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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地震应急预案

《醴陵市地震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而制定  ,由醴陵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1月8日正式发布  。

醴陵市地震应急预案基本信息

醴陵市地震应急预案3. 响应机制

3.1 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我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 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由国务院根据省政府建议启动Ⅰ级响应。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由省政府启动Ⅱ级响应。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由株洲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响应。株洲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市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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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地震应急预案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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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地震应急预案4. 监测报告

4.1 监测预警

市经科信局要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收集和分析研判全市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趋势会商意见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并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及时部署防震工作,做好应急防范准备。

4.2 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承担速报任务的监测站应该在15分钟内报告市委、市政府和株洲市地震局、省地震局,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与株洲市地震局震情值班室保持联系,了解精确的地震参数,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 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株洲市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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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地震应急预案2. 组织体系

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醴陵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办、市人武部及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经科信局相关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卫计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气象局、市交警大队、市消防大队、中国人保醴陵市支公司、中国财保醴陵市支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经科信局,由市经科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指挥部

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协调驻醴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等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成立地震灾区现场指挥机构;研究解决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方面的问题。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并报告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省政府、株洲市政府、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镇(街道、长庆示范区)、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地震应急工作;承担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人武部 组织驻醴部队(预备役营、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民兵参加抗震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

市委宣传部 部署和组织地震应急期间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

市发改局 协调储备物资的应急调度;配合调节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保障灾区能源需求;组织编制灾后重建规划;负责防震减灾项目立项及纳入规划。

市经科信局 开展地震监测和地震趋势判定,收集、汇总震情、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接受、安排国(境)内外派遣的紧急救援队伍;配合发布抗震救灾信息,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协调灾区煤电油运及重要原材料、重要消费品的生产、供需衔接;协调抢修恢复受破坏的电力和通信基础设施。

市教育局 督促开展幼儿园及学校校舍和附属设施的地震隐患排查、监测和治理;组织学生开展防震减灾应急知识宣教和培训演练;负责地震灾害发生时在校师生安全管理和组织疏散;协助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市公安局 组织、指挥、协调警力开展应急救援、维护灾区治安等工作。

市民政局 组织、协调镇(街道、长庆示范区)的民政办做好灾民基本生活救助、灾后善后处置等工作;核定、报告和发布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申请、分配、管理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

市财政局 安排、拨付并监管救灾资金、物资及其使用,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地震灾害援助及灾后重建补助等专项资金。

市国土资源局 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工作;对地震可能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进行监测;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防范次生地质灾害发生。

市住建局 监测、处置灾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的安全隐患,指导灾区做好城市供水、燃气保障及有关市政公用设施抢修工作。

市房产局 参与震后危险房屋鉴定、评估受灾建筑物损坏程度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组织运力运输抗震救灾人员和应急物资,转移受灾群众;协助动态监控和紧急处置公路地质灾害险情,及时抢修受损交通公路设施。

市水利局 组织开展水情、汛情、水库工程监测及地震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水利工程抢险和震损水利设施修复等工作。

市广播电视台 组织协调广播、电台、醴陵发布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抗震救灾信息,通过电视等媒体宣传抗震救灾法规、政策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市卫计局 组织开展灾区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疾病控制、心理疏导干预等工作。

市畜牧局 组织开展灾后动物防疫工作,防止灾区重大动物疫情暴发流行。

市环保局 提供灾区重大污染源分布信息,研究判断污染危害影响情况;组织开展灾区环境监测和灾后环境影响调查、评估工作。

市安监局 督促、指导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做好地震灾后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监管灾区食品、药品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确保灾区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对灾区食品、饮用水进行检验、检测,确保灾区食品、饮用水的安全;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救灾物资违法行为。

市气象局 负责灾区气象监测服务;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提出灾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建议。

市消防大队 参加抗震救灾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做好有关消防工作。

市交警大队 参加抗震救灾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做好灾区的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团市委 科学、有序的组织抗震救灾的志愿者队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灾以及善后工作。

中国人保醴陵市支公司、中国财保醴陵市支公司 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工作。

2.3 应急工作组

市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1)抢险救援组。由市人武部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市交警大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制订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组织力量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开展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清理灾区现场。

(2)群众生活保障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经科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红十字会等参加。

主要职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筹措、调运救灾所需资金及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加强对灾区消费品和救灾物资的质量监管。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和安置,支援灾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3)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由市卫计局牵头,市人武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红十字会等参加。

