岗村村民严金昌在“分田到户”的秘密协议上摁下手印时,今天,他把分到自家的田地又租出去。
2006年,严金昌和十几户农民一起,以每亩500元的价格把自家的两亩土地出租给一家上海公司,发展规模经营,年终参与分红。这些农民们有的外出打工,有的则接受了这家上海公司的返聘,成为企业员工,每人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工资。65岁的严金昌也接受了公司聘用。不仅如此,因为经验丰富、具有一定号召力,他还被提拔为这个占地200多亩的现代企业的管理者。
“年薪、土地租金,再加上年终分红,比一年到头种地划算得多。粮食种得再好,一年的收成也不会超过1000元。”这位30年前领头实行分田到户、自主生产的老农成了土地集中流转、发展合作经济的积极倡导者。
这种集中利用土地、实现规模经营的新型合作经济给当地农民带来了实惠。2007年,小岗村人均收入已达6000元,而当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4140元。
案例5:
土地流转创新乡村旅游
成都市郊的“江家莱地”,地处交通方便的城郊地带,通过包装和宣传,向城市居民招租,由当地农民代种或城市居民自己种植。城里人一年800元认种一分地,可体验原生态的农耕,吃上最原生态的蔬菜,让城市居民进行“农事体验”。出租的土地成为城市居民休闲娱乐的新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