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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职责,区交通局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法制股)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秘、综合调研、政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与管理;负责协调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接待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交通法规、政策;负责本局行政审批的统一受理和送达,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和重大交通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推进本局的依法行政工作。
(三)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交通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审查、等级考核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和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交通系统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拟定交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归口管理交通行业的标准、计量和科技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基本建设股)
组织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含站场)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预可、工可和初步设计审批、审查报批及后期评估工作;负责公路水毁补助经费的核定、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交通扶贫工作;负责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贷款、税收与利用外资等投、融资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与监督;组织拟订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市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标实施管理与监督;负责组织管理区管公路工程和汽车站(场)、航道(含港口码头)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和管理农村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定额造价,交(竣)工验收工作。
(四)安全监督股(运输管理股)
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安全和交通专业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和规章,拟订有关法规和规章的具体实施办法,参与交通系统重、特大恶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全区公路、水路运输的宏观管理及站场、港口、码头、车船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交通运输企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交通通讯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归口管理联营联运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群团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一)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公路、水路和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执法和监督。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划。指导全区农村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培训、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区级水域水上安全交通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执行情况。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有关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的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拟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规划和规范。组织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划入原区农业农村工作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区交通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机关后勤服务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名。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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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以黑大、珲乌两条国道为十字型主骨架,以省道和县道为支撑,以农村公路为毛细血管,干支相交、环绕成网、四通八达的公路交通网络体系初步形成。截至2012年,全市有国道2条,省道6条,县道28条。公路总...
1、经济适用住房是我国进行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社会保障...
张家界市城市风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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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2015年2月信息价
张家界市2015年2月信息价是张家界市地区2015年2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张家界市2015年2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一)挂靠单位。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交通战备办公室,正科级,既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市人民政府负责交通动员工作的职能部门。市人民政府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编制为2名。其中:主任1名。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三)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市商务局负责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2013年第3次局务会议召开
2013年5月7日下午,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金中华主持召开市交通运输局2013年第3次局务会议。局务会议组成人员谢雄、周珍生、宋国顺、高宏标、杨湘林、李雄彬、张德寅、钟高慧、杨中华、向真祥、毛培新、陈强、邹明选出席。
会议听取了201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认真做好201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沟通汇报,积极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支持。要严格办理程序,规范答复格式,踩准时间节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办理工作。
会议听取了2013年全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在市场管理、运输组织、安全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会议原则同意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的2013年全市道路运输工作安排。会议要求,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行业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要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办公执法条件。
自94年成立以来,区局机关自94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以来,连续10多年保持荣誉;多次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2007、2008、2009连续三年被评为“永定区全面发展先进单位”;2010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2011年荣获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办税服务厅、一二三四分局被评为省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四分局2009年获省级“青年文明号”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