主要职责:调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后送;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做好伤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援助。制定实施灾后动物防疫方案。

(4)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由市发改局牵头,市经科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抢修维护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供气、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组织生产、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指导制订科学恢复生产方案,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

(5)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由市经科信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气象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特别要保障核设施等关键设施运行安全;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

(6)社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人武部、市交警大队、市消防大队、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看守所、拘留所等重要场所的警戒。

(7)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商务局、醴陵海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红十字会等参加。

主要职责:接受和安排国(境)内外捐赠、救援队伍,处理其他涉外事务和涉港澳台事务等。

(8)灾害调查及灾损评估组。由市民政局和市经科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中国人保醴陵市支公司、中国财保醴陵市支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人员伤亡数量、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调查,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指导灾区做好保险理赔和给付。

(9)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民政局、市经科信局、市广播电视台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适时组织安排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10)专家组。由市指挥部组织地震、交通、水利、通信、电力、住建、国土资源、医疗卫生、消防、环保、气象、安监等方面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承担抗震救灾决策技术咨询;提出紧急处置措施建议;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参加生命紧急救援和工程抢修抢险应急处置;负责重大事项的专题论证。

2.4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管委会)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当地的抗震救灾工作;实施先期应急救援;贯彻落实市指挥部指示;配合和协助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工作组的应急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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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地震应急预案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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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地震应急预案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和《株洲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醴陵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符合本预案分级标准的地震灾害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

当地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应对地震灾害的主体。根据需要,可以向株洲市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申请必要的地震应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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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地震应急预案6. 恢复重建

6.1 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6.2 恢复重建实施

市人民政府以及灾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管委会)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积极对接省、株洲市有关部门,请求上级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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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地震应急预案9. 附 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经科信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9.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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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地震应急预案7. 保障措施

7.1 队伍保障

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要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镇(街道、长庆示范区)等基层单位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

市经科信局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

7.2 指挥平台保障

市经科信局要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预警指挥系统基层数据库更新工作,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快速反馈。

7.3 物资与资金保障

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

市财政局要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对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视情况请求上级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7.4 避难场所保障

相关部门要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

7.5 基础设施保障

电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广电部门要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发改、经科信部门要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公安、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公路、铁路、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7.6 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应急预案及防震减灾知识宣教普及;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开展防震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特别要组织机关、学校、医院、企业、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7.7 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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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地震应急预案5. 应急响应

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 搜救人员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我市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要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及时传递危险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2 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迅速协调组织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灾区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临床用血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限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5.3 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5.4 抢修基础设施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5.5 加强现场监测

市经科信局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市震情形势进行研判。市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市指挥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6 防御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等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7 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看守所、拘留所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8 开展社会动员

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抗震救灾工作。视情况开展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管理工作。

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5.9 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妥善安置在灾区工作和旅游的国(境)外人员,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协调安排国(境)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加强国(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国(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5.10 发布信息

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5.11 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地震发生后,经科信、民政、国土资源、住建、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受灾范围、受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5.12 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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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地震应急预案8.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8.1 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当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和大中型水库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有感地震事件并有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市经科信局要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督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管委会)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8.2 地震传言事件应急

当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管委会)所在地或人口密集地区出现地震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市经科信局视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和株洲市地震局,并组织专家赴现场进行考察,分析传言起因,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8.3 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市经科信局进行应急戒备,组织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上级及本级人民政府。

8.4 应对邻区震灾

邻区发生地震造成我市境内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市人民政府要及时报株洲市人民政府和株洲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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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地震应急预案文献

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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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福建省防震减灾条 例》,加强我公司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公司实 际,制定本预案。在有关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涉及本地区 的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我公司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 施。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司防震减灾队, 中队长: 副中队长: (二)防震减灾中队的主要职责: 1、接受并落实莆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 2、在临震应急期间,组织、检查、落实临震应急;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灾情 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莆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4、地震灾情严重时,请求人民政府救援。 (三)各车间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队长:各厂分厂长 队员:各组长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 负责车间区域内的抗震救 灾工作,并接受公司中队的人员调派。 3、水电队 队长: 队员:电工 主要

地震应急预案 (2) 地震应急预案 (2)

