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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舍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风灾、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二)主要任务
用3年时间首先集中力量解决受地震高烈度、洪涝、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校舍,需加固的进行加固,需拆除重建的进行拆除重建,需迁移避险的进行迁移建设。2009年、2010年、2011年分别完成总工作量的30%、60%、10%。2009年重点解决受地质灾害威胁的3所学校治理。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一)实施范围
全县各乡镇公立和民办所有中小学。
(二)工作步骤
1、全面排查。县人民政府组织教育、发改、公安、监察、财政、国土、建设、水利、审计、安监、地震、气象等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综合排查小组,按照实事求是、规范高效的要求,于2009年8月底前完成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逐校、逐栋排查,并按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作出逐栋建筑鉴定报告,建立安全档案。
2、制定规划。根据排查、鉴定结果,于2009年9月10日前制定完成2009年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计划,同时报省审定;于2009年11月中旬前编制完成三年总体规划及2010、2011年年度加固、改造计划,同时报省审定。
3、分类实施。(1)经维修加固可达抗震设防标准的,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予以改造加固;(2)经鉴定要加固改造,但使用时间已超过设计合理使用年限80%或加固改造费用超过新建同类建筑物费用70%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拆除重建;(3)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建设或治理;(4)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但必须立即拆除不再使用;(5)没有防火、防雷等设施或虽有但不符合标准的,按标准要求予以完善。
三、工作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
县人民政府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和协调全县工程的实施,制订全县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组织编制和审定各乡镇工程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工程实施工作。
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部署和协调本乡镇工程的实施,制定本乡镇的工程规划实施方案。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牵头组织编制工程规划,协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整合有关资金,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验收,编发简报、工程进度报表等。
县发改局:将工程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协调其他部门为工程提供收费减免政策支持,按程序加快对工程项目的审批,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指导。
县财政局:将工程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监管。
县建设局:加强工程技术指导,督促各地建设学校加强对在建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协助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帮助各学校对已建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鉴定,以及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定加强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县国土资源局:为工程提供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及最新地质变化情况,参与校址选择,负责工程地质安全评估的协调和技术指导,协调保证工程建设用地和项目学校办理用地手续。
县水利局:为工程提供水情、汛情等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和意见,为洪涝灾害易发区校舍选址提出防汛要求。
县公安局:督促执行消防安全标准,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公消[2009]258号),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建设防火安全设计、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县监察局:会同教育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审计、安监等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协调查处重点案件和跨地区案件。
县审计局:将工程作为审计重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力量开展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县安监局: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县气象局:开展校舍选址的气候评估,依法审定工程施工图的防雷设计,对防雷设施进行竣工检查验收,为工程的实施及时提供气象服务。
四、资金安排和工程管理
(一)资金安排
严格资金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不得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或拖欠工程款。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级政府应承担的工程资金。
(二)工程管理
1、公开透明。所有工程项目要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项目规划、实施方案、技术标准、工程进度和实施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建设和验收要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2、统筹安排。校舍安全工程要与正在实施的消除“大班额”等其他教育工程项目有机结合,统一规划。
3、规范程序。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严把招投标、选址、设计、建材、施工、监理、验收关,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4、落实责任。因工作不力工程进展缓慢或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桐梓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永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守宝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树乔 县教育局局长
杨国祥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成 员:罗 迅 县发改局副局长
何永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谢云南 县监察局副局长
余光隆 县财政局副局长
邱志强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甘文山 县建设局副局长
祝熙林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杜 进 县审计局副局长
张 敬 县安委办副主任
张长友 县气象局副局长
张中红 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 清 县教育局副局长
万成华 县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张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玉才、甘祥伦、李长刚、白学勇、李良贵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桐梓县
你好,贵州省桐梓县民政局位于遵义市桐梓县娄山关镇燎原大道与长征南路交叉口西50米桐梓官渡河医院附近,比较难找,可以乘坐公交车101,然后下了车问问附近的人就可以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那要看你买什么房了,如果你要买电梯房那估计得三千多一点,如果一般性的开发商的就在二千六七,如果是私人老板的房子,估计就要便宜多了,但是没有房产证!就看你要买什么样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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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
- 1 -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府办发, 2009? 33 号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保障全县广大师生生 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中央和省、 市、县历来十分关心和重视学校校舍建设和安全 问题。自 2001 年以来,相继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中西 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 程,农村中小学校舍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但由于中小学危房产生 是一个动态过程, 校舍也会正常老化, 加之近几年自然灾害频发, 目前仍有相当部分校舍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 C级和 D级危房仍有一定数量。为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保障 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 - 2 - 用 3 年
秦都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 1 - 秦都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 的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校舍 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 2009? 92号)精神,结 合我区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 背景和意义 2001年以来,中、省、市组织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 程,农村校舍质量明显提高。但是,受去年汶川大地震影响, 我区中小学校舍危房面积增加,部分学校存在 C级和 D级危房; 尤其是上世纪 90年代以前和早期“普九”建设的校舍,安全问 题更为突出;有相当部分的中小学校舍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它 防灾的要求;已经修缮改造的校舍,仍有一部分不符合抗震设 防等防灾标准。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 状况,是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大举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八月五日
通过实施综合整治,实现全县城乡规划区内无新的违法建设行为。
县城规划区及镇乡规划区。
1、娄山关镇、燎原镇、楚米镇:全力配合县城违法建设的综合整治,做好规划区村民建房的组织协调工作。其它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城乡规划管理的责任,积极组织建设性规划的编制和公布、国土所和村管所的执法人员,加强综合执法巡查,严厉打击乱修乱建行为,认真开展违法建设的综治工作。
2、国土资源局、县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会同娄山关镇政府、燎原镇政府、楚米镇政府、公安局等全力开展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的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和监督其他乡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3、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打击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黑开发商、妨碍执法公务的行为和人员、对执法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行为和人员,确保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4、县文体广电局: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县建设局、双创办:负责对茅危住房的鉴定工作,对县城规划区内茅危房鉴定的申请,提出方案,并将茅危房建设工程、“四在农家”工程、“黔北民居”工程的选址、用地规划和建设审批情况,会同国土资源局和城管执法大队备案。
6、县民政局:负责对涉及违法建设的特困家庭的审核、认定和救济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
7、民兵应急分队在原有的工作职能增加协助配合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拆违工作和日常巡查违法建设工作两项职责。巡查工作采取包片、定人、交叉、徒步、的方式,巡查收集违法建设的地点、现状、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8、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办〔2007〕71号文件要求,配合做好违建整治工作,不得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提供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服务。
桐府办发〔2010〕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事业单位:
《桐梓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