地震应急预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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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区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工作, 提高教育系统应对 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使防震减灾应急工 作快速、高效、协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等自然灾 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结合教育系统实际, 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国务院《国家破坏性 地震应急预案》 及《 *** 地震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教育系统处置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活 动。 (四)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 安全为目标, 在区委、 区政府统一领导下, 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 全放在首位,维护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建立健全处置 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

四川省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总则

四川省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和《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川省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

四川省地震系统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川省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1.4 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省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地震应急工作。四川省地震局履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灾区所在市(州)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四川省地震局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全省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灾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四川省地震局组织、协调全省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有感地震、地震谣传等地震事件,由事发地市(州)或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地震应急工作,四川省地震局负责组织、指导。

按照四川省地震局的部署,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机构、下属机构、各市(州)地震工作机构根据职能分工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视震情和灾情等情况,四川省地震局组织、调配全省地震系统力量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并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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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附则

四川省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5.1 总结

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相关市(州)地震工作机构对本单位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应急救援处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四川省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5.2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四川省地震局制定,由应急救援处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市(州)地震工作机构应制定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报省地震局备案。

四川省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5.3 预案演练

应急救援处根据地震应急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演练计划,适时组织不同形式和规模的演练。

四川省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5.4 预案发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五年制定的《四川省地震系统大震应急工作细则》同时废止。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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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坝地震应急预案

★以下为册田水库2005年《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各位参考:

编制 赫振平 (hzpwjl.icpcn.com) 2005-3-29

为了有效防止和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确保册田水库及下游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依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水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册田水库地震应急与防洪抢险同等重要,地震为群害之首,且具有与防汛抢险不同的特点,故特单立本预案,在册田水库库区及其周边地区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台局预报)里氏级(ML≥4.0)以上地震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根据水库实际,参照《册田水库防汛抢险预案》,决定启用册田水库防汛抢险原班人马,作适当调整,成立“册田水库防震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专业组和防震抢险救灾大队。

1、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

总 指 挥 : (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 : (大同市水务局局长)

(大同市册田水库管理局局长)

(********部队副旅长)

指 挥 :

(大同市水务局副局长)

(大同市册田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大同市册田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大同市册田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大同市册田水库管理局总工程师)

(大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阳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大同市水文勘测局局长)

(大同县人武部部长)

(阳高县人武部部长)

(大同县交通局局长)

(阳高县交通局局长)

(大同县电信局局长)

(大同县电业局局长)

指挥部职责:

a) 根据地震灾害情况迅速拟定抗震抢险救灾计划与实施方案;

b) 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调度,调动各防震抢险队伍;

c) 发生险情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实施具体除险方案,排除险情;

d) 协调救援现场人员,使抢险工作能够紧密有序地开展;

e) 对重特大险情,有垮坝危险时及时申请外援,同时报上级部门,通知下游处于淹没区范围内有关单位撤离避险。

2、下设四个专业组

①综合服务保障组

组 长:贾文

副组长:裴瑞祥 马文平

职责:负责水库现有通讯设备、备用电源、交通车辆及闸门启闭等全效高速运行,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各部电话畅通无阻,备用电源能随时启动,各种车辆与司机及时到位,以备调用。

②物资供应保障组

组 长:贾富忠

副组长:曹守国

职责:负责地震抢险所需的各种物资的储备,主要准备物资应有:帐篷、钢丝、塑料棚、麻袋、铁锹、铁镐、小平车、柴油、汽油、食品、土工布、水泥、砂、石子、木材、粗绳、等保证水库地震抢险物资的供应,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物资储备和消耗情况。

③抢险技术与监测组

组 长:朱宏官

副组长:赫振平 孟希平

职责:对水库主要工程、附属工程、附属设备及坝址区岸坡、基础工程、渗流、渗漏情况按规定要求派人进行经常定期大坝巡视检查,有异常情况时,昼夜监视,并及时汇报。出险后的技术保障等.

④保卫联络组

组 长:魏德武

副组长:邵义

职责:负责地震应急时水库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哄抢、盗窃、破坏行为的发生,同时联络上级来访与考察人员,保证正常、有序的现场工作秩序。

3、下设四个防震抢险救灾大队

①第一大队:由*******部队1600人组成

指 挥:王建军 贾文

职责:主要负责大坝0 160-0 480段抢险任务。

②第二大队:由大同县基干民兵600人组成

指 挥:马治宇 魏德武

职责:主要负责北裹头抢险。

③第三大队:由阳高县基干民兵800人组成

指 挥:尉连生 贾富忠

职 责:负责非常溢洪道左侧坝抢险。

④第四大队:由册田水库管理局职工200人组成机动队伍

指 挥:朱宏官

技术负责: 赫振平

职 责:支援各部位抢险,同时为各抢险队伍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以上各大队要一切听从指挥部命令,出现险情集中排除,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地震应急程序

★★★ 启动

在册田水库库区及其周边地区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台局预报)里氏级(ML≥4.0)以上地震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指挥部及各组人员必须在20分钟内全部迅速到岗到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工作。

★★★ 运作

对地震引起的各种情况区别处理对待。

①发生5级以下有感地震后,大坝坝体一般不会产生裂缝等到破坏,这时各地震应急小组都要作好准备派人员进行大坝巡视检查,各重点部位,如主坝段溢洪道两侧土体,清泉洞部位水质、水量,主河槽、下游及排水体与F1、F2 断层位置的重点部位检查、监测,发现异常立即报告迅速调动人员进行处理,如情况危急,立即进入下一程序。

②发生5级以上7级以下破坏性地震后,各抢险大队必须及时到位,根据大坝破坏情况,如大坝裂缝、管涌、排水体液化、上下游滑坡、涌浪等造成的破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排除险情,同时向上级报告险情排除情况,进行适当泄水,降低库水位。

③发生7级以上强烈地震时,立即组织全体人员迅速排险,同时根据坝体破坏情况,申请外援,并向下游淹没区(泛洪区)市县城镇发出警报,情况严重时要求迅速撤离,紧急避险。

由于册田水库坝址区地形复杂,处于册田凹陷区,距六棱山断裂约5公里,距西团堡断裂仅2公里,距大王断裂2公里,桑干河断裂又穿过坝体,并于库内有多条分支与派生断裂。而断层在地震发生后可能产生几米的错距(最不利条件),这都给册田水库防震抢险救灾增加了难度,故一旦有溃坝可能时,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通知下游各部门撤离、转移,同时采取打开部门敞泄库水,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泄水流量,调控溃坝,减小地震带来的损失。

★★★ 解除

根据震情发展、坝体处理的情况、抗震物资的储备情况及上级部门的指示,指挥部应有适当时机宣布解除地震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总结抗震救灾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防震抢险保障措施

抢险救灾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首都北京及下游广大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的安全,责任重大,工程抢险的各种保障措施一定要做到位,要从讲学习、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每个人每个部门都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把任务全部落实下来,不能有丝毫麻痹思想存在,要做到四个保障:

1、组织上的保障

1) 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把各项具体任务、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2) 各小组成员都要明确抢险路线,做到对实地环境非常熟悉。

3) 要明确任务,主要的任务是什么,其次还要服从大局,一切听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动。

4) 要明确位置,既要明确可能性出险的部位,又要明确各种抢险物资的具体地点与储量。

5) 要明确针对各种具体险情的处理措施与方案,多组织学习,让每位抗震抢险大队及其成员对一般险情的判断及其抢险措施做到心中有数,做到有备无患。

2、物资上的保障

对于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必须提前准备到位。各种抢险物资应根据抢险人员的配置情况、场地道路情况、可能出险位置、本着方便及时调用的原则,分别储备,主要是坝体两端与中间主坝及断层位置,对超预想险情发生时还应考虑场区内其他具体取用砂石、土料的地点。

3、通讯、电力、道路、卫生、安全保卫等的保障:

对于通讯、电力、道路、卫生、安全保卫等都应及早联系好各有关部门,如电信局、电业局、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局等单位负责,及时保障各种通道的畅通无阻,保证在险情发生时不会影响到工程抢险救灾工作的实施。这些都必须落实到具体部门身兼工程抢险指挥的一把手身上,严格要求,对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情况都要提前做好准备,各部门都应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方案。

4、技术保障

由防震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调集册田水库技术骨干力量,对册田水库大坝经强震后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作出预想、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分类别整理,并刊印《册田水库防震抢险技术手册》(现已由册田水库赫振平编写完成并内部刊印但未组织学习),组织各应急小组及抢险大队人员集中学习,让各组成员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抢险时就不会束手无策,或进行不科学的蛮干,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附:1、册田水库抢险平面图

2、指挥部组成、成员及联络表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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